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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通知

2020-08-29 15:00 2205 来源:海文考研
2019年法学院博士招生复试通知
郑州大学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确定,现通知如下:
一、 复试考生为英语考试合格者,名单见附件;
二、申请材料审核
复试专家组将认真审核以下材料, 审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1、 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1份;
2、 硕士生阶段的成绩单1份;
3、 专家推荐书2份;
4、 硕士论文(附评议书)1份;
5、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获得奖励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的研究计划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外国语言文学及相关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创新精神、研究兴趣、研究潜能、综合素质等。
三、专业面试
1、时间和地点
复试的专业面试于4月29日上午9:00开始,地点为郑州大学法学院二楼会议室,其中宪政大方向考生在211大会议室,民商方向考生在206小会议室。复试考生须在8:30之前到法学院二楼219报到、抽签。
2、面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面试时提交研究报告6份,并进行现场答辩。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通过提问的方式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四、跨专业加试
2019年4月29日下午进行跨专业考生加试,加试地点在郑州大学法学院二楼206会议室,加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五、录取
1、初试、复试成绩权重比为6﹕4。
2、复试专家组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科研成果等,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加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3、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
4、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但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
5、复试期间所有考生均需调取人事档案交研工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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