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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2020-03-18 17:41 1632 来源:海文考研

公共管理学院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考生为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的根本利益,坚持择优录取、科学选拔、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接收学科专业

我院接收2018年推免生的学科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030100

法学

 

035102

法硕(法学)

 

120400

公共管理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070500

地理学

 

招收推免生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0%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接收程序

1.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于2017919日前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202.114.200.86/open/zstksstm/signin.aspx)申请,具体通知要求详见研究生院主页“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公告”。

2. 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

3. 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院推免生复试的考生须按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复试资格。

4. 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5. 928日开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学院向报考学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操作“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复试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待录取名单。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不再参加统考。

五、复试

1. 复试对象

本校、外校预报名的所有推荐免试生。

2. 复试内容(满分100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实践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复试程序

(一)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预报名的考生请于2017925日(周一)上午830-930至公共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A212)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

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本校留校推免生的体检和2017年统考生复试时一起进行。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17925日(周一)上午10:00开始;

复试地点:

报考专业

复试地点

法学、法硕(法学)

综合楼409

公共管理

上午:综合楼309;下午:综合楼308

土地资源管理

综合楼206

地理学

综合楼111

说明:此次复试安排主要针对通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8年推荐

免试网上报名系统”预报名的本校、外校推免生。没有预报名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直接选报我院的推免生,根据报名情况,复试安排学院另行通知。

六、录取

1.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计算=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 录取规则

根据我院各专业推免生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推免生录

取名单。

3. 学费和奖、助学金

推免生第一年全部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

七、信息公示公开

1.学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示公开。

2.拟录取名单除在我院公示外,还将全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电话:027-67883229

联系人:杨老师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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