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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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免名额
1. 2026年学院各专业推免总名额待学校统一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名额分配规则遵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5〕9号)执行。
2. 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时,按各专业分配名额的120%划定人选,其中20%为候补人员;公示、审核阶段若正式人选资格不符或主动放弃,按候补综合排名依次递补。
二、推免条件(硬性条件)
1. 身份硬性要求:仅限石油工程学院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定向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油卓班、中俄班单独划分排名序列。
2. GPA、课程、英语统一标准:绩点、无挂科、四六级等硬性门槛统一执行学校《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5〕9号)第四章、第七章规定,学院方案未单独另行设置分数线。
3. 其他硬性审核条件:
(1)申请材料、获奖成果、科研论文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取消推免资格;
(2)申报科研竞赛加分、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评审;无科研竞赛加分项学生无需答辩;
(3)学籍正常、无违纪处分、学术诚信无问题。
三、选拔程序
1. 个人申请(9月4日启动报名,9月8日17:00截止材料提交):符合条件学生自行填写《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长江大学特殊学术专长登记表》,携带奖励证明、论文、竞赛证书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上交学院教学办;9月8日17:00后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2. 学院初审:
(1)材料审核:学院联合本科生院、团委、科技发展研究院、国际交流合作处等职能部门核验学生资格、成果真实性,各部门出具签字盖章审核意见;
(2)答辩评审:对有科研创新、竞赛获奖、特殊学术专长的申请人组织答辩;
(3)时间节点:9月12日—13日完成资格审核;9月14日—16日确定分专业拟推荐名单。
3. 学校复审与公示异议处理:学院完成综合成绩排序后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长2天;公示期间学生可对排名、加分结果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全套材料、名单报送本科生院进行校级复核。学校纪检、学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评审流程。
4. 最终确定名单:学院名单经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省招办逐级审核备案后,正式确定本年度推免资格人员;上级教育部门出台新政策与本方案冲突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综合评分方式
1. 成绩构成占比:综合成绩 = 学业成绩 + 奖励分,无固定百分比划分,以两项分数直接相加核算总分。
2. 加分项认定:奖励分包含学科竞赛、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创新创业成果等,由学校对应职能部门统一核验认定,同一成果仅取最高等级计分。
3. 完整排名规则:
(1)基础排序:以专业为单位,油卓班、中俄班单独排序,全部学生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
(2)同分一级排序: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对比学业成绩;
(3)同分二级排序:学业成绩仍相同,依次对照英语六级成绩、英语四级成绩、《大学英语》课程平均分排序。
五、特殊情况说明
1. 身份限制:定向培养、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一律不得申报推免;油卓班、中俄班不与普通专业混合排名。
2. 失信处理:申报过程伪造成果、隐瞒信息、弄虚作假,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直接取消当年推免资格。
3. 材料逾期处置:9月8日下午17:00为材料提交最终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名额。
4. 候补递补规则:拟推荐名单包含20%候补人员,正式人选放弃或资格审核不通过时,按候补综合排名依次递补。
5. 答辩区分要求:仅提交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需要答辩;仅依靠学业成绩、无任何加分项的学生免答辩。
6. 政策优先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后续发布新文件,与本学院方案不一致的,全部以更高层级最新文件为准。
附件: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2026年+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方案.docx
附件: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2026年+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doc
附件: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2026年+长江大学特殊学术专长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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