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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翻译学院2026年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6-09-17 10:44 1356 来源:海文考研

高级翻译学院2026年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9-04
一、总则与工作原则
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和《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做好高级翻译学院2026年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坚决克服唯学业成绩、唯论文、唯竞赛的单一评价倾向,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创新能力。
二、组织机构
1. 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第五条,学院成立"高级翻译学院遴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在学校遴选推荐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学院推免工作。
2.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珂、赵毅慧
成员:胡婧、张小号、王维刚、程强、邢丽伟
3.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学院年度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遴选推荐委员会备案后公布;
(2)负责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加分材料审核与综合成绩复核;
(3)组织专家组开展审核鉴定与公开答辩;
(4)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及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5)落实回避制度,受理异议与申诉;
(6)做好遴选推荐信息公示与材料归档工作。
三、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学生具有推免生报名资格: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 经学院初审,能在学制规定年限内正常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生)或面向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等违纪行为;
4.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本专业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因出国等原因未修满学分的不具备推免生报名资格);
5. 专业成绩排名居全年级前30%;无重修记录(辅修专业、辅修学位课程的重修记录除外);
6. 大一至大三专业课程(含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84分(以教务系统为准),无任何补考记录;
7. 大一至大三所有课程(含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平均成绩≥83分(以教务系统为准),无任何补考记录;
8. 大一至大三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专业课程平均成绩×70%+所有课程平均成绩×30%)≥84分;
9. 学生在报名时,如与学院遴选推荐工作人员存在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应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报备;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四、成绩评定细则
1.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人选。
2.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综合成绩(100%)=学业成绩(99%)+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1%);
(2)学业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课程平均成绩×70%+所有课程平均成绩×30%;
(3)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包括"专业竞赛、项目获奖及荣誉表彰""学生工作"和"科研创新"三个加分类别,具体计算方法见表1。
3. 学生在同一加分类别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4. 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1)以西安外国语大学为署名单位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或译作的;
(2)专业课程平均成绩较高者;
(3)所有课程平均成绩较高者。
五、加分指标认定与审核
(一)加分指标的认定范围、级别按照《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西外发〔2026〕10号)执行。学院结合翻译学科专业特点,科学合理制定学院加分标准。
(二)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学院选聘政治素质好、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三人以上),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公开答辩。
(三)加强对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情况的审核,要求相关学生提交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等材料,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四)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严谨,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由学院统一存档,任何人不得改动。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未通过认定审核的加分项目,不得加分。
六、回避制度
(一)学院遴选推荐实行回避制度。遴选推荐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
(二)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遴选推荐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七、推荐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推免生报名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辅导员负责核对原件与复印件。学生应同时按要求主动报备需要回避的情形。
2. 材料审核与答辩。学院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 成绩计算。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供学生专业课程及所有课程成绩单,辅导员负责核算学生学业成绩及经审核认定的附加分,确保最终综合成绩准确无误(学业成绩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
4. 遴选候选人。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提交的有关证明进行审查,对有争议的情况进行复议,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并据此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学院2026年推免名额为13人。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既定名额1:1.3的比例列出递补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如出现学生自动放弃、公示异议成立等情况,学院将从公示的递补名单中依次递补。
5. 确认签字。学生须签字确认接受或放弃推免资格。若学生放弃资格,学院按递补名单依次递补。
6. 学院复核。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复核并确认最终推免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7. 学院公示。拟推免名单在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专业、学业成绩及专业排名、加分情况及得分、综合成绩及排名,公示期不少于7日。
公示期间,对拟推免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在2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学校遴选推荐委员会研究处理。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8. 材料存档。学生申请材料及遴选推荐各阶段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由学院统一存档。所有纸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并保存,其中纸质材料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八、申诉渠道
学生对学院遴选推荐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异议;对学院作出的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提出申诉。
九、附则
1. 本实施细则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如与上级文件要求不一致,以上级文件为准,并适时修订。
3. 本实施细则由高级翻译学院遴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高级翻译学院
2026年9月1日
表1 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计算细则

类别 加分值 加分项
专业竞赛、项目获奖及荣誉表彰(以最高奖励计算一次,不累加) 50 国家级一二等奖
专业竞赛、项目获奖及荣誉表彰(以最高奖励计算一次,不累加) 40 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一二等奖
专业竞赛、项目获奖及荣誉表彰(以最高奖励计算一次,不累加) 30 国家级优秀奖及其它奖项;省部级三等奖;市级一二等奖;大创项目国家级立项
专业竞赛、项目获奖及荣誉表彰(以最高奖励计算一次,不累加) 20 省部级优秀奖及其它奖项;市级三等奖、优秀奖及其它奖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一二等奖学金;优秀党员、团员之星、杰出志愿者;校级比赛一二等奖;大创项目省级立项
专业竞赛、项目获奖及荣誉表彰(以最高奖励计算一次,不累加) 15 校级三等奖学金;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校级比赛三等奖
专业竞赛、项目获奖及荣誉表彰(以最高奖励计算一次,不累加) 10 校级单项奖学金;大创项目校级立项;校级比赛优秀奖及其它奖项
学生工作(以最高奖励计算一次,不累加) 40 分团委、学生会、党支部工作满三年
学生工作(以最高奖励计算一次,不累加) 30 分团委、学生会、党支部工作满两年;主要班干部任职满三年
学生工作(以最高奖励计算一次,不累加) 20 分团委、学生会、党支部工作满一年;主要班干部任职满两年
学生工作(以最高奖励计算一次,不累加) 10 主要班干部任职满一年
科研创新 40 学生本人本科阶段以西安外国语大学为署名单位的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研究论文
科研创新 不计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以西安外国语大学为署名单位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译作

补充说明:
1.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20分计分;
2. 刊物等级以我校科研处当年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3. 大创项目仅项目主持人计分;
4. 附加分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5. 各级学生社团工作经历不计入学生工作加分项内;
6. 转专业学生学业成绩包含原学院学习阶段相关课程成绩;
7. 专业竞赛、项目获奖及荣誉表彰加分标准以学校教务处下发的《校内A、B类学科竞赛目录》为准,不在目录内的竞赛,交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定等级;
8. 主要班干部指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
9. 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加分,须经学院专家组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通过后方可计分;
10. 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论文,须提交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员合作的科研成果(与指导教师合作的除外),不纳入加分类别认定范围。


附件: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2026年+西安外国语大学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办法1.docx
附件:
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2026年+西安外国语大学亚非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方案1.docx
附件:
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2026年+西安外国语大学经济金融学院2026年研究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细则1.docx
附件:
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2026年+西安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2026年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细则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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