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9-15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和基础。
3. 申请人须于录取当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1. 我校全日制各招生专业均接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 以下专业拟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当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 招生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 农学院 | 090100 | 作物学 |
| 园艺学院 | 090200 | 园艺学 |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 经济管理学院 | 120300 | 农林经济管理 |
| 工程学院 | 082800 | 农业工程 |
| 植物保护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 植物保护学院 | 090401 | 植物病理学 |
| 植物保护学院 | 090402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 植物保护学院 | 090403 | 农药学 |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 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 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 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 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方式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具体内容由各学院自主制定。
5. 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者材料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含直博生)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6. 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5. 体检。本次推荐免试生复试录取期间不安排体检,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进行。
6. 其他相关信息请浏览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7. 如教育部关于当年研究生招生政策有新调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校级+2026年+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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