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保研推免正文

西南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2018年修订)总结

2026-09-17 12:23 1293 来源:海文考研

西南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2018年修订)总结

发布日期:2018年9月5日(文末落款为2018年9月17日,印发日期为2018年9月18日)

文号:西南林教〔2018〕13号

该办法经2018年9月5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西南林业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西南林教〔2017〕3号)同时废止。

一、总则

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法所称“免试”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接收”指招生单位对具有免初试资格考生进行复试和录取。

二、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学生工作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评估办公室)、科学技术处、校团委、发展和改革办公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财务处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统筹协调。教务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推免考核组,负责本学院推荐与接收等工作。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含相关硕士点负责人等,小组总人数为单数。推免考核组包括推荐考核组和接收考核组,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专家成员须为学校研究生导师,原则上不少于3人。推免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第一责任人。

三、推荐原则

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将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纳入遴选指标体系。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其他学校或本校其他学院推荐,不得将报考本学院作为遴选条件,不得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四、推荐对象及条件

推免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成人教育、自考、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品行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学业优秀:非艺术体育专业学生前3年综合考核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20%;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前3年综合考核排名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30%;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综合名次原则上应在该生所在专业排名方式的40%以内,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外语要求:艺术专业推免生须通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本科级)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其他非英语专业推免生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英语专业推免生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其他:在国家级文艺、体育、科技比赛中获奖者,在社会实践活动表现优异者,在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者,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者、参加志愿服务获得突出表彰者、到国际组织实习者等,在考核时按规定予以适当考虑,但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且须符合所在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选拔,但须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符合以下条件可不拘一格推荐:符合教育部遴选推免生条件;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无故欠费或恶意欠费学生不得参加推荐。

五、推荐程序

学校在接到教育部下达的推免名额后,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学位点数量及导师人数等系数确定各学院推免名额。对往年推免工作完成较好的学院适当增加名额;对上年度未完成、浪费或放弃名额的学院相应减少指标。

学院宣传动员,接受学生咨询。学生向学院报名,并上交《西南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对申请人成绩、相应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推荐考核,主要以申请人第1至第6学期综合考核平均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名,并进行综合测试或专业面试,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笔试或其他形式的考核。学院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推荐候选人,按照差额推荐比例2:1报送推荐资格名单。若符合推荐条件、综合排名靠前的学生因故未被列入拟推荐名单的,必须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对未顺推的考生,需进行书面情况说明;考生放弃推免资格的须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纸质材料。

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人,总人数为单数),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学院公示推荐结果。被推荐人名单须在各学院和校园网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学校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研究生院报省级招办审查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学生的学号、姓名、专业、英语成绩、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所有学生中的排名及相关说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必须明确注明,同时公示证明材料和3名以上本专业副教授的推荐材料。

免试研究生的推荐阶段一般在当年9月25日之前结束,以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公布的时间为准。当年9月25日之前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于当年10月25日前结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网上支付、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六、工作纪律

推免工作要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学院要切实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推免工作实行纪检监督机制。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能对学生作不负责任、违反规定的承诺。凡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的要坚决回避。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禁任何单位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各学院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原则,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如有违规违纪举报,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各学院、教务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室)逐级反映。教务处联系电话:0871—63863019,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联系电话:0871—63863035。

七、其他

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录取及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学生录取无效。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按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考生可与各学院联系咨询相关事项。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一篇:【武夷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下一篇:云南省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 称呼
★ 手机号
★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