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传媒学院细则)
发布日期:原文未注明
一、推免名额
1. 文档未披露学院推免总名额、普通推免/专项推免具体人数。
2. 名额分配规则:待学校下达名额后另行通知,9月11日发布分专业名额分配方案并明确各专业候补名额。
3. 分专业按推免名额120%划定候选名单,前100%为正式拟推免人员,剩余20%为候补递补人员。
二、推免条件(硬性条件)
1. 身份基础:长江大学传媒学院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无申请资格。
2. GPA要求:无学院单独划定最低绩点分数线,学业成绩以必修课首次加权平均成绩核算,全部资格、考核标准执行《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5〕9号)第四章、第七章。
3. 课程要求:不及格、重修课程相关限制遵照校级统一文件执行。
4. 英语要求:未设置四六级硬性合格分数线。
5. 同分排序规则: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对比学业成绩,学业成绩仍相同则以四级成绩高低排序。
6. 其他硬性/加分条件:
(1)特殊学术专长、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可申报奖励加分,对应学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出具签字存档认定意见;无加分材料学生无需答辩。
(2)所有奖励佐证材料需提交原件加复印件,经对应职能部门核验鉴定后方可计入奖励分。
三、选拔程序
1. 个人申请(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1)文档未完整公示报名截止时间、材料提交地点、推免QQ群信息。
(2)报名材料、时限要求统一遵照校级通知执行,逾期不予补报。
2. 学院初审(评审方式、打分规则)
(1)9月10日前组织持有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开展答辩,专家小组核验加分材料并留存完整审核记录;无加分项学生免答辩。
(2)9月11日前制定分专业名额分配方案(含各专业候补名额),上报本科生院审核后官网公示。
(3)核算学生综合成绩,分专业独立排序。
(4)9月12日至13日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示时长2天。
3. 学校复审(公示时间、异议处理)
(1)拟推免名单公示时段:9月14日至9月16日,公示周期3天。
(2)咨询监督渠道:学院咨询电话027-69111272、对应咨询邮箱;纪检监督举报电话同步公示,公示期内可书面反馈排名、资格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3)两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推免名单报送学校本科生院。
4. 最终确定名单
(1)两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推免名单。
(2)审核、公示阶段学生放弃资格或资格审核不通过,同专业候补人员按排名依次递补。
四、综合评分方式
1. 总分构成:综合成绩等于学业成绩加奖励加分,无固定百分比权重划分。
2. 学业成绩计算:仅核算学生必修课首次加权平均成绩。
3. 综合素质加分:学科竞赛、科研论文、专利、特殊学术专长统一纳入奖励分,加分细则执行校级文件,成果需职能部门核验加答辩记录后方可计分。
4. 排名规则:
(1)各专业独立分开排名。
(2)全体学生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同分优先级:综合成绩相同则对比学业成绩;学业成绩相同则对比四级成绩。
(4)按专业名额120%划定候选名单,设置20%候补人员用于递补。
五、特殊情况说明
1. 不得跨专业推免:文件未限制跨专业读研,仅允许学生在本专业内排名竞争本院推免名额。
2. 违纪处分限制:未单独列明违纪处分直接取消资格条款;申请过程弄虚作假、失信者,失信记录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3. 已获推免资格放弃的处理:审核、公示期间学生主动放弃或资格不合格,由同专业候补学生按排名依次递补;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 政策依据:全部遴选标准遵照长江大学校级推免管理办法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文件与本方案冲突时,以上级最新通知为准;方案未尽事宜由传媒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长江大学+传媒学院+2026年+传媒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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