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8月29日
武汉纺织大学文件
武纺大教〔2025〕14 号
关于印发
《武汉纺织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武汉纺织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5 年第9 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汉纺织大学
2025 年8 月29 日
武汉纺织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激励在校
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
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
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
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0〕1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推免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
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
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
优秀应届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免试”是指被推荐人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
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遴选推
荐工作。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学生工作
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院、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团委、纪委综合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
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学院分管本科教学以及分管研究生教学工
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及硕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负
责在本办法基础上集体研究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制
定实施细则、开展遴选工作、受理申诉和投诉等事宜。学院推免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须书面报学校推免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六条学院应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
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 人),加强对推
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
科研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
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对学生提交
的多个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在创新质量和个
人贡献。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
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第三章名额分配
第七条推免名额分配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服务湖北
“51020”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服务学校一流学科建设为基本原
则,综合考虑当年毕业生人数和申报人数等情况,确定各学院分
配名额。
第八条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名额
统筹分配。推免名额(计为T)按照“80%基础推免名额+20%动态
调整名额”的原则分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的推免名额由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学院基础推免名额=T×80%×(学院本年度应届本科
毕业生人数/全校本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计算结果取整
数)。动态调整名额旨在激励卓越表现和促进学科发展,根据各培
养单位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的贡献度进
行增减调整。
第十条分配动态调整名额时,对在上一年度因服务国家重
大科技创新、一流学科支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人才培养质量
提升、学科平台建设、突破性贡献奖励等给学校带来正面影响的
学院适当增加名额;对在上一年度因学科建设质量下滑、人才培
养成效不足、推免指标执行不力及审核把关不严等给学校造成负
面影响的学院适当减少名额。
第四章推荐要求
第十一条推荐工作坚持“科学评价、公平竞争、公开公正、
规范管理”,明确推荐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
第十二条推荐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
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严格遵循
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
合格者不予推荐。
第十三条推荐工作坚持以学业为重原则,注重并加强学生
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全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推免综合成绩作
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的考试(包
括笔试、面试等)。
第五章推荐范围与条件
第十四条推免生应为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
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十五条推免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
法,品德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
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已修完前3 年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主修
专业无课程不及格情况。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学院排
名前20%(只计首次考试成绩)。
(四)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50 分及以上(710 分制)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
分及以上(710 分制);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
绩达到425 分及以上;小语种学生的要求参照非英语专业学生的
成绩标准执行;英语专业学生参加专业英语考试四级达到70 分及
制)。
第六章综合成绩计算
第十六条学院根据学生推免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推荐,学生
推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加分。
第十七条学业成绩指学生历年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内应修所
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换算而成,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
均学分绩点(GPA)×10。平均学分绩点按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
的成绩计算。
第十八条奖励加分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学生在综合素
质方面表现突出给予加分,包括应征入伍立功退役、荣誉表彰、
科研论文、竞赛获奖等。奖励加分为各项加分之和,6 分封顶。
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
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奖励加
分标准及说明见附件1。
第十九条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
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核
心期刊等级以科学技术发展院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作为主力成
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
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成绩计
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第二十条奖励加分相关材料的有效时间应从申请人入学开
始,截至申报当年8 月31 日获得的荣誉或完成的成果,超出该时
间范围的不予加分。
第七章推荐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学校制定工作计划、分配下达推免名额并予以
公布。
第二十二条
相关学院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分配名额,
制定本学院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应
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学院提交
申请,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学院通过集体研究讨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
高至低排序,并按推免名额的1.2 倍左右确定初选名单(包括拟
推荐名单、候补推荐名单),不足1 人的按1 人计。学院对确定的
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未经公示的推免资
格无效。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等额报学校推免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第二十五条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相关学院的
拟推荐名单复核无误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审
定的推荐名单依规在全校公示(公示时长以当年上级规定为准)。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对取消资格人
员由该学院在初选名单中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教务处协同研
究生院将名单上报。
第八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院应加强推免工作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其
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
人要亲自把关。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
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并接受纪委综合室的全程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院应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
申诉渠道的畅通。
第二十八条申诉流程:学生对推免结果等有质疑的,应先
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生对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
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根
据学生申诉涉及的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认定,并由学校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如仍有质疑的,由学校推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再次核查,报学校推免工作领
导小组最终仲裁。
第二十九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学校推
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
动报备。学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时,
应主动向学校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
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
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
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
消其推免资格。
第三十条确定推荐名单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
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四)其他不符合教育部推免工作要求的情况。
第三十一条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诚信参加推免资
格申请工作,尊重其他毕业生利益,须承诺如获得推免生资格,
学校原则上不予为其办理出国、就业手续等。各学院在推荐选拔
时应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院未按本办法执行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减少推免名额等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止该学院进行推免工
作的处理,并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追究责
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中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文件相
冲突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依据教育部推免文件精神的变化及推免工作实
际需要,学校可以通知的形式对推免事宜进行调整或补充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
日起施行。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推免遴选奖励加分标准一览表
2.武汉纺织大学学科竞赛目录(2024)
3.武汉纺织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附件1
武汉纺织大学推免遴选奖励加分标准一览表
说明:
1.论文原则上须为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
相关的科研论文(核心期刊等级以科学技术发展院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2.学科竞赛以团队参赛获奖的,排名第一、二、三、四、五的成员依次获得奖励分
值的1/2、1/3、1/4、1/5、1/6;若不分排名,团队负责人所得分数占奖项分值的1/2,
其余成员平分奖项分值的1/2;若未确定团队负责人,则团队全体平分奖项分值。学科
竞赛以个人参赛获奖的,奖励分按该项赛事团队获奖相应等级的50%计算。
3.国际赛事的最高级别奖项等级等同于该类别国家级获奖等级。
4.竞赛设置的最高奖项按特等奖计分,其他等次得分逐级依次递减。
5.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只计算特等奖。
6.上述所有成果,其第一完成人或成果归属第一单位必须是武汉纺织大学。
项分值的1/2,
其余成员平分奖项分值的1/2;若未确定团队负责人,则团队全体平分奖项分值。学科
竞赛以个人参赛获奖的,奖励分按该项赛事团队获奖相应等级的50%计算。
3.国际赛事的最高级别奖项等级等同于该类别国家级获奖等级。
4.竞赛设置的最高奖项按特等奖计分,其他等次得分逐级依次递减。
5.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只计算特等奖。
6.上述所有成果,其第一完成人或成果归属第一单位必须是武汉纺织大学。
7.同一奖项或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算,不累加计算;赛事类别按照参赛当年教
务处公布的学科竞赛目录进行认定,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学生所属学科相关的
项目。
类
别
单位
分值
荣誉
表彰
全国三好学生、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
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最美大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
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优秀青年志愿者、全国优秀共
青团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服兵
役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
分/项
湖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湖北省三好学生、湖北省优秀学生
干部、湖北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湖北省优秀青年志愿者、
湖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湖北省优秀共青团员、服兵役获得
三等功勋
分/项
科研
论文
A 类及以上论文
分/篇
B 类论文
分/篇
C 类论文
分/篇
0.5
竞赛
获奖
A+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4/2.5/2/1
A 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2.5/1.5/1/
0.5
A-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1.5/1/0.5/
0.2
附件2
武汉纺织大学学科竞赛目录(2024)
序号
等级
竞赛名称
牵头单位
A+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A+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团委
A+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团委
A
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研究生院
A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A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A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A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数理科学学院
A
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生物工程与健康学院
A-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A-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传媒学院
A-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A-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
挑战赛
管理学院
A-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管理学院
A-
“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
学生外语能力大赛-①英语演讲、②英语辩论、
③英语写作、④英语阅读
外国语学院
A-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服装学院
A-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会计学院
A-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化学与化工学院
序号
等级
竞赛名称
牵头单位
A-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A-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管理学院
A-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
创新大赛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A-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A-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A-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经济学院
A-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①大数据挑战赛、②团体
程序设计天梯赛、③移动应用创新赛、④网络
技术挑战赛、⑤人工智能创意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
作品展
艺术与设计学院
A-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A-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A-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数理科学学院微电子学院
A-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A-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艺术与设计学院
A-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A-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A-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 机器人世界杯
中国赛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A-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序号
等级
竞赛名称
牵头单位
A-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RAICOM)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A-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
大赛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A-
华为ICT 大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A-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
生物工程与健康学院
A-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数理科学学院
A-
全国高校BIM 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会计学院
A-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文旅
与会展专业创新创业竞赛、国际贸易竞赛
经济学院
A-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会计与商业管理
案例竞赛
会计学院
A-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创新创业竞赛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A-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管理学院
A-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A-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
A-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资源与环境学院
A-
“21 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外国语学院
A-
iCAN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A-
“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
经济学院
A-
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①讲解大赛、②书写大
赛、③诵读大赛、④篆刻大赛
学生工作部
A-
百度之星·程序设计大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
外国语学院
序号
等级
竞赛名称
牵头单位
A-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艺术与设计学院
A-
全国大学生水利创新设计大赛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A-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化学与化工学院
A-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
化学与化工学院
A-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全国大学生花园设计建造竞赛
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
A-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与对抗技术竞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全国大学生测绘学科创新创业智能大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
数理科学学院
A-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
经济学院
A-
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设计论坛
(大赛)
生物工程与健康学院
A-
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
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
A-
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
经济学院
A-
全国企业模拟竞赛大赛
管理学院
A-
全国高等院校数智化企业经营沙盘大赛
管理学院
A-
全国数字建筑创新应用大赛
会计学院
A-
全球校园人工智能算法精英大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国际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A-
“科云杯”全国大学生财会职业能力大赛
会计学院
A-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Tac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A-
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A-
世界技能大赛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A-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序号
等级
竞赛名称
牵头单位
A-
码蹄杯全国职业院校程序设计大赛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A-
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阳光组
体育部
A-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
外国语学院
A-
全国高校大学生讲思政课公开课展示
马克思主义学院
A-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奖
团委
附件3
武汉纺织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申请审批表
申请
人基
本情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学院
毕业专业
学
号
政治面貌
外语类别
(程度或分数)
健康状况
本科
期间
获奖
励情
况
学术
成果
及科
研情
况
申请
人承
诺
我保证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完全真实。如果有不真实或故意隐瞒的地方,我同
意学校随时取消我的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综合
成绩
(学院
填写)
学业成绩
奖励加分
学院
推免
工作
领导
小组
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
推免
工作
领导
小组
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武汉纺织大学学校办公室
2025年8月29日印发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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