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3
一、总则
1.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所称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校领导、分管本科生教育工作校领导、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双一流”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创新实验学院等部分学院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推免政策,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2. 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相关教师代表及管理干部组成;团委、教务处、“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等专项实施部门分别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推免政策、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
3.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组长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办公室,负责对推免生遴选工作全程监督,受理师生对推免生遴选过程中的有关举报与申诉。
4. 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由书记或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纪检委员、党务秘书和导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监督管理细则,监督推免生遴选,受理本单位有关申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遴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 获得本科前三学年(五年制本科为前四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学分,且课程学分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50%;
4. 外语成绩: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
5.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且符合各遴选单位科研潜质考核要求。
四、指标分配及资格确定
1. 推荐指标分为专项推荐指标和普通推荐指标。
(1)专项推荐指标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指标、工程硕博士指标、国家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指标、“双一流”学科群指标、2+3辅导员指标、学术特长生指标、拔尖创新人才计划指标、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指标、推免工作奖励指标等。
(2)普通推荐指标:除专项以外的指标。
2. 专项推荐指标优先满足“双一流”建设需要,可提前开展推荐工作。
(1)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按照分配指标数由团委负责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
(2)工程硕博士专项指标由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院与相关企业对接,按照相关文件择优推荐;
(3)国家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依据相关文件执行,由相关学院负责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
(4)“双一流”学科群、2+3辅导员、学术特长生、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推免工作奖励的指标数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相关学院等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3. 普通推荐指标由学校按以下计算办法确定推荐指标数,并下达相关学院,由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各学院普通推荐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IMAGE: | 各学院普通推荐指标计算公式]
公式中:
学院普通推荐指标数。
学校普通推荐指标总数。
学校普通推荐指标总数=教育部分配指标数-专项计划指标数。
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
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
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数。
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
学院上学年接收推免生数。
全校上学年接收推免生数。
为年度分配系数,年度赋值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推免政策、推荐指标数及测算结果研究确定。
4. 符合推荐条件且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遴选单位从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10%、学业成绩占总成绩的40%、科研潜质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Z=0.1A+0.4B+0.5C
公式中:
Z:总成绩。
A: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实施细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
B:学业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制定。
C:科研潜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实施细则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制定。
5. 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依据推荐指标数确定具有推荐资格学生名单。
五、组织实施
1. 工作程序
(1)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应根据学校推免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公示且无异议,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学院根据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按程序和标准确定符合条件学生名单,经公示且无异议的入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单位提交申请书;
(3)各单位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和推荐指标,确定推免生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负责汇总推免生名单,并交由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查学生遴选资格、学籍信息。复查结果无误、无异议,研究生院将推免生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5)经过审核的推荐名单,由研究生院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2. 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申请单位的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下面简称“复议申请表”),提交至申请单位的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
(2)按照学校规定和相关单位实施细则,申请单位的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审核申请复议学生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进入复议程序;
(3)申请单位的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在本职责范围内按照本单位推免工作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审核学生复议申请,开展复议督查。申请单位的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对超出监督复查范围或职责的复议申请,及时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学校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组织复议专家组,全面复查相关工作环节,形成复议结论,并告知相关单位和申请复议的学生;
(4)申请单位的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根据复议结论,按程序予以落实,并将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六、其他事项
1. 国家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学术特长生遴选办法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制定,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遴选办法由创新实验学院牵头负责制定,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办法由团委牵头负责制定,2+3辅导员遴选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制定。
2. 国家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学术特长生、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遴选条件第五条第3、4款可另行规定。
3.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遴选工作须根据该项目的办学定位与要求,由相关学院负责实施。
4. 选择攻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的推免生须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后提交所在学院保管。
5.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推免资格或入学资格:
(1)弄虚作假、缺乏诚信者;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考核成绩小于60分者;
(3)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4)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不能按期毕业取得学士学位者。
七、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号)同时废止。
2.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级+2026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林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docx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级+2026年+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pdf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级+2026年+关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6年夏令营.docx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级+2026年+关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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