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保研推免正文

华中农业大学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方案

2020-09-29 21:04 2250 来源:海文考研

华中农业大学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方案

华中农业大学 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 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关于做好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免工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科学遴选,以人为本,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计划安排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推免计划数和相关文件精神,确定各学院推免生计划,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 http://y z.chsi.com.cn/tm)公示。

三、申请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前三年(动物医学专业前四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 35%以内;研究生支教团、“2+2 ”辅导员推免专项计划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 40%以内;新疆和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 45%以内。

四、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免生工作。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书记以及各学科首席专家等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免工作,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具体方案,组织并监督本院推免工作开展。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 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五、工作程序

(一)学院制定方案

各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推免生推荐资格遴选方案,要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同时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

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学院方案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并实施。

研究生支教团、“2+2 ”辅导员等推免生专项计划由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并实施。

(二)学生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科研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学术论文;竞赛奖项仅限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拟推荐名单确定

各学院根据本院推免工作方案,审核申报资格,全面考察学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能力、科研潜质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3 个工作日,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成绩等)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六、时间安排

(一)2020 年 9 月 22 日- 10 月 4 日,学院制定方案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定后进行公示;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申请,审核材料,

确定并公示拟推荐名单;

(二)2020 年 10 月 5 日,学院报送拟推荐名单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2020 年 10 月 5 日-8 日,学校审核并公示学院提交拟推荐名单,组织学生名单、 申报材料、成绩单等信息上报。

七、监督管理

(一)注重规范管理,加强督导巡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免生工作,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加强规范管理与程序监督。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学生成绩单由本科生院统一提交。

(二)及时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学院根据规定及时公布推免工作方案、推免生名单等信息;各学院根据本方案实时公布相关信息及考生申诉方式。经过公示的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报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含本校教职工子女)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三)公布申诉渠道,保障合法权益。组织实施推免生工作,既要注重提高选拔质量,又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1542(本科生院),0278728181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信访举报监督平台http://jbts.hzau.edu.cn/。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 年 9 月 22 日

上一篇: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 下一篇:2021 年华中农业大学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 称呼
★ 手机号
★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