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细则(2018届)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
试行
)
》(教学〔
2006
〕
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
教学厅
[2013]8
号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
[2014]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简称“推免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彭石玉
张媛媛
副组长:杨建兵
赵昌汉
赵春阳
组
员:李志斌 凃朝莲 汪桂芬
何广惠
彭梦 任鹏
职
责:负责本学院工作细则的制定和实施,
负责处理过程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推荐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
.诚实守信
,
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
.勤奋学习
,
刻苦钻研
,
成绩优秀
;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
(
1
)第一至六学期(五年制按第一至八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且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30%
。
(
3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
710
分制);英语专业和“
E+
”双专业学生
,
专业四级考试不低于
70
分(
100
分制)。
4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监督与管理
加强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的培养、管理和指导工作,使他们能够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地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
1
.受到纪律处分
;
2
.必修课程出现补考记录
;
3
.毕业论文
(
设计
)
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
4
.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
5
.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
6
.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
,
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或终止其学业
,
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均参照《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外语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
2017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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