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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保研相关通知(【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2026-09-17 10:29 1203 来源:海文考研

【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苏州科技大学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6-08-30
一、总则
1. 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支撑教育强国建设,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专门人才选拔培养,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
2. 本方案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招生单位复试;所称"推荐",是指按教育部、学校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所称"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推免工作当年,首次进入本科专业基本学制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
3. 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导向,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1.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团委、党委人民武装部、纪委机关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统筹和推进全校推免工作。具体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
2.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书记担任,成员应包括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纪检委员以及相关学科专业教师代表(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7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并组织与实施具体工作,含解读推免政策、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和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开展综合评价与遴选、调查处理异议反馈等。
3.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学科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核、鉴定,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4. 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学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核,成员应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等,一般不少于3人。
5. 纪委机关对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进行监督并受理举报与投诉,确保推免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障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遴选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延长学习年限和毕业年级休学、专转本、各类分段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等);上行文规定的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除外。
2. 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无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记录,无未解除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2。
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取得本专业毕业要求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修读通过所在专业前三年(五年制专业前四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必修和限选课程(不含公共外语类课程)初次修读期末考试成绩合格且其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本年级前20%;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竞赛(即《苏州科技大学推免生学科竞赛认定目录》中的"I甲"类别竞赛,参赛第一单位为苏州科技大学),并获得国家级第三等次及以上奖项,学生专业排名原则上应在专业年级前40%以内。具体课程清单由学院在推免工作细则中公布。对学籍异动者,因学校安排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未补修课程除外。
4. 外语水平优秀,成绩符合下列条件: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类39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DELEB1通过,或日本语能力测试取得N1(或N2)合格证书;外语类专业学生,其相应语种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良好及以上,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日本语能力测试取得N1合格证书。
四、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1. 推免生遴选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两部分组成。学业成绩通过学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考查,聚焦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体现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的过程性评价,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综合素质通过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2.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素质*20%。
3. 学业成绩:本方案第九条课程清单所列课程的初次修读期末考试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
4. 综合素质:各单项成果要求及分值设置详见附件1。学生在某一项有多个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个,取最高分计算,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5.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学科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不纳入综合素质计算。
6.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学科竞赛获奖、科研成果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7. 在读期间曾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本科生,若符合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8. 排序原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出现同分,则以学业成绩高者优先。排序人数一般不超过推荐名额的3倍。
五、名额分配
1.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国家下达的推免名额,综合考虑应届毕生数、学科专业分布、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以及国家重点发展领域急需学科专业等因素,确定名额分配方案,经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 如学院递补推荐名额使用完后仍有未完成名额,学校将未完成名额收回,由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统一调配。
六、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并公布年度推免工作实施方案,下达推免名额。
2. 8月30日前,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含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专业名额分配、课程清单、综合素质单项分值设置表、申诉途径等内容,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由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3. 9月1日前,学院组织政策解读和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到所在学院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4. 9月4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审核申报材料,组织评价,确定拟推荐名单及递补名单报学校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相应时长。公示期后,学院正式向学校提交拟推荐名单及递补名单。
5. 9月10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拟推荐名单,按教育部规定时长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推荐资格。
6. 9月18日前,学校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要求,将推免生名单及时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推免生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根据系统内的填报要求和时间节点,自行完成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操作。
七、过程监督与回避制度
1. 各学院应认真研究推荐工作方案,坚持原则,切实维护学生权益与学校声誉。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本学院推免生推荐结果负责,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学院应及时准确公布推免生工作有关信息,保证学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畅通。
2.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须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各单位回避报备情况须报教务处备案,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 推免工作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八、其他事宜
1. 对于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其他严重影响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 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2)违纪违法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的。
(3)经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3. 经学校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应以其他方式自主择业或申请出国(境)留学等,各学院在遴选推荐时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
4. 推免工作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由专人负责。学院负责保存各类过程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小组会议材料、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各类证明材料、专家审核及学生答辩材料等;教务处负责保管学校层面推免工作材料及各学院报送的结果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会议材料、学校推免工作方案、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初选名单、最终的推荐名单、学院专家审核过程记录和意见等。
5.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方案仅适用于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附件:
1. 苏州科技大学推免生综合素质单项分值设置表
2. 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办法
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推免生学科竞赛认定目录(2026).pdf
附件2: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x
第二十五条(续)
1. 学院需妥善保存的材料包括:校推免工作方案、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初选名单、最终的推荐名单、学院专家审核过程记录和意见等。
第二十六条
1.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讨论决定。
2. 本方案仅适用于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附件:
1. 苏州科技大学推免生综合素质单项分值设置表
2. 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办法
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推免生综合素质单项分值设置表

类别 项目 等级 第一等次 第二等次 第三等次 第四等次 备注
学科竞赛(不超过40分) I甲 (1)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相关比赛需在苏州科技大学推免生学科竞赛认定目录内,竞赛类别为“I甲”或“I乙”,且竞赛性质为“全国赛”。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标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2)同一项目参加多个比赛取最高项加分。(3)第一等次对应各奖项的最高等级,其他依次对应。(4)在多人参赛的情况下,仅对主要成员(I甲类排名前5位,I乙类排名前3位)予以加分。各成员所加分值在原有基础上分别乘以对应排名系数。具体如下:I甲类排名由前至后分别为:0.5、0.2、0.1、0.1、0.1。I乙类排名由前至后分别为:0.5、0.3、0.2。(5)全国数学建模获奖加分平均分配给参赛者。
I乙
科研成果(不超过40分) 学院确定成果分类及分值 (1)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若为共同一作的,仅认定共同一作中排名第一的作者),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的与学业相关的中国发明专利。国际专利参照执行,但标准不得低于中国发明专利。(2)发明专利不得超过10分。须提供相关专利授权书。
志愿服务(不超过10分) 第一等次 第二等次 第三等次 (1)国家级志愿服务包括: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按国家级第一等次计分。(2)省部级志愿服务包括: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江苏省十佳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江苏省十佳青年志愿者、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者、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按省部级第一等次计分。(3)各类志愿服务以最高分计算,不可以累加。(4)在多人参赛的情况下,仅对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予以加分。各成员所加分值在原有基础上分别乘以对应排名系数。具体如下:排名由前至后分别为:0.5、0.3、0.2。
国家级
省部级
到国际组织实习(不超过5分) 须持有相关国际组织颁发的实习证书/证明,实习期3个月及以上。该国际组织须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等(在华机构除外)。
参军入伍服兵役(不超过5分) 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注:
1. 成果所列第一单位须为“苏州科技大学”。
2. 成果或活动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
附件2: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保证推免招生公平公正,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
思想品德考核工作重点考察学生在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治态度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牢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思想表现
1.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2. 积极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如党、团课学习,青年大学习,主题班会等),表现突出。
(三)道德品质
1. 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合文明礼貌、爱护公物、热心助人。
2. 恪守个人品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维护集体荣誉,展现新时代青年良好精神风貌。
(四)科学精神
1. 秉持求真务实的态度,在学术研究、课程学习与科研实践中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具备创新意识和批判性思维。
2. 学风端正,在学习过程中面对困难和挫折,保持积极心态、持之以恒,同时在科研团队中做到协作和包容。
(五)诚实守信
1. 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科研规范,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数据及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
2. 在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学科竞赛等各类学术活动中坚持诚实守信,维护学术公正与严肃性。
3. 如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思想品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六)遵纪守法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记录,无未解除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严格规范个人言行。
2. 坚决抵制非法组织与邪教活动,不参与制作、传播网络谣言及不实信息,积极维护清朗网络环境和校园稳定。
二、考核方式与程序
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由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 申报学生需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2. 教师评价。辅导员、班主任、相关教师等结合日常表现,通过查阅学生档案,核对奥蓝系统学生日常管理记录,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出具书面评价意见。敬文书院的学生由书院向学院提供学生思想品德表现评价意见。
3. 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结合评价意见,综合判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认定
1. 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2.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推免。
3. 各学院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后施行。
附: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姓名 学号 性别
学院 专业 联系电话
(请简要描述本人在校期间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教师评价意见
参与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考核结果
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名: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注:
1. 处分解除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前。
2. 此表用A4纸张打印,内容须保证真实性和客观性。
苏州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6年8月30日印发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校级+2026年+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办法1.docx
附件:
苏州科技大学+校级+2027年+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苏州科技大学教务处+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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