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3日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1.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荐组织实施工作。
2. 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主管科研副院长、各系(教研室)负责人、学业导师、辅导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秘书由教学办公室主任兼任,学院纪委书记负责监督。
二、推免对象和推免名额
1. 推免生应当是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学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指标等额推荐,并按所分配名额的20%比例推荐候补人选。
三、推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感强,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2. 身体健康,国家体质测试达标,学校体育测试合格。
3.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质和创新精神。
(二)学业条件
1. 勤奋学习,基础扎实,完成大学前6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学业任务,考核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在3.0(保留两位有效数字)以上(含3.0),并且专业学习绩点排名前20%(或者专业综合排名前20%),学分绩点计算以课程的首次成绩为准。
2. 无不及格记录。
3. 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英语考试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四、特殊学术专长
1. 特殊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以学校为第一单位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一)论文计分原则
1.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且见刊的中文核心(北大)以上期刊论文方可计分,均需提供论文收录证明,论文等级以论文录用时的官方认定等级为准。
2. 论文定级标准见表1(原文含表1论文计分标准,具体分值未在正文中列出)。
(二)竞赛计分原则
1. 学生代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参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方可计分。国内权威科研竞赛以学生获得竞赛奖励当年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为准。
2. 竞赛计分=竞赛获奖类型分值J×获奖排名系数P。
3. 表2竞赛获奖类型分值J(原文含表2,具体分值未在正文中列出)。注:若比赛不显示等第,只有名次,则第1名按一等奖,2、3名按二等奖,4-6名按三等奖计;有特等奖按一等奖计算,以此类推。
4. 获奖排名系数P:若为团体获奖的,则成员按排名位次不同计分。排名第1的P=1,排名第2的P=0.6,排名第3的P=0.4,排名第4的P=0.2,排名第5及以后P=0.1。
5.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荐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五、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认定
1. 特殊学术专长评价由材料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查认定。
2. 专家审核小组由学院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
六、推免名额分配
1. 推免名额向省级一流专业倾斜,具体指标如下:
(1)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拟推免人数8人,拟候补人数1人。
(2)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拟推免人数4人,拟候补人数1人。
(3)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拟推免人数1人,拟候补人数1人。
七、推免工作流程
(一)报名
1. 学生自愿报名,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推免材料。
2. 申请人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过期不予受理申请和支撑材料增改。
(二)遴选考评
1. 本项工作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根据遴选考评办法计算申请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专长成绩。
2. 按照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两位小数)(90%)、学术专长中论文计分(5%)、学术专长中竞赛计分(5%)给出综合评定成绩和综合排名。
3. 学习成绩中,第1名赋分为90分,从第2名开始经过加权处理确定,即该名次者最终得分=(本人的平均学分绩点/第1名的平均学分绩点)×90,其余人员以此类推。
4. 学术专长中论文计分,第1名赋分为5分,从第2名开始经过加权处理确定,即该名次者最终得分=(本人学术专长中论文计分/第1名学术专长中论文计分)×5,其余人员以此类推。
5. 学术专长中竞赛计分,第1名赋分为5分,从第2名开始经过加权处理确定,即该名次者最终得分=(本人学术专长中竞赛计分/第1名学术专长中竞赛计分)×5,其余人员以此类推。
6. 若学生学业成绩和学术专长成绩积分之和相等,则同等条件下,以学生前6学期综合积分总和高者(以团委认定的为准)优先。
(三)推荐名单确定、上报
1. 根据综合评定成绩和综合排名,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学院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在学校及学院网站上公示。
2. 如果推荐名单中有放弃推免资格的,空缺的名额由候补人员中同专业综合排名最高者直接替补,依次递进。
(四)申诉受理
1. 申诉受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接到学生申诉后,根据申诉内容联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核查,依据事实及时回应处理。
(五)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填报。
(六)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八、纪律要求
1. 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九、推免材料
1.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均不予退还,原件审验后退回):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2份。
(2)加盖教务处+所在学院印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2份。
(3)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2份)。
(4)学籍学历信息表2份(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5)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2份)。
十、回避制度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荐相关工作人员,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 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依据学校规定取消其推免资格。
十一、附则
1. 以上有关规定由材料学院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材料学院+2026年+材料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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