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6年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9-04
一、基本原则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注重创新、择优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2. 促进和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综合发展。
二、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2026年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巩亮
副组长:仉志华 成宏涛
成员:王振波 赵仁德 李强 姜烨 白章
秘书组:张涔 骆浩冉
工作小组职责:落实学校文件精神,制定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特殊情况和问题,核实和审定各类材料。
2. 学院成立综合素质发展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如下:
组长:仉志华
成员:赵仁德 李强 姜烨 孙治谦 白章
3. 学院成立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灵泉
成员:林日亿 张洪泉
监督小组职责:全程监督学院2026年研究生推免工作。
三、推免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素质良好,无受处分或违法违纪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符合全面发展、具备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 修完并通过前3年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且无必修、限选课不及格记录。
对学业成绩优秀或确有学科专长或有较为突出的、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或学科竞赛奖励、或在申请研究生支教团、辅导员推免计划中学生工作特别突出的学生,必修、限选课程不及格记录总计不超过1门次,且无欠学分情况,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业成绩优秀:学业成绩位列本专业前10%。
(2)确有学科专长:学科基础课平均分≥80分或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分≥80分。
(3)有较为突出的、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或学科竞赛奖励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竞赛获奖。获得“三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级奖项及以上,团队成员中国家级奖项全部成员,省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其他等级奖为负责人;获得学校认定的A类学科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团队成员中前3名(2025年9月1日及以前已获得的奖励,按团队成员本科生中前3名认定)。A类学科竞赛名单由学校认定并发布,学生竞赛获奖类别按照参赛当年学校发布的竞赛类别认定。
科研成果。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含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论文(会议论文及增刊除外),期刊及类别参照学校科技处发布的科研论文期刊分类目录执行;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论文和专利必须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和专利成果必须来自作者本人在学校开展的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论文或专利认定原则上以期刊或专利授权证书原件为准,特殊情况应提供能够证明论文和专利真实性的材料;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含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须同时提供由指导教师出具、客观陈述学生在成果中所做的实际贡献的推荐信。
对于缓考课程未出成绩的学生,如其他学期必修、限选课程无挂科记录,可放宽一门次缓考未出成绩,且学业成绩位列本专业前15%或确有学科专长(符合学校关于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
4. 外语成绩要求。非外语专业英语语种学生,英语(CET4)成绩不低于426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托福成绩不低于一定分数;非外语专业其他语种学生,相应语种国家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一定分数。
5. 本专业学业成绩位列专业前50%。
四、推免类型
推免生分为普通类推免生和其他类推免生。2026届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申请普通类推免生或其他类推免生。
(一)普通类推免生
1. 学生同时满足推免条件1-5,可向其所在院部提交推免申请。
2. 参加国内、国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交流期间的成绩在推免工作启动时达到学校认定要求的,可申请推免研究生。
3. 非个人原因未能取得培养计划要求学分的,由学生所在院部予以核实,认定其是否满足推免条件。
4. 已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二)其他类推免生
1. 理科实验班学生推免按照理科实验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 本研一体班学生推免按照本研一体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 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推免计划,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门文件执行。
五、申请材料与审核
1. 学生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根据申请推免的不同类别网上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上传证明材料。
2. 学院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补充完善相关学生信息、上传成绩单,并进行审核,确认学生是否符合推免条件。
六、推免名额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遵循“学科、学位点、专业建设一体化,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原则,按照“基数+贡献”的导向,重点向“战略急需”“培优学科”“拔尖创新”领域倾斜,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统筹考虑国家一流专业双万计划,重点服务国家能源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情况、本科生源质量和创新创业发展质量,结合各专业目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确定各专业普通生推免名额如下:
| 本科专业 | 学生人数 | 人数 |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110 | 17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90 | 14 |
| 环保设备工程 | 54 | 8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73 | 27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35 | 5 |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30 | 5 |
| 合计 | 492 | 76 |
七、推免综合评价成绩
1. 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组成。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发展素质成绩组成,即推免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发展素质成绩(10%)。其中,学业成绩根据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程初次考试取得的成绩计算;综合发展素质包含社会实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殊学术专长(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
2. 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要求。综合发展素质成绩最高不超过15分,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分;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2分。学生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3. 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认定。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在数字石大e站通中提交推免申请,并注明综合发展素质相关项目、上传证明材料,通过院校两级审核、学校答辩后获得综合发展素质成绩。
4. 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认定要求、认定流程等具体见“关于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附件)。
八、工作程序
1. 确定参加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名单。学院将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同时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注重学业成绩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提交的相关成果奖项等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名单提交至学校进行公开答辩。无综合发展素质项目的学生,无须参加答辩审核。
2. 确定推免资格。
(1)普通类推免生。各院部根据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结果,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排序,根据限额择优确定名单(含候补名单),并进行公示;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学业成绩排名、专业核心课学分绩高低决定最终排名先后。当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名额时,院部应安排学生本人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生名额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有意申请担任辅导员资格的推免学生,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出推免申请,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查、综合评价,确定名单后予以公示,原则上每个院部获得推免辅导员资格的学生不超过一定人数。
(2)其他类推免生。理科实验班学生推免由荟萃学院、理学院确定名单并公示;本研一体班学生推免由荟萃学院、相关学院按照本研一体班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研究生支教团由团委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
3. 学院具体考核程序和办法。
(1)学院提供学生培养方案前三学年(含第三学年夏季小学期)必修课初次考试成绩及专业排名情况,以供学生查询。
(2)思想品德考核: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行为规范,诚实守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前三年的总体情况对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定性评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身心健康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4类测评指标,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综合发展素质考核:学院综合素质发展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统一审核,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后将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通过学院审核的学生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答辩。
4. 公示推免名单。所有推免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期为一定天数。
5. 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九、工作日程
1. 9月某日,学院公布学校推免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学院具体实施细则上报学校审核后公布实施。
2. 9月某日,学院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填报相关资料,并上传证明材料,过期不予受理。申请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的学生应于某日提交证明材料原件(证书、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至学院。
3. 9月某日,学院对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并予以公示。
4. 9月某日前,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申请材料、《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名单》报送至学校。
5. 9月某日前,学校组织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学生参加公开答辩,并对通过答辩审核认定的结果予以公示。
6. 9月某日,学院确定推免生名单,将《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汇总表》报送至学校,并予以公示。
7. 9月某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生名单并公示,上报省招办审批。
十、工作要求
1. 推免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2. 学院高度重视推免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院部推免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同时,认真组织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的会议,明确推免要求,严肃推免纪律,规范开展推免工作。国家推免系统增设上传成绩单功能,加强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
3. 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 联系电话:0532-86983804。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新能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新能源学院
附件:关于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pdf
六、推免名额(续)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遵循“学科、学位点、专业建设一体化,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原则,按照“基数+贡献”的导向,重点向“战略急需”“培优学科”“拔尖创新”领域倾斜,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统筹考虑国家一流专业双万计划,重点服务国家能源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情况、本科生源质量和创新创业发展质量,结合各专业目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确定各专业普通生推免名额如下:
| 本科专业 | 学生人数 | 人数 |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110 | 17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90 | 14 |
| 环保设备工程 | 54 | 8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73 | 27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35 | 5 |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30 | 5 |
| 合计 | 492 | 76 |
七、推免综合评价成绩
1. 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组成。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发展素质成绩组成,即推免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发展素质成绩(10%)。其中,学业成绩根据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程初次考试取得的成绩计算;综合发展素质包含社会实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殊学术专长(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
2. 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要求。综合发展素质成绩最高不超过100分,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20分;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分。学生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3. 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认定。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在数字石大e站通中提交推免申请,并注明综合发展素质相关项目、上传证明材料,通过院校两级审核、学校答辩后获得综合发展素质成绩。
4. 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认定要求、认定流程等具体见“关于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附件)。
八、工作程序
1. 确定参加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名单。学院将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同时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注重学业成绩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提交的相关成果奖项等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名单提交至学校进行公开答辩。无综合发展素质项目的学生,无须参加答辩审核。
2. 确定推免资格。
(1)普通类推免生。各院部根据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结果,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排序,根据限额择优确定名单(含候补名单),并进行公示;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学业成绩排名、专业核心课学分绩高低决定最终排名先后。当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名额时,院部应安排学生本人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生名额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有意申请担任辅导员资格的推免学生,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出推免申请,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查、综合评价,确定名单后予以公示,原则上每个院部获得推免辅导员资格的学生不超过1人。
(2)其他类推免生。
理科实验班学生推免由荟萃学院、理学院确定名单并公示;
本研一体班学生推免由荟萃学院、相关学院按照本研一体班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
研究生支教团由团委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
3. 学院具体考核程序和办法
(1)学院提供学生培养方案前三学年(含第三学年夏季小学期)必修课初次考试成绩及专业排名情况,以供学生查询。
(2)思想品德考核: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行为规范,诚实守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前三年的总体情况对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定性评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身心健康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4类测评指标,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综合发展素质考核:学院综合素质发展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统一审核,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后将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通过学院审核的学生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答辩。
4. 公示推免名单。所有推免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期为7天。
5. 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九、工作日程
1. 9月4日,学院公布学校推免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学院具体实施细则上报学校审核后公布实施。
2. 9月5日-9月8日,学院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填报相关资料,并上传证明材料,过期不予受理。申请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的学生应于9月8日提交证明材料原件(证书、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至学院。
3. 9月9日-9月10日,学院对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并予以公示。
3. 9月11日前,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申请材料、《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名单》报送至学校。
4. 9月12日前,学校组织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学生参加公开答辩,并对通过答辩审核认定的结果予以公示。
5. 9月15日,学院确定推免生名单,将《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汇总表》报送至学校,并予以公示。
6. 9月20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生名单并公示,上报省招办审批。
十、工作要求
1. 推免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2. 学院高度重视推免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院部推免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同时,认真组织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的会议,明确推免要求,严肃推免纪律,规范开展推免工作。国家推免系统增设上传成绩单功能,加强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
3. 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 联系电话:0532-86983804。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新能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新能源学院
附件:关于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pdf
| 本科专业 | 学生人数 | 人数 |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110 | 17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90 | 14 |
| 环保设备工程 | 54 | 8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73 | 27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35 | 5 |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30 | 5 |
| 合计 | 492 | 76 |
十、工作要求
1. 推免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2. 学院高度重视推免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院部推免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同时,认真组织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的会议,明确推免要求,严肃推免纪律,规范开展推免工作。国家推免系统增设上传成绩单功能,加强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
3. 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 联系电话:0532-86983804。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新能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新能源学院
附件:关于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pdf
(接上文)
| 专业 | 名额 | 递补名额 |
|---|---|---|
| 控制工程 | 110 | 17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90 | 14 |
| 环保设备工程 | 54 | 8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73 | 27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35 | 5 |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30 | 5 |
| 合计 | 492 | 76 |
附件:关于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文件精神,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获得综合发展素质成绩。现将相关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申请条件
符合推免基本条件1-5,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
1. 社会实践
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国赛奖项、“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国家级奖励)、有教育部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须有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以及相关荣誉证明,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牵头组织答辩审核认定;参加志愿服务的,由团委牵头组织答辩审核认定;有教育部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经历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的,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牵头组织答辩审核认定。
2. 特殊学术专长
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竞赛获奖和科研创新成果。未涉及的特殊情形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认定。
(1)认定范围
①竞赛获奖。获得“三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A、B类学科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团队成员中前5名(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获得的奖励,按团队成员本科生中前5名认定)。A、B类学科竞赛名单由学校认定并发布,学生竞赛获奖类别按照参赛当年学校发布的竞赛类别认定。
②科研创新成果。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含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论文(会议论文及增刊除外);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论文和专利必须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和专利成果必须来自作者本人在学校开展的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论文或专利认定原则上以期刊或专利授权证书原件为准,特殊情况应提供能够证明论文和专利真实性的材料;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含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须同时提供由指导教师出具、客观陈述学生在成果中所做的实际贡献的推荐信。
(2)认定等级
①“三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金/银/铜奖等同于特/一/二等奖(专项赛道或其他新增赛道由学校团委出具等级证明认定);其他赛事按照证书等级赋分,金/银/铜奖对应一/二/三等奖;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F/M/H奖对应特/一/二/三等奖。
根据“三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比赛章程,获得“三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参赛资格但国赛未举办的,按国赛最低等级认定,由学校团委出具相关证明。
②入围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论文或作品认定为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获得“优秀论文”、“我最喜爱的项目”、“最佳创意项目”等认定为国家级特等奖。
3. 学生在竞赛获奖或科研创新成果中有多项成果时,采取代表作评价原则。学生根据个人贡献度、创新程度和学术水平,选择其中一项成果在系统中填报。
4. 认定时间:竞赛获奖或科研创新成果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
二、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程序
1. 学生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向所在学院提交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社会实践、特殊学术专长等证明材料。
2. 学院成立不少于五人的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后将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
3. 学校相关部门复核后组织答辩,根据证明材料和答辩情况评定综合发展素质成绩,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4. 将学生综合发展素质成绩与学业成绩合并计算,参加学院内专业推免排序。
三、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要求
1. 学校成立答辩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2. 答辩审核要求。答辩专家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专家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根据学生成果的创新程度、贡献度赋分。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专家的审核赋分记录要签字存档。
四、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赋分原则
通过答辩审核认定的学生获得综合发展素质成绩,未通过答辩审核认定的学生无综合发展素质成绩。
1. 社会实践中参军入伍服兵役按服兵役、部队奖励(优秀士兵、嘉奖、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三个等级赋分;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按上限分值进行赋分;志愿服务按奖项级别分级评价赋分,获评全国优秀团队按照排名顺序和实际贡献分别赋分。
2. 特殊学术专长中竞赛获奖及科研创新成果均采用分类分级评价赋分。竞赛获奖分为“三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A、B三类和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团队竞赛获奖按照排名顺序和实际贡献赋分。期刊及类别参照学校科技处发布的科研论文期刊分类目录执行。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论文,原则上不予赋分。对于共同第一作者(不含导师和学生共同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根据学生贡献赋分,赋分区间为论文对应的赋分区间上下限除以共同第一作者人数;若学生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共同署名发表论文,且属于共同第一作者的,视为合作发表,不予赋分。
3. 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绩是竞赛获奖与科研创新成果赋分之和,最高值为100分,超出部分不予计算。若学生有多项竞赛获奖或者科研创新成果,每类均只取最高赋分项计,同一类内不可累计。
五、其他
1.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创新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向学生接收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处理结果,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 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院部,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2026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2026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能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6年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细则1.docx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2026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实施细则+细则1.docx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2026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docx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2026年+新能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6年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pdf
附件-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2026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通知1+1.docx
-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2026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能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6年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细则1+2.docx
-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2026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实施细则+细则1+3.docx
-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2026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通知1+4.docx
-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2026年+新能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6年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1.pdf






1374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