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9月20日
一、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事项,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 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徐立军、雷晓锋;副组长张京娟;成员为各系(所)主任、书记、各系(所)本科教学副主任。
二、推荐评价体系
(一)推荐原则
1.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 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笔试、面试。
3. 推免排名以学业成绩为主、综合测评成绩为辅,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
4. 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不将报考本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
(二)推免资格
1. 基本条件
(1)当年应届毕业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身体健康。
(3)参加普通推免应符合:学业成绩优秀,三年内如有一门必修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加权平均分必须在专业排名前10%以内;体育不及格的学业成绩优秀生需递交书面申请;参与其他计划推免的学生应符合成绩排名在前70%。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5)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或到国际组织实习且取得较好成绩的享受适当加分待遇。
(6)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性,如材料虚假取消推免资格。
2.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1)学生综合成绩=学生前三年学业最后成绩(去掉素质教育通识限修课、校际公选课、科研课堂、社会课堂(生产实习))加权平均分95%+综合测评成绩5%。
(2)综合测评成绩评分标准主要由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社会工作及德育、体育及文艺活动等的得分以及处分扣分组成,原始总分由各部分相加(减)得到,并以5%的比例(满分为5分)折算到推免最终综合成绩中。
(3)综合测评工作细则依据《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条例(2023年版)(试行)》执行。
三、推免程序
1.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实施,保证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公正。
2. 学院本科教务部门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导出参与推免遴选的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去掉素质教育通识限修课、校际公选课、科研课堂、社会课堂(生产实习)),学院学生工作部门依据《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条例(2023年版)(试行)》计算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至少3天公示。
3. 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根据推免名额分配方案生成本学院2025年拟推免生名单。
四、信息公开
1.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21日前在学校教务部网站公示专区及本学院官网公示。
2. 2025年拟推免生名单于9月23日前在学校教务部网站公示专区及本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意见反馈
1.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工作过程及结果全面负责,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 申诉和投诉联系:张京娟,电话82338325,邮箱zhangjingjuan@buaa.edu.cn;朱萍,电话82338325,邮箱p00568@buaa.edu.cn。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光+2026年+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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