根据教育部、河北省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推免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推荐对象为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第二学位等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表现良好,无期内处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本科期间(四年制按前6个学期、五年制按前8个学期)综合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参军入伍加分,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按各科目首次考试成绩计算,学科竞赛加分按学校文件进行认定,参军入伍加分规定见附件1)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并且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不低于400分),不欠学分。
外语类专业对外语等级(成绩)要求由学院自定。
7、满足各专业创新创业学分要求。
二、名额分配
具体见附件2。
三、遴选流程
1、对于学院名额,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按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综合成绩并列时,学习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依次申请,额满为止。
2、各学院拟定的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名称(方向)、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等,并于2021年9月10日12:00前将《燕山大学2022年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附件3)(含电子版)报送招生就业处,同时提交《2022年学院内推免名额分配表》(附件4)(含电子版)。
3、全校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在招生就业处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1、研究生支教团名额由校团委组织落实,高水平运动员名额由体育学院组织落实、科技创新名额由创新创业与教育中心组织落实、高级荣誉名额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落实。
2、若分配推免名额不能完成的,剩余名额由学校统一再分配。
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成绩单电子版(pdf文件),每个考生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由学院收齐,按时统一提交。
4、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于公示期满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进行信息注册(包括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名费)。
5、如对推荐人选有异议,可到招生就业处进行申诉。
6、本次推荐工作于2021年9月16日前全部结束,之后不再开展更改、递补等工作。
本通知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