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09-03
一、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陈冬林、张光华
副组长:余谦、余珮、李艳艳
成员:汪芳、黄艳希、沈蕾、危小超、魏娟、黄俊、叶双龙
2.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组长:余珮
成员:汪芳、沈蕾、黄艳希、王建成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指标及条件
1. A类:学校分配至学院指标共若干名。按照我院各专业2027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各专业。学院按照各专业排序推荐(试点班按班级排序),以学校下达学院指标为基数1:1.2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备注:如数理金融试点班、数字经济试点班、金融科技试点班出现名额使用不满的情况,指标可在试点班相互调剂(必修课程平均学分排名和综测排名均在主修专业前60%者符合调剂资格)。
除符合学校基本条件外,推荐候选人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综合测评为主修专业前30%(数理金融试点班和数字经济试点班和金融科技试点班综合测评为班级前60%),德育为优秀;
(2)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必修课程成绩为主修专业前30%(数理金融试点班和数字经济试点班和金融科技试点班必修课程平均学分排名为主修专业前60%),无不及格课程;
(3)取得总学分13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4)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5)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推免标准。
2. B类:学校分配至学院指标共若干名。除符合学校基本条件外,推荐候选人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优秀;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其中,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科技创新类:
a.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或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学生所在学科的A、B、C类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
b.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校发布榜单内的A类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c.取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且排序第1;
d.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效。
思政实践类:入选学校青马计划且思政实践考核优异。
(3)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4)取得总学分13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5)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6)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推免标准。
(7)本校本专业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联名推荐。
3. 2027年继续执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具体推荐对象、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等见校团委通知。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评价成绩=必修课程成绩+附加分
1. 必修课程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成绩。
2. 附加分:按《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细则》中规定的项目分值计算,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学生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申请A类的学生附加分最高算5分,申请B类的学生附加分最高算15分。
3. 学院严格进行资格审核,A类按各专业报名学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学院在计算总分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考虑候选人排序时,保证各专业指标数的前提下,先按各专业总成绩第一候补排序,再按第二候补排序,依此类推,同分条件下,以必修课成绩排名在主修专业靠前者优先。
B类根据报名学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全院排序推荐。学院在计算总分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分条件下,以必修课成绩排名在主修专业靠前者优先。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 2026年9月,学校公布推荐方案及推荐名额;
2. 2026年9月,学生可以在教务系统报名(学生不能同时填报多个类别);
3. 2026年9月8日20:00前将相关纸质档材料统一交至经济学院学工办(鉴一教学楼502),逾期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登录我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jwxt.whut.edu.cn/),依次点击“学籍”->“推免报名申请”->进行报名。
4. 2026年9月,15:00-18:00,地点:鉴一教学楼610经济学院会议室,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答辩,学生PPT进行5分钟陈述(介绍成果及相关材料展示),专家5分钟提问,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5. 2026年9月,学院确定初选名单报本科生院,初选名单在学院公示。
6. 2026年9月,本科生院审核、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网站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7. 2026年9月,推荐工作及推荐名单上传工作结束。
8. 2026年9月,进入接收工作阶段。
9. 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通知、文件执行。
五、注意事项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生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 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4. 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得中途退出,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除公派留学外,不得申请出国留学。
5. 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项目说明及申请程序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网址:http://www.csc.edu.cn),具体工作由校研究生院教学研究科负责。
六、学院推免工作电话
学工办(叶老师):027-87651812
教学办(黄老师):027-87651809
附件:武汉理工大学+校级+2027年+关于开展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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