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2月27日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保证人才遴选质
量,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2006〕14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杭州师范大学关
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师
大学〔2022〕3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党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本科教学副院长、本科教学
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文件
生科学文件〔2025〕3 号
第二章推荐条件
第三条在综合评价基础上,择优推荐和选拔思想品德过硬、专业素质
优秀并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创新潜力的学生。“推免生”申请者需达到以
下基本条件:
(一)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
本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生限报硕师计划);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
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无
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学术研
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硕士生招生体检标准;
(六)在校期间前三个学年(五年制专业为前四学年)平均学分绩点
或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列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35%;
(七)普通专业学生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 分(含)以上;
学习其它语种者需达到相应的等级水平;非英语专业学生雅思成绩6.0(含)
第三章实施细则
第四条推免依据主要为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
综合能力、创新能力三项指标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75%,综合能力占15%,
创新能力占10%。分数计算方式为百分制,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学习成
绩*75%+综合能力*15%+创新能力*10%;
第五条学院通过计算得到学生总分值排序,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
认、审核,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处;
第六条在同等条件下,如果学生已获得双一流高校预录取通知书(承
诺书)优先考虑;
第七条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在符合推免生基本要求和普通
推免生具体条件的基础上,必须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
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中获国赛银奖(或同等级)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
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
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第四章分值组成和计算办法
第八条学习成绩计算方式
(一)学习成绩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为前四
学年)平均学分绩点。
(二)学习成绩=个人平均学分绩点/年级专业(班级)最高个人平均
学分绩点*100。
第九条综合能力计算方式
(一)综合能力分数采用积分制,综合能力=个人综合能力积分/年级
专业(班级)最高个人综合能力积分*100。
(二)所获荣誉加分标准如下:
序号
类别
加分
校级优秀党员、三好学生、十佳大学生、市
级以上荣誉称号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干部
校级优秀团员
注:同年度同一项荣誉以最高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三)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分数采用积分制,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
利、参加科研项目、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加分。创新能力=个人创新能
力积分/年级专业(班级)最高个人创新能力积分*100。
1.论文分值: 一类论文分值为200分/篇;二类论文分值为120分/篇;三
类论文分值为80分/篇;四类论文分值为40分/篇;其他论文分值为10分/篇。
2.专利: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分值为80分/项;获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和
外形设计专利40分/项。
3.科研项目:国家级立项分值为20分/项;省部级立项分值为10分/项;
校级立项分值为5分/项。
4.竞赛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1)一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分值为200分/项,二等奖分值为120分/
项,三等奖分值为80分/项;省级一等奖分值为60分/项,二等奖分值为30分
/项,三等奖分值为10分/项。
(2)二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分值为100分/项,二等奖分值为60分/项,
三等奖分值为40分/项;省级一等奖分值为30分/项,二等奖分值为15分/项,
三等奖分值为5分/项。
5.备注:
(1)团队参与的加分标准为:2人的得分比例为6:4;3人的得分比例为
5:3:2;4人及以上团队前3人比例为4:3:2,其余得分比例为1/(N-3),N为团队
总人数;
(2)学科竞赛类别以学校公布的《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
为准;
(3)学术论文类别以学校公布的《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学术期刊定
级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准;
(4)专利加分仅限第一发明人且与学科相关;
(5)同一竞赛项目或科研项目就高计算一次,不重复加分;
(6)以上所有的科研成果必须以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
第五章其他说明
第十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擅自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
第十一条在规定截止时间内,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
的,推免资格即失效。
第十二条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在毕业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的。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优秀本
科生推免攻读研究生办法细则》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
小组研究决定。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 年2 月27 日印发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生科院2026届本科生推免信息汇总明细.xlsx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细则.pdf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xls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附件5-2026年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docx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院+政策与通知1.xlsx
附件-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通知1+1.docx
-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生科院2026届本科生推免信息汇总明细+通知1+2.xlsx
-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细则+通知1+3.pdf
-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通知1+4.docx
- 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名单1+5.docx
- 附件6-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通知1+6.xls
- 附件7-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附件5-2026年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通知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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