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9-19
一、申请条件
1. 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
二、申请程序
1.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的推免生在2025年10月(以教育部最终公布时间为准)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提出申请。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享受免初试政策的退役人员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2. 相关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在规定时间内,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 考生根据相关要求签署《集美大学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 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和《集美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要求和承诺书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体检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将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 考生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集美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原件需核对);
(4)《集美大学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集美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检承诺书》(可从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5)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还须提交至少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6)相关招生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录取与公示
1.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逾期视为放弃。
2. 审核合格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3.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推免过程弄虚作假。
4. 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协同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及时调查,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费、学制和奖助学金
1. 直博生学制五年,录取后学费标准30000元/全程·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录取后学费为8000元/生·年。
2. 奖助学金:
(1)直博生国家助学金为15000元/生·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7200元/生·年。
(2)直博生奖学金:一年级新生发放学业奖学金1.5万元。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指标重新评定,分别评定一等奖学金18000元/生·年,占比为20%;二等奖学金15000元/生·年,占比为30%;三等奖学金10000元/生·年,占比为5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一年级新生发放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年。二年级以后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指标重新评定,设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生·年,占10%;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年,占35%;三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生·年,占45%。
(3)在校研究生参加科研活动取得成绩,由学生自主申报,学校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每年进行评选奖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等。






1206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