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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保研相关通知(长江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

2026-09-17 08:08 1263 来源:海文考研

长江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资源与环境学院细则)
发布日期:原文未注明
一、推免名额
1. 文档未披露学院推免总名额、普通推免/专项推免具体人数。
2. 名额分配规则:分专业划定候选名单,按各专业推免名额的120%确定人选,其中前100%为正式拟推免人员,剩余20%为候补递补人员。
二、推免条件(硬性条件)
1. 身份基础: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定向、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报考限制参照校级统一管理办法执行。
2. GPA要求:无单独划定最低绩点分数线,以必修课学业成绩作为综合分基础,依靠综合成绩排名竞争名额,核算标准遵循《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5〕9号)。
3. 课程要求:未单独列明不及格课程限制,课程审核标准执行校级统一文件。
4. 英语要求:未设置四六级硬性达标分数线。
5. 同分排序规则:综合分相同优先对比学业成绩,学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参照六级、四级成绩排序。
6. 其他硬性/加分条件:
(1)特殊学术专长、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可申请奖励加分,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无科研、竞赛加分材料的学生免答辩。
(2)所有加分佐证材料需经专家审核小组核验并出具签字存档认定意见。
三、选拔程序
1. 个人申请:文档未完整披露报名截止时间、材料清单、提交渠道完整信息,申请材料、报名时限遵照校级统一通知执行。
2. 学院初审:
(1)组织持有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统一答辩,专家小组核验材料真实性、认定加分分值并留存签字审核记录;无加分项学生无需答辩。
(2)核算学生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制定分专业名额分配方案。
3. 学校复审:
(1)拟推免名单公示时段:9月13日—9月15日,公示时长3天。
(2)异议处理:公示期内可向学院反馈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学校本科生院。
(3)咨询渠道:院办027-69111990、学工办027-69111307。
4. 最终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推免名单;审核、公示阶段出现学生放弃或资格不符情况,同专业候补人员按排名依次递补。
四、综合评分方式
1. 总分构成: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加分,无固定百分比权重划分。
2. 学业成绩:以校级统一核算的必修课加权成绩为基准。
3. 综合素质加分:特殊学术专长、学科竞赛、科研论文、专利等成果纳入奖励分,加分细则参照校级文件,成果需答辩核验后方可计分。
4. 排名规则:
(1)各专业独立分开排名。
(2)全体学生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同分排序优先级:综合成绩相同→对比学业成绩;学业成绩相同→六级成绩;六级同分再对比四级成绩。
(4)按专业名额120%划定候选名单,设置候补人员用于递补。
五、特殊情况说明
1. 不得跨专业推免:文件未明确禁止跨专业推免,仅按本专业综合排名竞争本院推免名额。
2. 违纪处分限制:未单独列明违纪处分直接取消资格条款,弄虚作假、失信行为参照校级办法记入个人档案。
3. 已获推免资格放弃的处理:公示、审核期间学生主动放弃或资格不合格,由同专业候补学生按排名依次递补。
4. 政策调整说明: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新文件与本方案冲突,以上级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由资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26年+长 江 大 学 文 件.docx
附件:
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26年+长江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资源与环境学院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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