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7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药大教函〔2026〕56号)】
发布日期:2026-09-02
一、推免政策和基本要求
1.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和《中国药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药大教〔〕)文件要求,开展我校2027届本科毕业生的推免工作。
2. “拔尖计划”学生推免按照《中国药科大学推荐“基础药学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 各相关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公布的推免细则严格执行,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开透明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考生的政策宣传、解读和指导工作,确保学生的申诉渠道畅通。
二、组织与领导
1. 成立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2027届本科毕业生的推免工作。
组长:姚和权
副组长:朱红、丁锦希
成员(按姓氏首字母排列):蔡挺、陈元勇、方芳、胡庆华、胡容、刘潇璇、孙敏捷、吴照球、杨波、杨华、杨婉
秘书:张馨月
2. 推免整体工作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共同负责。第一阶段为推荐阶段,由教务处主要负责制定推免报名条件及推荐程序,组织各学院按要求实施推免生的遴选工作;第二阶段为接收阶段,由研究生院主要负责制定推免生招生方案,组织各学院按要求开展推免生考核招生。
3. 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具体实施本院的推免工作。
三、推荐名额
1. 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名额,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导向,结合预毕业生人数、专业建设情况,制定本校推免生名额。
2. 各相关学院根据本学院内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二次分配,并及时向师生公布。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工作部署
1. 学校部署本年度推免工作,各相关学院负责及时向本单位相关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传达今年推免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已制定的推免细则落实具体工作。
(二)学生申请
1. 符合推免生报名基本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推免生的选拔。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推免生申请表。
(三)推免工作安排
1. 毕业生推免工作从开始日到结束日(具体日期以学校通知为准)。
2. 根据我校推免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各学院须于12:00前以形式提交本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推免工作细则和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审核通过后,科研创新成果中的论文、竞赛奖项等的相关审核记录及审核意见一并提交。
3. 下午,由各相关学院向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推免细则等相关材料。
4. 各相关学院须于10:00前以函报形式将材料发送至1620214647@cpu.edu.cn。
5.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院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
(四)公示和备案
1. 9月—9月为校推免生公示期。为了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同时填写相应的《诚信承诺书》(附件);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在12:00前提交书面申请至学院,其放弃的推免生名额由学院按照同专业参加推免学生的最终综合排名进行顺序补;当该专业推免名额无人符合资格进行补时,学院可酌情将名额在本学院进行合理分配。
2. 各相关学院须按照要求将本学院推免生信息录入表和学生学业成绩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见附件)。学校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至省教育厅和教育部进行审核和备案,并负责录入国家推免生数据系统。
五、注意事项
(一)取消推免生资格的情况
1. 违反诚信承诺者;
2. 发生其他不适合作为推荐对象的行为者。
(二)推免生应秉承严肃诚信态度对待推免工作。一旦公示结束后,不得随意放弃推免生资格,否则学校将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三)教务处在规定日期之前不予办理推免生的出国成绩或学历学位证明。
六、监督制度
1. 各相关学院要建立健全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须对本学院内推免工作结果负责,应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
2. 各相关学院应严肃、认真对待推免工作,严加审核和管理,对审核把关不严、影响推免数据上报等行为,学校将追究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相关责任。
3.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须将推免工作的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校党委汇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推免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85570;信箱:jijian@cpu.edu.cn
推免工作咨询方式:025-86185,1620214647@cpu.edu.cn,025-86185281,cpuyzb@163.com
附件:
1. 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2. 中国药科大学推免生诚信承诺书
3. 中国药科大学推免生信息录入表
4. 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附件:中国药科大学+校级+2027年+关于做好2027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药大教函2026-56号).docx
附件:中国药科大学+校级+2026年+关于做好2027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药大教函〔2026〕56号)+政策与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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