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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系列文件】

2026-09-17 10:30 1206 来源:海文考研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系列文件】
发布日期:2025-09-03
一、文件构成
1. 附件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pdf
2. 附件2:常大〔2025〕47号-关于印发《常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3. 附件3:常大教〔2025〕20号-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
4. 附件4:常大创〔2023〕25号-关于调整常州大学大学生I级竞赛项目的通知.pdf
二、组织与领导
1. 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负责,本科教学、本科学生工作、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和相关学科教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学院的选拔推荐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马江权
成员:林凌敏、马建锋、薛银刚、周政忠、何俊瑜、张小强、郑旭东、吴祖良
秘书:王亚威
2.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院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和教师代表参加,负责监督本学院的选拔推荐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薛峰
成员:孙富安、林凌敏、冯珊珊、王国宇
秘书:王国宇
监督电话:0519-86330086,llm@cczu.edu.cn
3.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全程录像录音,答辩结果公开公示。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马江权
成员:薛峰、薛银刚、林凌敏、周满、郑旭东、冯珊珊
秘书:郑旭东
三、推荐名额分配
1. 根据学校的统筹安排,我院今年可推荐3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且有1个候补名额。
2. 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全体会议研究决定,环境工程专业和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各分配1个推免名额。
3. 剩余1个推免名额和1个候补名额,由两个专业综合评价排名第二的申请学生中产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第1位获得推免名额,第2位列为候补)。
四、基本推荐条件
学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才可申请推免资格: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 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毕业生(不含专转本、各类分段培养以及有其它规定不参加推免的学生)。
3. 学习成绩优秀,须通过专业培养方案第1-6学期全部应修的必修课,必修课初修成绩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简称学分绩点)位于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且初修必修课中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次。
4. 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者,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四级合格及以上成绩。
5. 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国际视野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科研创新潜质。
五、遴选方案
1. 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面试和考试。
2. 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和发展素质评价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学分绩点折算分占70%,发展素质评价分占30%。学分绩点折算分和发展素质评价分通过百分制量化计算,满分均为100分,保留二位小数位数。
3. 学分绩点折算分取学生专业培养方案第1-6学期全部应修必修课程初修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分绩点折算分=20×[∑(应修必修课程成绩×0.05×课程学分)/应修必修课程总学分]
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等级制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5、85、75、60、40分折算。经批准缓考的课程,成绩以缓考成绩计算。
4. 发展素质评价指标包括学生在本科阶段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和学生获得的各级荣誉称号等。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认定、审核。发展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1)竞赛获奖: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以常州大学为署名第一单位、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相关比赛原则上应为《常州大学大学生竞赛组织管理办法》认定的Ⅰ级竞赛中的创新创业类、学科知识类。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且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2)科研论文:学生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正式发表的以常州大学为独立单位(或第一单位)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须为独立作者或排名第一身份或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的论文,仅限于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期刊分类参见《常州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核算办法》《常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业绩核算办法》最新版。
(3)发明专利: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且常州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可纳入评价。
(4)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
(5)到国际组织实习:学生赴境外主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学术类国际组织实习。
(6)参加志愿服务:参加志愿服务需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方可纳入评价。
(7)荣誉称号:学生获得的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 发展素质评价中,学生在同一成果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原则上取最高分计,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6. 申请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和发明专利等,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六、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9月4日~9月6日)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常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中自愿申请,将相关申请材料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参加有组织的国际组织实习、学生荣誉称号等)报所在学院。
(二)材料审核(9月6日~9月7日)
学院在“常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中完成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初审,对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工作,院审核专家组对推免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未通过审核鉴定的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遴选推荐(9月7日~9月8日)
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各部分审核认定意见,根据上述第4条的遴选方案为各加分项赋分,并计算综合评价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分配的推免名额确定拟推免人员名单、候补名单以及推荐顺序。
(四)院内公示(9月8日~9月10日)
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审核结果、各加分项的审核认定结果,以及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推荐顺序等。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表格材料报送教务处。
七、其他
1. 推免申请学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有关材料,推免申请学生在推免工作环节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院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未获得学士学位的。
(5)经校推免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况。
2. 推免工作实行报备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推免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须递交学生所在学院。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院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主动向所在学院递交《推免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并说明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 经学校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应以其他方式自主择业或申请出国(境)留学等。
4. 推免工作材料保存期限为4年,由专人负责。学院负责保存各类过程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小组会议材料、学生申请名单和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综合评价材料、专家审核及学生答辩材料等。
5. 本方案与上级管理部门政策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管理部门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商议、报教务处审定后处理。
6. 学院推免工作接受师生监督,如对推免工作有疑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
学院:0519-86330086,llm@cczu.edu.cn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日
附件:常州大学推免生发展素质评价分值设置表

类别 项目等级 第一等次 第二等次 第三等次 第四等次 备注
竞赛获奖(不超过40分) I级甲等 (1)同一项目参加多个比赛取最高项加分;(2)第一等次对应各奖项的最高等级,其他依次对应;(3)独立参赛者,排名系数为1.0;两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0.6、0.4;三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0.5、0.3、0.2;四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0.5、0.3、0.1、0.1;多人参赛的情况,取排名前5位予以加分,排名系数为:0.5、0.2、0.1、0.1、0.1。(4)相关比赛应为《常州大学大学生竞赛组织管理办法》认定的Ⅰ级竞赛中的创新创业类、学科知识类。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且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5)全国数学建模获奖加分平均分配给参赛者。
I级乙等
I级丙等
科研论文(不超过30分) 自然科学类 T1类 A1类 A2类 A3类 (1)学生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正式发表的以常州大学为独立单位(或第一单位)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须为独立作者或排名第一身份或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的论文,仅限于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排名系数0.5)的情况。论文需为正式见刊,仅有录用通知未见刊不计分。(2)期刊分类参见《常州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核算办法》《常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业绩核算办法》最新版。
B1类 B2类 C1类
哲学社会类 T类 A1类 A2类 B1类
B2类 C类 D类
发明专利(不超过10分) 学生是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常州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且与学业相关,须提供相关发明专利授权书。
其他(不超过20分) 参军入伍服兵役 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或退役军人优待证。
到国际组织实习

一、发展素质评价指标(续)
1. 发明专利(不超过10分):学生是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常州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且与学业相关,须提供相关发明专利授权书。
2. 其他(不超过20分):
(1)参军入伍服兵役: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或退役军人优待证。
(2)到国际组织实习:实习期不少于3个月。学生赴境外主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学术类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等(在华机构除外),获得官方实习证明。
(3)参加志愿服务(不超过10分):
国家级志愿服务包括: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按国家级第一等次计分;
省部级志愿服务包括: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江苏省十佳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江苏省十佳青年志愿者、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者、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按省部级第一等次计分;
独立参赛者,排名系数为1.0;两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0.6、0.4;三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0.5、0.3、0.2;四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0.5、0.3、0.1、0.1;多人参赛的情况,取排名前5位予以加分,排名系数为:0.5、0.2、0.1、0.1、0.1。
(4)学生荣誉称号(不超过5分):
国家级: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省级:获省青年五四奖章、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3. 注:
(1)学生所获成果应为本科在读期间获得,且完成单位为常州大学。成果截止日期为申请表提交学院时间。
(2)一项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学生荣誉称号四种类别之间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超过20分;同一志愿服务或荣誉称号以最高分计算,不可以累加。
二、常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第一章 总则
1.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国家战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所称推免生,是指经学校遴选,获得免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资格,直接进入申报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 推免工作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要遵循以德为先、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第二章 组织领导
1.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推免小组”)。
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包括学校推免政策的制定、名额分配、组织协调、过程监督和结果审核等。
校推免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 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分管本科教学、本科学生工作、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和相关学科教授代表等参加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选拔推免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且须为单数;成立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负责,院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和教师代表参加的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的选拔推免工作。学院院长和党委(总支)书记为学院推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名单、推免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须上报校推免小组。
(三)第三章 推免条件
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 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各类分段培养、联合培养项目、第二学士学位以及有其它规定不参加推免的学生)。
3. 学习成绩优秀,须通过专业培养方案第1-6学期全部应修的必修课,必修课初修成绩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简称学分绩点)位于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且初修必修课中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次。
4. 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者,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四级合格及以上成绩。
5. 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国际视野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科研创新潜质。
(四)第四章 推免名额分配
1. 学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推免名额,综合考量应届毕业生数量、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拔尖人才培养情况、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以及国家重点发展领域急需学科专业等因素,确定各学院的推免名额(含候补名额)。
2. 分配至各学院的推免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统筹考虑合理分配。
3. 如学院候补推免名额使用完后仍有未完成名额,学校将未完成名额收回,由校推免小组统一调配。
(五)第五章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1. 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面试和考试。
2. 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成绩由学分绩点折算分和发展素质评价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学分绩点折算分占70%,发展素质评价分占30%。
学分绩点折算分和发展素质评价分通过百分制量化计算,满分均为100分,保留二位小数位数。
3. 学分绩点折算分应按照学生专业培养方案第1-6学期全部应修必修课程初修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分绩点折算分=20×[∑(应修必修课程成绩×0.05×课程学分)/应修必修课程总学分]
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等级制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5、85、75、60、40分折算。经批准缓考的课程,成绩以缓考成绩计算。
4. 发展素质评价指标包括学生在本科阶段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和学生获得的荣誉称号等。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认定、审核。发展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1)竞赛获奖: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以常州大学为署名第一单位、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相关比赛原则上应为《常州大学大学生竞赛组织管理办法》认定的Ⅰ级竞赛中的创新创业类、学科知识类。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且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2)科研论文:学生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正式发表的以常州大学为独立单位(或第一单位)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须为独立作者或排名第一身份或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的论文,仅限于指导老师排名第一,学生为排名第二的情况。
期刊分类参见《常州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核算办法》《常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业绩核算办法》最新版。
(3)发明专利: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常州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且与学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可纳入评价。
(4)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
(5)到国际组织实习:学生赴境外主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学术类国际组织实习。
(6)参加志愿服务:参加志愿服务需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方可纳入评价。
(7)荣誉称号:学生获得的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 发展素质评价中,学生在同一成果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原则上取最高分计,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6. 申请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和发明专利等,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7. 各学院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全程录像录音,答辩结果公开公示。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六)第六章 推免工作程序
推免工作按照教育部通知时间全面展开,通过学院动员、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生本人申请、条件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公示和学校审定、学校公示等工作程序进行。
1.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发布年度推免工作通知,下达推免生名额。
2. 各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并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3. 个人申请。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常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中自愿申请,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学院。
4. 学院推荐。学院在“常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中完成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初审,对发展素质评价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得出申请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排名后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含候补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表格材料报送教务处。
5. 学校审定。校推免小组对推免生名单及材料进行审定,在学校专栏网站按规定要求公示。
6. 推免生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查询并核对本人学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7. 正式的推免生名单由学校报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8. 接收推免生的阶段,推免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信息、填报志愿,接收和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9. 推免生按报考单位要求提交推荐材料,收到接收函后,(原文此处内容未完)
(六)推免生须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查询并核对本人学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七)正式的推免生名单由学校报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八)接收推免生阶段,推免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信息、填报志愿,接收和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九)推免生按报考单位要求提交推荐材料,收到接收函后,应及时与学院联系,学院做好相应统计工作。
(十)对推免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通过校推免小组研究决定。
七、过程监督
1. 推免工作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和相关部门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 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学校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条)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八、其他事项
1. 推免申请学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有关材料,推免申请学生在推免工作环节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未获得学士学位的。
(5)经校推免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况。
2. 推免工作实行报备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须递交学生所在学院。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校或学院推免工作的,应主动向所在学院递交《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并说明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 经学校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应以其他方式自主择业或申请出国(境)留学等,各学院在遴选推荐时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
4. 推免工作材料保存期限为4年,由专人负责。学院负责保存各类过程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小组会议材料、学生申请名单和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综合评价材料、专家审核及学生答辩材料等;教务处负责保管学校层面推免工作材料及各学院报送的结果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校推免小组会议材料、校推免工作通知、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初选名单、最终推荐名单等。
九、附则
1. 本办法自2022级本科生开始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2. 附件:常州大学推免生发展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常州大学推免生发展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类别 项目等级 第一等次 第二等次 第三等次 第四等次 备注
竞赛获奖(不超过40分) I级甲等 (1)同一项目参加多个比赛取最高项加分。(2)第一等次对应各奖项的最高等级,其他依次对应。(3)独立参赛者,排名系数为1.0;两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0.6、0.4;三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0.5、0.3、0.2;四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0.5、0.3、0.1、0.1;多人参赛的情况,取排名前5位予以加分,排名系数为:0.5、0.2、0.1、0.1、0.1。(4)相关比赛应为《常州大学大学生竞赛组织管理办法》认定的Ⅰ级竞赛中的创新创业类、学科知识类。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且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5)全国数学建模获奖加分平均分配给参赛者。
I级乙等
I级丙等
科研论文(不超过30分) 自然科学类 T1类 A1类 A2类 A3类 (1)学生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正式发表的以常州大学为独立单位(或第一单位)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须为独立作者或排名第一身份或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的论文,仅限于指导老师排名第一,学生为排名第二(排名系数0.5)的情况。论文须为正式见刊,仅有录用通知未见刊不计分。(2)期刊分类参见《常州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核算办法》《常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业绩核算办法》最新版。
B1类 B2类 C1类
哲学社会科学类 T类 A1类 A2类 B1类
B2类 C类 D类
发明专利(不超过10分) 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常州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且与学业相关,须提供相关发明专利授权书。
其他(不超过20分) 参军入伍服兵役 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或退役军人优待证。
到国际组织实习,实习期不少于3个月 学生赴境外主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学术类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等(在华机构除外),获得官方实习证明。
参加志愿服务(不超过10分) 等级 第一等次 第二等次 第三等次 (1)国家级志愿服务包括: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按国家级第一等次计分。(2)省部级志愿服务包括: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江苏省十佳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江苏省十佳青年志愿者、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者、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按省部级第一等次计分。(3)独立参赛者,排名系数为1.0;两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0.6、0.4;三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0.5、0.3、0.2;四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0.5、0.3、0.1、0.1;多人参赛的情况,取排名前5位予以加分,排名系数为:0.5、0.2、0.1、0.1、0.1。
国家级
省部级
学生荣誉称号(不超过5分) 国家级 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省级 获省青年五四奖章、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注:
1. 学生所获成果应为本科在读期间获得,且完成单位为常州大学。成果截止日期为申请表提交学院时间。
2. 学生在同一成果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原则上取最高分计。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学生荣誉称号四种类别之间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超过20分;同一志愿服务或荣誉称号以最高分计算,不可以累加。
附件·其他:常州大学内部文件 常大创〔2023〕25号
关于调整常州大学大学生I级竞赛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规范大学生竞赛活动组织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对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最新发布的《2022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有关数据及学校实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常州大学大学生I级竞赛项目进行动态调整。经常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将调整后的常州大学大学生I级竞赛项目汇总表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本次调入的竞赛项目自2023年1月1日起认定为I级竞赛项目,调出的竞赛项目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成果,仍按I级竞赛予以认定。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9月4日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9月4日印发
附件:常州大学大学生I级竞赛项目一览表

序号 竞赛名称 竞赛级别 归口部门/责任单位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Ⅰ级甲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Ⅰ级甲等 校团委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Ⅰ级甲等 校团委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Ⅰ级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Ⅰ级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Ⅰ级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 Ⅰ级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外国语学院
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甲组 Ⅰ级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体育学院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Ⅰ级乙等 甲组:校团委;乙组:校团委/音乐与影视学院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I级丙等 校团委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I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石油化工学院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I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石油化工学院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 I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石油化工学院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 I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药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I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设计论坛(大赛) I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I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I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接续上一段编号)
四、I 级丙等竞赛项目及对应学院(续)
1.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主办单位: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2.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工程训练教学指导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3.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工程图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图学学会制图技术专业委员会、中国图学学会产品信息建模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4.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 RoboCup 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主办单位:中国自动化学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5.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力学学会和周培源基金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6.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工程图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组委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7.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
主办单位: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能源学院
8. 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世界石油大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石油学会、中国石油教育学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能源学院
9.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0. 全国大学生水利创新设计大赛
主办单位: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1. 全国高等学校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生实践与创新作品大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应急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2.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高等学校土木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环境与土木水利学部共同主办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13. 全国高校 BIM 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主办单位: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14.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地质教育研究分会、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地质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地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15. 全国大学生测绘学科创新创业智能大赛
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测绘类专业竞赛联盟、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16. 全国数字建筑创新应用大赛
主办单位: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主办,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17.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18.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仿真学会联合主办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19.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主办单位:中国光学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20.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21. 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RAICOM)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RoboCom 国际公开赛组委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22.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赛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23. 华为 ICT 大赛
主办单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24.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主办单位:中国电子学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25.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26.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主办单位:国家级示范中心联席会物理学科组、全国高等学校实验物理教学研究会、教育部大学物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大物理实验专项委员会和中国物理学会物理教学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27. 国际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教司委托教育部农业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农业机械学会、中国农业工程学会以及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28. 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
主办单位:美国计算机协会(ACM)(ACM1977 年首届,世界公认规模最大、历史最长、影响最深远的全球性计算机专业竞赛,程序设计届的“奥林匹克”盛会,全球万所高校参与,参与人数十余万)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29.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①大数据挑战赛、②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③移动应用创新赛、④网络技术挑战赛、⑤人工智能创意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软件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会和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联合主办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30.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31.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32.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安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33. iCAN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主办单位:中国信息协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34. 百度之星·程序设计大赛 Astar
主办单位:百度之星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35.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软件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教育电视台联合主办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36.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
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 | 系统能力培养研究专家组 | 系统能力培养研究项目发起高校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37.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与对抗技术竞赛
主办单位:中国兵工学会、中国兵工学会信息安全与对抗专业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38.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
主办单位: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指导下,中国统计教育学会联合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39. 全球校园人工智能算法精英大赛
主办单位: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JSAI)、华为终端云服务、华为南京研究所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40.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主办单位:中国数学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41. 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42.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商学院、刘国钧管理学院
43.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同举办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商学院、刘国钧管理学院
44.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与中国商业统计学会共同主办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商学院、刘国钧管理学院
45.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主办单位: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济与管理学科组、中国陶行知研究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商学院、刘国钧管理学院
46. 全国企业竞争模拟大赛
主办单位: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决策模拟专业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商学院、刘国钧管理学院
47. 全国高等院校数智化企业经营沙盘大赛
主办单位:国家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燎原计划,中国商业联合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商学院、刘国钧管理学院
48. “科云杯”全国大学生财会职业能力大赛
主办单位: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商学院、刘国钧管理学院
49.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商务部和无锡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吴敬琏经济学院
50. “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
主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吴敬琏经济学院
51. 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
主办单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吴敬琏经济学院
52. CASC 杯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
主办单位:国际空间法学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史良法学院
53. 全国高校“模拟市长”大赛
主办单位: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政府战略与公共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
54.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55.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主办单位:全国工业设计一流专业建设、创新平台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56.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联合主办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57. 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58.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联合主办
竞赛等级:I 级丙等
对应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接上文)
(以下为竞赛项目认定清单,按“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认定等级 / 承办或归口单位”列示)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认定等级 承办/归口单位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联合主办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联合主办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中国科协指导,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全国三维数字化技术推广服务与教育培训联盟(3D 动力)、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全国大学生花园设计建造竞赛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分会、广东园林学会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组织委员会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中国国际合唱节 文化部外联局、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音乐与影视学院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①英语演讲、②英语辩论、③英语写作、④英语阅读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外国语学院
“外研社·国才杯”大学生英语挑战赛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外国语学院
“21 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中国日报社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外国语学院
“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 上海外国语大学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外国语学院
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教育部、国家语委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周有光文学院
中华龙舟大赛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共同主办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体育学院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海外教育学院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①RoboMaster、②RoboCon 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机器人产业学院、中以科创学院、华罗庚学院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机器人产业学院、中以科创学院、华罗庚学院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工作组 I 级丙等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联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I 级丙等 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智能制造大赛: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起重机创意赛: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机器人产业学院、中以科创学院、华罗庚学院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有关专业协会(学会)、事业单位联合 I 级丙等 ①品牌策划竞赛、②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⑤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商学院、刘国钧管理学院;③国际贸易竞赛、④创新创业竞赛: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吴敬琏经济学院

附件:常州大学+校级+2026年+常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常大〔2025〕47号)+办法1.docx
附件:
常州大学+校级+2026年+常州大学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常大教〔2025〕20号).docx
附件:
常州大学+校级+2026年+常州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
常州大学+校级+2025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系列文件+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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