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9月9日
一、总则
1. 本办法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及北航相关制度办法,结合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实际情况制定,旨在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改革研究生选拔方式、促进本科生全面发展。
2. 推荐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原则,坚持以学习成绩为核心原则,择优推荐。
3. 高研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管理办法、名额分配方案,审定拟推免名单,研究决定重要事项。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龙卫球、于金龙,副组长孙琳琳,组员张家骥、戴蓓芬、杨扬、张晓明,秘书周宁佳。
二、资格与条件
1. 基本原则与方法: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学生在校期间前三年的学习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社会工作(活动)三方面纳入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
(4)综合考虑前三学年学习成绩、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和社会工作(活动)能力,产生所有具备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及最终排名。最终评分及排名是确定获得学院免试推荐保研(无论校内推荐还是外推)的基本依据。
(5)每年最终推荐保研人数视当年可获得的具体指标数而定;若排名靠前者弃权或因故被取消资格,依据排名顺延递补。
(6)推荐院外及校外保研不保证被推荐者得到校外单位最终录取;推荐院外保研者须达到接收方学院相关要求,推荐校外保研者须达到接收方学校及学院相关要求。
2. 免试推荐研究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学习成绩优秀,三个学年综合排名在学校当年批准的学院研究生推免指标内;
(4)不属于本办法第二章第8条所列任一应取消推荐免试资格的情况。
3. 评分方式及各项评分权重:
(1)学习成绩评分:学生在校期间推荐免试前三年的学习成绩(正考成绩,不含两级制课程及创新创业课程),以教务系统生成的加权平均分成绩计算;如遇休学等特殊情况,按教务系统内全部成绩计算加权平均分,满分为100分。
(2)竞赛获奖评分:依据学生在校期间(至当年8月30日截止)参加的学术竞赛所取得的成绩计算,有多项加分时只取一项。
(3)科研成果评分:依据学生在校期间(至当年8月31日截止)发表的学术论文计算,有多项加分时只取一项。
(4)社会工作(活动)评分:依据学生在校期间(至当年8月30日截止)承担的社会工作和参与的社会活动计算,有多项加分时只取一项。
(5)每位学生的最终评分=学习成绩评分+竞赛获奖评分+科研成果评分+社会工作(活动)评分。其中后三项(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社会工作(活动))评分总和上限为2分。
(6)每位学生的最终评分及综合排名,是决定其是否获得学院当年研究生推免指标的基本依据。
4. 不得推荐免试的情况(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免试推荐):
(1)受校级(含)以上处分或受学院严重警告处分者;
(2)有"作弊"记录者;
(3)必修课超过两门不及格者。
5. 取消推荐免试资格的情况(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推荐入学资格):
(1)获得推荐资格后,受校级(含)以上处分或受学院严重警告处分者;
(2)最后一学年,有一门必修课程(含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
(3)政审、体检不合格者。
三、实施步骤与管理办法
1. 学习成绩评分步骤:
(1)由本科教学秘书于当年推免工作开展前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供所有学生前三个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以教务系统生成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计算,不考虑专业和课程差异,纳入保研排名计算的具体课程由当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当年实际教学情况确定)。
(2)由本科教学秘书核对必修课程存在两门(不含两门)以上不及格记录者。
(3)学生前三学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直接作为学习成绩评分,计入最终评分。
2. 竞赛获奖评分步骤:学生应根据学校、学院推免工作日程安排,填写附有本人签字的《学生竞赛获奖情况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每位学生提交的表格进行评分,具体评分办法见表1和表2。当学生有多项竞赛得奖时,只取一项竞赛计分。
3. 学生提交的《学生竞赛获奖情况表》《学生科研成果情况表》《学生社会工作(活动)情况表》应由学生本人签字并保证材料真实性。凡在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虚开证明者,一经查实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申请推免资格。
4. 公示及结果确认:
(1)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分、竞赛获奖评分、科研成果评分和社会工作(活动)评分应于当年规定日期前报于学院本科教务秘书,由教务秘书计算每位学生最终评分并提交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评分=学习成绩评分+竞赛获奖评分+科研成果评分+社会工作(活动)评分,其中后三项计分之和不超过2分。学院于当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召开专门推免工作会议,依据最终评分并结合学生个人志愿,初步确定当年保研名额分配方案。
(2)所有初定免试推荐研究生名单、资格条件、各项评分和依据及最终排名,将根据学校推免研究生日程安排在全院公示。
(3)公示期内,对名单及其形成过程有疑议者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电话:010-82316620、82316345
E-mail:gyy29@buaa.edu.cn
(4)公示期结束,确定无疑议或所有疑议均得到妥善处理及回答后,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四、附则
1. 实施日期:本办法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党政联席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 解释权:本办法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科高研院+2026年+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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