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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2026-09-17 10:33 1203 来源:海文考研

【青海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规章制度-青海大学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2-11-28
一、总则
1. 为规范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3. 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二、组织领导
1. 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全面领导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同时对院(系)推免遴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 各院(系)应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的本科生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3. 各院(系)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遴选工作的实施细则。院(系)自定的细则应在本院(系)内公布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细则无效。
三、名额分配
1. 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将名额分配至当前推免年度具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院(系)。
2. 学校在分配推免生名额时,将综合考察以下方面的因素:
(1)各院(系)当年应届本科生人数以及年度的推免生指标;
(2)各院(系)上一年度完成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的实际情况;
(3)各院(系)一流学科、重点学科的数量和水平,以及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
(4)特殊人才推免指标,学院在本院推免生名单中综合考虑,2人。
四、推免生条件
1. 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所修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在预定学制年限内能正常毕业;
(3)学习勤奋、刻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
(4)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
(5)本科毕业后不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2.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院(系)的综合考评排名。综合排名成绩由学业成绩(按课程计算,含经院(系)认定可转换学分之课程成绩及学业加分,占85%)和考评成绩(含德育考评、体育美育及劳动教育考评、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成果等,占15%)组成。即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85%+考评成绩×15%。
3. 申请推免的学生前三年(城乡规划等五年制专业前四年)学业加权平均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规定比例;高原生物学菁英班、院(系)创新人才实验班、华东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由相关院(系)参照制定实施细则。
4. 外语水平的具体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0分(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100分(五年有效),或雅思(学术类)≥5.5分(两年有效)。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5. 第十一条: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如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统一纳入专业排名范畴;未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纳入专业排名范畴。各院(系)应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学生在外校交流所获得的成绩、学分进行合理认定,以体现学生综合素质。
6. 第十二条: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而未达到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推免生条件者,由五名本专业专家(副教授以上职称)联名推荐,经院(系)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初步鉴定意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后可以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学校考核小组(至少含一名校外专家,5人)对学生进行审核鉴定,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学生有关证明材料、教授推荐信和考核答辩材料应进行全校公示。该部分学生由院(系)依序公示,学校依序推荐。
五、工作要求
1. 第十三条:推免工作要按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工作程序和规定时间进行。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发布年度推荐工作安排,学院(系)应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开展推免工作。除特殊要求外,各院(系)应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要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对推免生的推荐选拔标准不得低于学校文件要求。
2. 第十四条:各院(系)推荐的推免生名单和综合排名应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无效。
3. 第十五条:各院(系)的推免生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序后报送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资格。学校将审定通过的名单进行全校范围的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确定为学校推荐名单。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组织被推荐学生履行相关手续。经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学生即具备推免生资格。
4. 第十六条:推免工作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工作。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5. 第十七条: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应将推免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学生对推免工作提出申诉,应按《青海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6. 第十八条:经学校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签订就业协议,不得再申请境外高校留学,不得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随意中途退出或主动放弃推免资格,各单位在遴选推荐时应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
7. 第十九条: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记过及其以上纪律处分者;
(3)经查实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六、附则
1.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第二十一条:如遇推免政策调整,将依据政策要求下发推免工作相关补充管理办法。
3.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上级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时,以上级政策为准。原青海大学校〔2018〕50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1:青海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综合考评办法
1. 综合考评组成: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85%+考评成绩×15%。
2. 课程成绩:
(1)课程成绩以学生四年制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2)各班级以本专业最高加权平均成绩为基准分,其他参评者按照其与专业最高加权平均成绩的相对值折算分数;
(3)具体方法是:(拟推免生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第一学生加权平均成绩)×相应系数。
3. 外语加分:
(1)CET-6:425分加2分,500分以上者加3分;
(2)CET-4:500分以上者加1分;
(3)加分不累计。
4.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累计不超过5分(其中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5. 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6. 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校团委认定),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校级项目分别计分。
7. 参与科研:以上课题研究项目计1分。要求:课题类别需为纵向研究项目;课题申报单位为青海大学(教师);需提供课题研究合同书或相关证明。
8. 论文发表:SCI期刊、EI期刊、核心期刊、EI国际会议等。要求: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青海大学;均需提供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以上期刊论文院系均须审核。
9. 体育考评:代表青海大学参赛;需提供体育部的认定证明;团体项目只认定省级以上;校级比赛计0.4、0.3、0.2分。
10. 应征入伍服完兵役加2分;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加2分,两者可累加。
11. 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称号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
12. 科技创新竞赛、创新项目为多人参与时,得分计算公式为:S/N,其中N为参加人员总数,S为参与人排名。
附件2:竞赛项目名单(仅做参考,以每年下发中的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4.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5.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7.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8.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9.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0.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1.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2.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3.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4.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15.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6.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7.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18.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19.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20.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21.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22.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23.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24.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25.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26.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27.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
28.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29.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30.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31.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智能制造大赛
32.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33.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34.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35.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36.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37.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38.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39.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40.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41. 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Robo
42.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43. 全国高校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44. 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45. 三维数字化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46. “大唐杯”全国5G技术大赛
47. 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48. RoBoCom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49. 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50. 华为ICT大赛
51. 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52. 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表格:

综合考评组成 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85%+考评成绩×15%。

四、综合考评办法
1. 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85%+考评成绩×15%。
2. 学业成绩:
(1)课程成绩:以学生四年制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各班级以本专业最高加权平均成绩为基准分,其他参评者按照其与专业最高加权平均成绩的相对值折算分数;具体方法是:(拟推免生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第一学生加权平均成绩)×85。
(2)学业加分:CET-6成绩425分-499分加2分,500分以上者加3分;CET-4成绩500分以上者加1分;两者加分不累计。
3. 考评成绩:
(1)德育考评: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校级加0.5分;累计不超过5分(其中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2)智育考评:
①学科竞赛: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国家(际)级竞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校级竞赛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4分、三等奖加0.2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②科技创新竞赛: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国家(际)级竞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7分、三等奖加5分;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校级竞赛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2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③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校团委认定清单计算),国家级项目加3分,省部级项目加2分,校级项目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④参与科研: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项目计1分;课题类别需为纵向研究项目;课题申报单位(人)应为青海大学(教师);需提供课题研究合同书或结项书;累计不超过4分。
⑤学术论文:SCI期刊加5分,EI期刊加4分,核心期刊加3分,EI国际会议加2分;以上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青海大学;均需提供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分;院系均须组织公开答辩赋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体育考评:体育比赛需为代表青海大学参赛;需提供学校和体育部的认定证明;团体项目只认定省级及以上比赛。省级及以上比赛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校级比赛一等奖加0.4分、二等奖加0.3分、三等奖加0.2分;累计不超过4分。
(4)志愿服务考评:应征入伍服完兵役加2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加2分,两者可累加;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称号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累计不超过4分。
五、推免生竞赛项目参考名单
以下项目名单仅做参考,以每年下发中的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序号 竞赛名称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4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5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7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8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9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0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1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2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3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4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15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6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7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18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19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20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21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22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23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24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25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26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27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
28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29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30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31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智能制造大赛
32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33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34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35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36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37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38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39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40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41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RoboTac
42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43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44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45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46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47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移动通讯5G技术大赛
48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49 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50 RoBoCom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51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52 华为ICT大赛
53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54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六、推免工作管理办法(附件)
1. 文件名称:青海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2. 第一章 总则:
(1)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推免工作,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3. 第二章 组织领导:
(1)第三条: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全面领导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同时对院(系)推免遴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第四条:各院(系)应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的本科生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3)第五条:各院(系)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遴选工作的实施细则。院(系)自定的细则应在本院(系)内公布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细则无效。
4. 第三章 名额分配:
(1)第六条: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将名额分配至当前推免年度具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院(系)。
(2)第七条:学校在分配推免生名额时,将综合考察以下方面的因素:
①各院(系)当年应届本科生人数以及年度的推免生指标;
②各院(系)上一年度完成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的实际情况;
③各院(系)一流学科、重点学科的数量和水平,以及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
④特殊人才推免指标由学院在本院推免生名单中综合考虑,最多不超过2人。
5. 第四章 推免生条件:
(1)第八条: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拥护党的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所修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在预定学制年限内能正常毕业。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CET-4成绩500分以上者加1分,CET-6成绩425-499分加2分、500分以上加3分,两者加分不累计)。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符合各院(系)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章 综合考评
第九条 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85%+考评成绩×15%。
第十条 学业成绩:
1. 课程成绩以学生四年制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2. 各班级以本专业最高加权平均成绩为基准分,其他参评者按照其与专业最高加权平均成绩的相对值折算分数;
3. 具体方法是:(拟推免生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第一学生加权平均成绩)×85。
第十一条 学业加分:
1. CET-6:425分-499分加2分,500分以上者加3分;
2. CET-4:500分以上者加1分;
3. 两者加分不累计。
第十二条 考评成绩由德育考评、智育考评、体育考评、志愿服务考评四部分组成,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考评类别 考评项目 获奖等级 加分 备注
德育考评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国家级 5 累计不超过5分(其中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德育考评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省级 3 累计不超过5分(其中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德育考评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校级 0.5 累计不超过5分(其中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国家(际)级竞赛一等奖 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国家(际)级竞赛二等奖 4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国家(际)级竞赛三等奖 3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省部级竞赛一等奖 2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省部级竞赛二等奖 1.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省部级竞赛三等奖 1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校级竞赛一等奖 0.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校级竞赛二等奖 0.4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校级竞赛三等奖 0.2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国家(际)级竞赛一等奖 10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国家(际)级竞赛二等奖 7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国家(际)级竞赛三等奖 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省部级竞赛一等奖 4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省部级竞赛二等奖 3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省部级竞赛三等奖 2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校级竞赛一等奖 1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校级竞赛二等奖 0.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校级竞赛三等奖 0.2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校团委认定清单计算) 国家级项目 3 累计不超过3分
智育考评 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校团委认定清单计算) 省部级项目 2 累计不超过3分
智育考评 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校团委认定清单计算) 校级项目 1 累计不超过3分
智育考评 参与科研: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项目计1分 1 1.课题类别需为纵向研究项目;2.课题申报单位(人)应为青海大学(教师);3.需提供课题研究合同书或结项书。累计不超过4分
智育考评 学术论文:SCI期刊 5 1.以上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青海大学;2.以上期刊论文均需提供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分;3.针对以上期刊论文院系均须组织公开答辩赋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智育考评 学术论文:EI期刊 4 1.以上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青海大学;2.以上期刊论文均需提供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分;3.针对以上期刊论文院系均须组织公开答辩赋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智育考评 学术论文:核心期刊 3 1.以上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青海大学;2.以上期刊论文均需提供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分;3.针对以上期刊论文院系均须组织公开答辩赋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智育考评 学术论文:EI国际会议 2 1.以上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青海大学;2.以上期刊论文均需提供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分;3.针对以上期刊论文院系均须组织公开答辩赋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体育考评 体育比赛(需为代表青海大学参赛;需提供学校和体育部的认定证明;团体项目只认定省级及以上比赛) 省级及以上比赛一等奖 3 累计不超过4分
体育考评 体育比赛 省级及以上比赛二等奖 2 累计不超过4分
体育考评 体育比赛 省级及以上比赛三等奖 1 累计不超过4分
体育考评 体育比赛 校级比赛一等奖 0.4 累计不超过4分
体育考评 体育比赛 校级比赛二等奖 0.3 累计不超过4分
体育考评 体育比赛 校级比赛三等奖 0.2 累计不超过4分
志愿服务考评 应征入伍服完兵役加2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加2分,两者可累加 累计不超过4分
志愿服务考评 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称号加1分 累计不超过2分

第十三条 竞赛项目名单(仅做参考,以每年下发中的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序号 竞赛名称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4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5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7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8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9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0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1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2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3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4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15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6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7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18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19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20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21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22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23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24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25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26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27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
28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29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30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31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智能制造大赛
32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33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34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35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36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37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38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39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40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41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RoboTac
42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43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44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45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46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47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移动通讯5G技术大赛
48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49 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50 RoBoCom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51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52 华为ICT大赛
53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54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第六章 申请流程
第十四条 推免工作按以下流程进行:
1. 学校发布推免工作通知,下达各院(系)推免名额;
2. 各院(系)公布本院(系)推免遴选实施细则;
3.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4. 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免生名单;
5. 拟推免生名单在本院(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6. 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7.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8. 公示无异议后,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第七章 材料清单
第十五条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推免生申请表;
2. 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4. 各类获奖证书、竞赛证书复印件;
5. 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创新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
6. 院(系)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八章 时间节点
第十六条 推免工作各环节时间节点以当年学校发布的推免工作通知为准,一般安排如下:
1. 每年9月初:学校发布推免工作通知,下达名额;
2. 9月上旬:各院(系)公布实施细则,学生提交申请;
3. 9月中旬:各院(系)完成资格审核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4. 9月下旬:教务处审核、备案,学校审定并公示全校推免生名单;
5. 9月底至10月初: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第九章 接收名额
第十七条 特殊人才推免指标由学院在本院推免生名单中综合考虑,最多不超过2人。
第十八条 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分配。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 推免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联系方式如下:
1.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教务处;
2. 联系电话:以学校当年公布的通知为准;
3. 联系地址:青海大学教务处;
4. 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联系方式由各院(系)在本院(系)内公布。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第五章 申请流程
第九条 推免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学校发布推免工作通知,下达名额;
2. 各院(系)公布实施细则,学生提交申请;
3. 各院(系)完成资格审核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4. 教务处审核、备案,学校审定并公示全校推免生名单;
5. 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第六章 综合考评
第十条 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85%+考评成绩×15%。
第十一条 学业成绩由课程成绩和学业加分组成:
1. 课程成绩以学生四年制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2. 各班级以本专业最高加权平均成绩为基准分,其他参评者按照其与专业最高加权平均成绩的相对值折算分数;
3. 具体方法是:(拟推免生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第一学生加权平均成绩)×85。
4. 学业加分:
(1)CET-6:425分-499分加2分,500分以上者加3分;
(2)CET-4:500分以上者加1分;
(3)两者加分不累计。
第十二条 考评成绩由德育考评、智育考评、体育考评、志愿服务考评组成,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考评类别 考评项目 获奖等级 加分 备注
德育考评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国家级 5 累计不超过5分(其中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德育考评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省级 3 累计不超过5分(其中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德育考评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校级 0.5 累计不超过5分(其中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学科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国家(际)级竞赛一等奖 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学科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国家(际)级竞赛二等奖 4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学科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国家(际)级竞赛三等奖 3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学科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省部级竞赛一等奖 2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学科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省部级竞赛二等奖 1.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学科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省部级竞赛三等奖 1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学科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校级竞赛一等奖 0.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学科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校级竞赛二等奖 0.4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学科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校级竞赛三等奖 0.2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科技创新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国家(际)级竞赛一等奖 10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科技创新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国家(际)级竞赛二等奖 7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科技创新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国家(际)级竞赛三等奖 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科技创新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省部级竞赛一等奖 4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科技创新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省部级竞赛二等奖 3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科技创新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省部级竞赛三等奖 2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科技创新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校级竞赛一等奖 1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科技创新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校级竞赛二等奖 0.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科技创新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校级竞赛三等奖 0.2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创新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校团委认定清单计算) 国家级项目 3 累计不超过3分
智育考评(创新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校团委认定清单计算) 省部级项目 2 累计不超过3分
智育考评(创新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校团委认定清单计算) 校级项目 1 累计不超过3分
智育考评(参与科研) 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项目计1分 1 累计不超过4分;1.课题类别需为纵向研究项目;2.课题申报单位(人)应为青海大学(教师);3.需提供课题研究合同书或结项书
智育考评(学术论文) SCI期刊 5 累计不超过10分;1.以上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青海大学;2.以上期刊论文均需提供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分;3.针对以上期刊论文院系均须组织公开答辩赋分
智育考评(学术论文) EI期刊 4 累计不超过10分;1.以上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青海大学;2.以上期刊论文均需提供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分;3.针对以上期刊论文院系均须组织公开答辩赋分
智育考评(学术论文) 核心期刊 3 累计不超过10分;1.以上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青海大学;2.以上期刊论文均需提供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分;3.针对以上期刊论文院系均须组织公开答辩赋分
智育考评(学术论文) EI国际会议 2 累计不超过10分;1.以上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青海大学;2.以上期刊论文均需提供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分;3.针对以上期刊论文院系均须组织公开答辩赋分
体育考评 省级及以上比赛一等奖 3 累计不超过4分;1.体育比赛需为代表青海大学参赛;2.需提供学校和体育部的认定证明;3.团体项目只认定省级及以上比赛
体育考评 省级及以上比赛二等奖 2 累计不超过4分;1.体育比赛需为代表青海大学参赛;2.需提供学校和体育部的认定证明;3.团体项目只认定省级及以上比赛
体育考评 省级及以上比赛三等奖 1 累计不超过4分;1.体育比赛需为代表青海大学参赛;2.需提供学校和体育部的认定证明;3.团体项目只认定省级及以上比赛
体育考评 校级比赛一等奖 0.4 累计不超过4分;1.体育比赛需为代表青海大学参赛;2.需提供学校和体育部的认定证明;3.团体项目只认定省级及以上比赛
体育考评 校级比赛二等奖 0.3 累计不超过4分;1.体育比赛需为代表青海大学参赛;2.需提供学校和体育部的认定证明;3.团体项目只认定省级及以上比赛
体育考评 校级比赛三等奖 0.2 累计不超过4分;1.体育比赛需为代表青海大学参赛;2.需提供学校和体育部的认定证明;3.团体项目只认定省级及以上比赛
志愿服务考评 应征入伍服完兵役加2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加2分,两者可累加 2 累计不超过4分
志愿服务考评 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称号加1分 1 累计不超过2分

第十三条 竞赛项目认定范围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竞赛项目名单仅做参考,以每年下发中的竞赛项目名单为准。主要竞赛项目名单如下:

序号 竞赛名称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4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5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7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8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9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0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1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2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3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4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15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6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7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18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19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20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21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22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23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24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25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26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27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
28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29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30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31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智能制造大赛
32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33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34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35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36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37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38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39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40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41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RoboTac
42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43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44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45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46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47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移动通讯5G技术大赛
48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49 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50 RoBoCom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51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52 华为ICT大赛
53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54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第七章 公示与监督
第十四条 各院(系)拟推免生名单须在本院(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学校审定的全校推免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第八章 时间节点
第十七条 推免工作一般于每年9月启动,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 9月初:学校发布推免工作通知,下达名额;
2. 9月上旬:各院(系)公布实施细则,学生提交申请;
3. 9月中旬:各院(系)完成资格审核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4. 9月下旬:教务处审核、备案,学校审定并公示全校推免生名单;
5. 9月底至10月初: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第九章 接收名额
第十八条 特殊人才推免指标由学院在本院推免生名单中综合考虑,最多不超过2人。
第十九条 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分配。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推免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联系方式如下:
1.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教务处;
2. 联系电话:以学校当年公布的通知为准;
3. 联系地址:青海大学教务处;
4. 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联系方式由各院(系)在本院(系)内公布。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可适当放宽,但须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标准)。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符合学校当年推免工作通知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章 申请流程
第九条 推免工作按以下流程进行:
1. 学校发布推免工作通知,下达名额;
2. 各院(系)公布实施细则,学生提交申请;
3. 各院(系)完成资格审核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4. 教务处审核、备案,学校审定并公示全校推免生名单;
5. 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第六章 综合考评
第十条 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85%+考评成绩×15%。
第十一条 学业成绩构成如下:

综合考评组成 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85%+考评成绩×15%。
学业 成绩 课程成绩 1.课程成绩以学生四年制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2.各班级以本专业最高加权平均成绩为基准分,其他参评者按照其与专业最高加权平均成绩的相对值折算分数; 3 .具体方法是:(拟推免生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第一学生加权平均成绩)× 85 。
学业 加分 1.CET-6: 425 分- 499 分加2分 , 500分以上者加 3 分; 2. CET-4: 500 分以上者加 1分; 3 .两者 加分不累计。
考 评 成 绩 考评 类别 考评项目 获奖等级 加分 备注
德育考评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国家级 5 累计不超过5 分(其中校级累计 不超过 2分)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省级 3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校级 0.5
智育考评 智育考评 学科 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 学校竞赛清单 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国家(际)级竞赛 一等奖 5 累计不超过 10 分(其中 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 分)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省部级竞赛 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校级竞赛 一等奖 0.5
二等奖 0.4
三等奖 0.2
科技 创新 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 学校竞赛清单 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国家(际)级竞赛 一等奖 10 累计不超过 10 分(其中 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 分)
二等奖 7
三等奖 5
省部级竞赛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校级竞赛 一等奖 1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 2
创新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校 团委认定 清单 计算 ) 国家级项目 3 累计不超 过 3 分
省部级项目 2
校级项目 1
参与科研 参与 校级 及 以上课题研究 项目计1分 1.课题类别需为纵向研究项目; 2 . 课题申报单位 ( 人 ) 应 为青海大学 (教师); 3.需 提供 课题研究合同书或 结项书 。 累计不超过 4 分
学术论文 SCI期刊 1.以上 期刊论文 第一署名单位 应为青海大学; 2. 以上 期刊论文 均需提供 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 分; 3. 针对 以上期刊论文 院系均须 组织 公开 答辩 赋分。 5 累计不超 过 10 分
EI期刊 4
核心期刊 3
EI国际会议 2
体育考评 1.体育 比赛需 为代表 青海大学参赛; 2.需 提供 学校 和体育部的认定证明 ; 3.团体 项目 只认定省级 及以上 比赛 。 省级 及以 上 比赛 一等奖 3 累计 不超 过4 分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校级比赛 一等奖 0.4
二等奖 0.3
三等奖 0.2
志愿服 务考评 应征入伍服完兵役加2分 , 在部队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 者 加 2分, 两者可累 加 。 累计不超 过 4 分
获得省级 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称号 加1分, 累计不超过 2分 。

第十二条 竞赛项目认定清单如下(仅做参考,以每年下发中的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序号 竞赛名称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4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5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7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8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9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0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1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2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3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4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15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6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7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18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19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20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21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22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23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24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25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26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27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 人工智能创意赛
28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29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30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31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智能 制造大赛
32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33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34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35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36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37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38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39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40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41 全国 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 、RoboCon、Robo Tac
42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 智能大赛
43 全国高校 商业 精英 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44 中国 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45 全国 三维数字化 创新 设计 大赛
46 “学创 杯 ”全国大学生 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47 “大唐杯”全国 大学生 移动 通讯 5G技术大赛
48 全国大学生 物理 实验 竞赛
49 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 创新大赛
50 RoBoCom机器人 开发者大赛
51 全国 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 CULSC ) -生命科学 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52 华为ICT大赛
53 全国大学生 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54 中国 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第七章 材料清单
第十三条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推免申请表;
2. 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4. 各类获奖证书、竞赛证书复印件;
5. 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创新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
6. 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八章 时间节点
第十四条 推免工作一般按以下时间节点进行:
1. 8月底至9月初:学校发布推免工作通知,下达名额;
2. 9月上旬:各院(系)公布实施细则,学生提交申请;
3. 9月中旬:各院(系)完成资格审核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4. 9月下旬:教务处审核、备案,学校审定并公示全校推免生名单;
5. 9月底至10月初: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第九章 接收名额
第十八条 特殊人才推免指标由学院在本院推免生名单中综合考虑,最多不超过2人。
第十九条 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分配。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推免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联系方式如下:
1.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教务处;
2. 联系电话:以学校当年公布的通知为准;
3. 联系地址:青海大学教务处;
4. 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联系方式由各院(系)在本院(系)内公布。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可适当放宽,但须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标准)。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符合学校当年推免工作通知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章 申请流程
第九条 推免工作按以下流程进行:
1. 学校发布推免工作通知,下达名额;
2. 各院(系)公布实施细则,学生提交申请;
3. 各院(系)完成资格审核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4. 教务处审核、备案,学校审定并公示全校推免生名单;
5. 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第六章 材料清单
第十条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推免申请表;
2. 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4. 各类获奖证书、竞赛证书复印件;
5. 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创新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
6. 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章 时间节点
第十一条 推免工作各环节时间节点如下:
1. 8月底至9月初:学校发布推免工作通知,下达名额;
2. 9月上旬:各院(系)公布实施细则,学生提交申请;
3. 9月中旬:各院(系)完成资格审核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4. 9月下旬:教务处审核、备案,学校审定并公示全校推免生名单;
5. 9月底至10月初: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第八章 综合考评
第十二条 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85%+考评成绩×15%。
第十三条 学业成绩由课程成绩和学业加分组成:
1. 课程成绩以学生四年制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2. 各班级以本专业最高加权平均成绩为基准分,其他参评者按照其与专业最高加权平均成绩的相对值折算分数;
3. 具体方法是:(拟推免生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第一学生加权平均成绩)×85。
4. 学业加分:CET-6 425分-499分加2分,500分以上者加3分;CET-4 500分以上者加1分;两者加分不累计。
第十四条 考评成绩由德育考评、智育考评、体育考评、志愿服务考评组成,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考评类别 考评项目 获奖等级 加分 备注
德育考评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国家级 5 累计不超过5分(其中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德育考评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省级 3 累计不超过5分(其中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德育考评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校级 0.5 累计不超过5分(其中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国家(际)级竞赛一等奖 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国家(际)级竞赛二等奖 4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国家(际)级竞赛三等奖 3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省部级竞赛一等奖 2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省部级竞赛二等奖 1.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省部级竞赛三等奖 1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校级竞赛一等奖 0.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校级竞赛二等奖 0.4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学科竞赛 校级竞赛三等奖 0.2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国家(际)级竞赛一等奖 10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国家(际)级竞赛二等奖 7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国家(际)级竞赛三等奖 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省部级竞赛一等奖 4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省部级竞赛二等奖 3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省部级竞赛三等奖 2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校级竞赛一等奖 1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校级竞赛二等奖 0.5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科技创新竞赛 校级竞赛三等奖 0.2 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智育考评 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校团委认定清单计算) 国家级项目 3 累计不超过3分
智育考评 创新项目 省部级项目 2 累计不超过3分
智育考评 创新项目 校级项目 1 累计不超过3分
智育考评 参与科研(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项目计1分) 1 累计不超过4分;1.课题类别需为纵向研究项目;2.课题申报单位(人)应为青海大学(教师);3.需提供课题研究合同书或结项书
智育考评 学术论文 SCI期刊 5 累计不超过10分;1.以上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青海大学;2.以上期刊论文均需提供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分;3.针对以上期刊论文院系均须组织公开答辩赋分
智育考评 学术论文 EI期刊 4 累计不超过10分;1.以上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青海大学;2.以上期刊论文均需提供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分;3.针对以上期刊论文院系均须组织公开答辩赋分
智育考评 学术论文 核心期刊 3 累计不超过10分;1.以上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青海大学;2.以上期刊论文均需提供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分;3.针对以上期刊论文院系均须组织公开答辩赋分
智育考评 学术论文 EI国际会议 2 累计不超过10分;1.以上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青海大学;2.以上期刊论文均需提供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分;3.针对以上期刊论文院系均须组织公开答辩赋分
体育考评 体育比赛(需为代表青海大学参赛;需提供学校和体育部的认定证明;团体项目只认定省级及以上比赛) 省级及以上比赛一等奖 3 累计不超过4分
体育考评 体育比赛 省级及以上比赛二等奖 2 累计不超过4分
体育考评 体育比赛 省级及以上比赛三等奖 1 累计不超过4分
体育考评 体育比赛 校级比赛一等奖 0.4 累计不超过4分
体育考评 体育比赛 校级比赛二等奖 0.3 累计不超过4分
体育考评 体育比赛 校级比赛三等奖 0.2 累计不超过4分
志愿服务考评 应征入伍服完兵役加2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加2分,两者可累加 累计不超过4分
志愿服务考评 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称号加1分 累计不超过2分

第十五条 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项目名单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竞赛项目名单如下(仅做参考,以每年下发中的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序号 竞赛名称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4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5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7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8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9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0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1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2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3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4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15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6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7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18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19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20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21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22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23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24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25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26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27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
28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29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30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31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智能制造大赛
32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33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34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35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36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37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38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39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40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41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RoboTac
42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43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44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45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46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47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移动通讯5G技术大赛
48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49 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50 RoBoCom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51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52 华为ICT大赛
53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54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第九章 接收名额
第十六条 特殊人才推免指标由学院在本院推免生名单中综合考虑,最多不超过2人。
第十七条 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分配。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推免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联系方式如下:
1.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教务处;
2. 联系电话:以学校当年公布的通知为准;
3. 联系地址:青海大学教务处;
4. 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联系方式由各院(系)在本院(系)内公布。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学校认可的其他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符合学校当年推免工作通知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章 推免工作程序
第九条 推免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学校发布推免工作通知,明确当年推免工作安排、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
2. 各院(系)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在本院(系)内公布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3.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4. 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免生名单;
5. 拟推免生名单在本院(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规定天数;
6. 公示无异议后,各院(系)将拟推免生名单报教务处;
7.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8.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并组织学生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第六章 综合考评
第十条 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85%+考评成绩×15%。
第十一条 学业成绩包括课程成绩和学业加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考评组成 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85%+考评成绩×15%。
学业 成绩 课程成绩 1.课程成绩以学生四年制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2.各班级以本专业最高加权平均成绩为基准分,其他参评者按照其与专业最高加权平均成绩的相对值折算分数; 3 .具体方法是:(拟推免生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第一学生加权平均成绩)× 85 。
学业 加分 1.CET-6: 425 分- 499 分加2分 , 500分以上者加 3 分; 2. CET-4: 500 分以上者加 1分; 3 .两者 加分不累计。
考 评 成 绩 考评 类别 考评项目 获奖等级 加分 备注
德育考评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国家级 5 累计不超过5 分(其中校级累计 不超过 2分)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省级 3
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校级 0.5
智育考评 智育考评 学科 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 学校竞赛清单 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国家(际)级竞赛 一等奖 5 累计不超过 10 分(其中 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 分)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省部级竞赛 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校级竞赛 一等奖 0.5
二等奖 0.4
三等奖 0.2
科技 创新 竞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 学校竞赛清单 最新公布予以年度更新。 国家(际)级竞赛 一等奖 10 累计不超过 10 分(其中 校级竞赛累计不超过2 分)
二等奖 7
三等奖 5
省部级竞赛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校级竞赛 一等奖 1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 2
创新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校 团委认定 清单 计算 ) 国家级项目 3 累计不超 过 3 分
省部级项目 2
校级项目 1
参与科研 参与 校级 及 以上课题研究 项目计1分 1.课题类别需为纵向研究项目; 2 . 课题申报单位 ( 人 ) 应 为青海大学 (教师); 3.需 提供 课题研究合同书或 结项书 。 累计不超过 4 分
学术论文 SCI期刊 1.以上 期刊论文 第一署名单位 应为青海大学; 2. 以上 期刊论文 均需提供 图书馆索引证明,未检索到不计 分; 3. 针对 以上期刊论文 院系均须 组织 公开 答辩 赋分。 5 累计不超 过 10 分
EI期刊 4
核心期刊 3
EI国际会议 2
体育考评 1.体育 比赛需 为代表 青海大学参赛; 2.需 提供 学校 和体育部的认定证明 ; 3.团体 项目 只认定省级 及以上 比赛 。 省级 及以 上 比赛 一等奖 3 累计 不超 过4 分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校级比赛 一等奖 0.4
二等奖 0.3
三等奖 0.2
志愿服 务考评 应征入伍服完兵役加2分 , 在部队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 者 加 2分, 两者可累 加 。 累计不超 过 4 分
获得省级 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称号 加1分, 累计不超过 2分 。

第十二条 考评成绩包括德育考评、智育考评、体育考评和志愿服务考评,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对应上限。
第七章 竞赛项目清单
第十三条 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的认定范围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学校竞赛清单最新公布为准,并予以年度更新。竞赛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竞赛名称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4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5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7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8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9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0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1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2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附件:青海大学+校级+2026年+青海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pdf
附件:
青海大学+校级+2026年+青海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docx
附件:
青海大学+校级+2022年+青海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规章制度-青海大学教务处+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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