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保研推免正文

【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26-09-17 10:31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日期:原文未注明
一、接收专业、人数及待遇
1. 除有工作年限要求不接收应届毕业生的专业外,我校各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招生专业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布的为准。
2. 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详见文末附件1。
3. 2026年接收推免生(包括校内、校外推免生)的总名额不得超过当年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由各学院在学校限定的比例基础上,根据推免生生源情况自定。
4.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二、接收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5. 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6. 各招生学院根据自身专业所需要提出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要求。
7.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
1. 9月22日9:00起,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招生学院和报考专业。
2. 具体时间请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二)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
1. 各招生学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简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并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2. 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保持与报考学院联系。
3.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经提醒后仍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三)复试
1. 复试具体工作由各学院按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各招生学院制定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简称“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于复试前将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并按照复试工作细则严格组织复试。
2. 复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3.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开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至招生学院,所有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完成,审查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复试:
(1)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4)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5)各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材料。
复试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附件3)》,签署后与其他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提交至所报考学院。
4. 复试形式:原则上采用线上综合面试形式进行,具体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特征以及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线上采用网络远程综合面试的方式,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招生学院如采用线下面试和笔试的形式进行复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应不超过50%,具体权重由招生学院在实施细则中确定并事先向考生公布。
5. 复试内容:重点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态度、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对实践技能的考核。
(四)录取
1. 复试后,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
2.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经提醒后仍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3. 学校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4. 接收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其录取资格:
(1)未参加复试或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2026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3)未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5)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6)提供虚假信息、申请资格不符以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7)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四、体检
1. 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2. 拟录取考生按要求提供近3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扫描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hsyzb@hainn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推免生体检报告+姓名+联系电话”,供招生单位审核。
五、信息公开
1. 各招生学院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要求须在本学院官方网站向广大考生公布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信息(包括本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等),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遵守“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2.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六、其他情况
1. 各学院教职工中,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和报备制度,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文件的补充说明》(海师研函〔2023〕108号)文件要求,须自觉上报并回避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
3.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申诉渠道
1.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65893907、65501163。
2. 海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0898-65882013。
附件:
1. 202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海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1:202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学院代码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 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5思想政治教育;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共党史党建学(学术学位) 01中共党史党建学理论;02中国共产党历史;03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教育学院 教育学(学术学位) 01教育学原理;02课程与教学论;04比较教育学;08职业技术教育学;10教育技术学;Z1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教育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教育学院 特殊教育(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初等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初等教育学院 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体育学院 体育学(学术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体育学院 体育(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学位) 01汉语言文字学;02理论语言学;03应用语言学;04文艺学;05中国古代文学;06中国现当代文学;08中国古典文献学;09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学术学位) 01基础数学;02计算数学;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4应用数学;05运筹学与控制论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学术学位) 01无机化学;02分析化学;03有机化学;04物理化学
化学与化工学院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01材料工程;02化学工程
化学与化工学院 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 01生物技术与工程;02制药工程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地理学(学术学位) 01自然地理学;02人文地理学;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科学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生命科学学院 生态学(学术学位) 01植物生态学;02动物生态学(包含动物行为与进化方向);03微生物生态学;06修复生态学
生命科学学院 林业(专业学位) 05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06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13森林生物多样性
美术学院 艺术学(学术学位) 01艺术理论(艺术教育学);02艺术遗产
美术学院 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 01中国画创作;02绘画创作(包含油画与水彩画);03书法创作与书画修复
美术学院 设计(专业学位) 01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02环境与景观设计;03服装服饰与手工艺设计
美术学院 设计学(学术学位) 01视觉传达与设计文化研究;02环境设计与地域民族建筑保护研究;0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包含服装与服饰设计)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物理学(学术学位) 01理论物理;05凝聚态物理;07光学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专业学位) 01智能系统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学术学位) 01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02翻译学;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国语学院 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外国语学院 日语笔译(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音乐学院 音乐(专业学位) 01音乐教育;02声乐;03钢琴;04器乐;05作曲
音乐学院 舞蹈(专业学位) 01舞蹈创作;02舞蹈表演;03舞蹈教育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学术学位) 01网络安全;02网络空间安全基础;03应用安全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人工智能(专业学位) 02智能计算;03智能系统与工程;04智能交叉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三、202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 音乐学院
(1)音乐(专业学位):01音乐教育、02声乐、03钢琴、04器乐、05作曲
(2)舞蹈(专业学位):01舞蹈创作、02舞蹈表演、03舞蹈教育
2.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1)网络空间安全(学术学位):01网络安全、02网络空间安全基础、03应用安全
(2)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3)人工智能(专业学位):02智能计算、03智能系统与工程、04智能交叉
(4)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3. 国际教育学院
(1)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4.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1)新闻传播学(学术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2)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3)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5. 心理学院
(1)心理学(学术学位):01基础心理学、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3应用心理学
(2)应用心理(专业学位):01心理健康与社会心理服务、02特殊儿童心理发展与干预
(3)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6. 经济与管理学院
(1)理论经济学(学术学位):01政治经济学、04西方经济学、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Z1自贸港财税理论创新与政策实践
(2)国际商务(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3)工商管理学(学术学位):02企业管理、03旅游管理、04技术经济及管理
7. 历史文化学院
(1)中国史(学术学位):01中国专门史、02中国古代史、03中国近代史、04历史文献学
8. 教师教育学院
(1)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2)学科教学(语文)(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3)学科教学(数学)(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4)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5)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6)学科教学(生物)(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7)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8)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9)学科教学(地理)(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10)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11)学科教学(美术)(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9. 法学院
(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
四、附件材料
1.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1)填写内容:报考专业;考生本人填写姓名、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拟毕业时间、工作或学习单位、档案所在单位、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2)审核内容:由考生所在学院(系)或其党组织填写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鉴定意见;推免生所在学校审核意见(在校期间是否有过纪律处分、预计能否正常毕业并获得学位证);考生所在学院盖章、负责人手写签字、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
(3)提交要求:本表由考生就读学院(系)党组织或学院填写、签字、盖章后,由考生在复试前提交至所报考学院核查。
2. 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
(1)资格审查部分(由各学院相关人员填写):考生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均已核验,有/无异常;该考生已通过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已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留存备查;资格审查人签名及日期。
(2)考生承诺部分:本人已认真阅读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海南师范大学与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知晓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均触犯刑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关于盗窃、损毁、传播保密期限内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责任追究规定。
(3)承诺事项:
①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查材料。
②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调剂)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作弊,确保在参考科目全部考生考试结束前不以任何形式泄露与传播试题。
③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录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④保证本次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接上文)
四、诚信复试承诺
1. 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查材料。
2.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调剂)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作弊,确保在参考科目全部考生考试结束前不以任何形式泄露与传播试题。
3. 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录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4. 保证本次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三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的处罚。
考生本人签名(手写): 20 年 月 日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校级+2026年+海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x
附件:
海南师范大学+校级+2026年+海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x
附件:
海南师范大学+校级+2026年+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政策与通知1.pdf
上一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下一篇:【海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称呼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