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5日
一、制定依据与适用范围
1. 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甘肃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25〕76号)及《甘肃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管理学院2026届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学院推荐工作小组
1. 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和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院党委书记、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的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工作。
2. 推免工作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
三、推荐名额分配
1. 学院分配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共16人,其中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单列2个指标。
2. 各专业推荐指标如下:土地资源管理专业6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人;社会工作专业4人。
四、推荐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前三学年纳入课程平均成绩计算范围的课程考核合格。首先推荐无补考和重修记录,且在校期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小语种达到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分数)的学生;其次推荐补考或重修课程不超过1门次的学生。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思想敏锐,逻辑思维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自学能力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实践能力和较好的创新精神。
5. 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综合成绩计算
1.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法,由课程平均成绩和奖励成绩两部分组成。课程平均成绩按照学校本科生课程平均成绩计算办法计算,占比80%;奖励成绩占比20%。
2. 课程平均成绩为前三学年平均成绩(依据《甘肃农业大学本科生课程平均成绩计算办法》计算)。
3. 奖励成绩按100分计算,包括学术潜力(20分)、创新创业和学科专业竞赛(40分)、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20分)和其他表彰获奖(20分)四个方面。学生在某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计最高水平成果项一次,不得累计计算;单个项目不得超出上限分值,超出时按上限计。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
4. 学术潜力(20分):凭一作一单位发表学术论文,论文须在中国知网、维普和万方等学术平台可查;凭一作一单位发明专利;凭一作一单位发明软件著作、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等。相关成果发表或授权时间在2025年9月5日以前。
5. 创新创业及学科专业竞赛(40分):学生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参加创新创业及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证书日期需为2025年9月5日前,如相同内容获多次奖项,只加最高级别,同类型获奖不重复加分。
6. 志愿服务与社会工作(20分):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
7. 其他表彰获奖(20分):在校期间获得其他校级及以上德、智、体、美、劳各类正规比赛证书。证书日期需为2025年9月5日前,如相同内容获多次奖项,只加最高级别,同类型获奖不重复加分。
8. 特殊学术专长生推荐严格按《甘肃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25〕76号)规定执行,并占学院推荐名额。
9. 学院按照优先次序,根据综合成绩进行专业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课程平均成绩相同时按照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名单。
六、推荐程序
1. 学院动员:9月5日,召开推荐工作小组会议,并由各班主任向学生通知推荐工作具体安排。
2. 学生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于9月9日20:00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前三年个人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教务处成绩专用章和学院公章、论文原件(网络首发)、本人专利证书、各项获奖证书、英语等级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将材料报送学生办202马凯老师处。
3. 学院审查和推荐:9月10日,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并经推荐工作小组会议按推荐办法进行评分推荐,确定拟推荐名单。
4. 学院公示:9月11日将推荐结果在学院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免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
七、异议及处理办法
1. 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以书面材料提交推荐工作小组。
2. 推荐工作小组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推荐实施细则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进行答复。
八、其他事项
1. 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的,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取消录取资格。
2.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能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附件: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管理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甘肃农业大学 管理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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