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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2022-05-06 15:59 2952 来源:海文考研

大连海事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附件1:

大连海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招生与培养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和《大连海事大学关于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2020-2025)》(连海大校发〔2020〕18号)文件精神,为培养具有厚实专业基础和较强创新能力的拔尖创新学术人才,健全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我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招生和培养的工作方案。

一、招生

(一)对招生对象的基本要求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

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品德优秀,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认同学校的直博生培养理念,有志于攻读博士学位,有热情投入科学研究;

本科所学专业能够满足博士学位培养所需的基础知识要求;

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份由报考导师推荐。

(二)对招生学科及导师的基本要求:

学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进行试点培养,学科应组织规范,具有高水平的培养平台;

具有数量充足、指导经验丰富、指导能力和学术造诣深厚的博士生导师队伍;

指导教师或导师组已完整培养毕业至少一届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高,且有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能够承担学生助研补贴和支撑科研活动所需。

曾指导的研究生获得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的导师优先。

具有充足的生源,本-硕-博不同层次生源情况较好。

(三)选拔方式

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充分尊重学生与导师意愿,重点考核学生的学习能力、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的奖项等级及内容等要进行审核评定。通过全面考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具体选拔方式以学校(学科)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二、培养

目标定位

培养具有厚实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的拔尖创新学术人才。直博生的培养主要以科学研究为主,根据本专业的特色和要求,注重对直博生科学方法论和学术素养的训练,培养直博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提升他们的创新能力。

培养年限

培养年限为3-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含休学)。

培养方式

导师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导师组集体指导、团队式培养。导师组可根据研究需要,由跨学科、跨专业或国内外同行专家组成,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导师组的管理办法(试行)》(校签报〔2018〕573号)执行。

课程设置及学分

直博生的课程总学分(不含必修环节)应不少于36学分,必修课不少于21学分,原则上在1-2年内修读完毕。课程设置详见招生学科制定的直博生培养方案。

三、考核与分流

1. 考核与分流分两次进行,分别在开题和中期考核阶段开展。

由学院组成考核小组(应含导师组成员)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小组的组建办法和具体考核评定标准由各学院确定。

(1)开题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学科前沿课题和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课题,体现先进性和创新性。

开题前要求直博生完成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并完成文献综述。

开题一般应在第四学期内完成。原则上,未完成开题或开题结果为“不通过”,需在3-6月后重新开题,如仍未通过,进行分流,具体的开题标准由各学院确定。

(2)中期考核

直博生在中期考核前应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如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检索论文、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科技成果奖等(具体标准由各学院确定)。

中期考核一般应在第六学期内完成。原则上,未完成中期考核或结果为“不通过”,需在3-6月后重新进行中期考核,如仍未通过,进行分流,具体的中期考核标准由各学院确定。

2.分流分为三种方式:

(1)转为普通博士生:认定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可以按照普通博士生培养方式完成学业,研究生须退还已发放的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2)退博转硕: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允许研究生提出转硕申请,研究生须退还已发放的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3)主动退学或劝退:在一定时间内仍旧无法完成相应的考核环节,应主动退学或劝退。

3.对于分流结果为(1)和(2)的,经本人申请、导师(组)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对于分流结果为(3)的,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4. 异议处理

在考核分流各个环节,允许被分流者通过申诉制度进行异议处理。具体根据《大连海事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办法》(连海大校发〔2017〕322号)执行。

5. 直博生在入学2年内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如因考评不通过等特殊原因,可转为硕士生培养,有关要求如下:

(1)直博生转为硕士生培养,按硕士生学籍进行管理,自入学起培养年限为三年;

(2)直博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应达到学校(学科)有关学术论文发表的要求。

四、博士学位授予标准

1. 按照《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连海大办字〔2020〕2号)文件执行。

2.直博生入学3-6年内能够达到学校(学科)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和毕业要求,满足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博士学位。

五、相关待遇

直博生入学后,除享受博士生的各项待遇外,按照相当于博士生学费100%的标准学制内分年度奖励(直博生专项奖学金),入学后即可多次享受学校资助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政策。此外,在学期间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助学金等评定还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

1. 直博生占用博士生导师在学生入学年份的博士生招生名额。试行期间,招收直博生不占用导师累计在读博士生最大限额。

2. 本校直博生的本科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先期互选确定的博士生导师。从本科第8学期开始按照直博生培养方案选修课程,提前进入导师实验室开始科学研究,将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融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中。

3. 直博生的导师应认真履行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主动接受学校(学院)的考核与质量监督。模范履行《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规定》(连海大校发〔2018〕435号)。如其指导的直博生有分流的,将视情况减少该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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