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4日
一、总则
1. 为规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23)17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非专项计划推免生的工作政策制定、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执行、处理推免工作重大问题等。组长:刘建厅、申建伟;副组长:任智霞、岳红伟、杨建伟;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俊芳、王培珍、戈文旭、许红巧、陈国华、黄春艳、曹海松、常小定、彭高辉、程鹏;秘书:谷留新。
2. 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推免生的条件及学术专长成果进行审核与认定。组长:岳红伟、杨建伟;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许红巧、陈国华、常小定、彭高辉、程鹏;秘书:谷留新。
3. 监督与申诉:学院2026年推免生工作由学院纪委书记任智霞全程监督,并负责处理申诉相关事宜。
三、基本原则
1.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建立推免生工作监督机制、申诉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 坚持择优选拔、科学推荐原则。学院建立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科学推荐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3. 坚持学生自主选择的原则。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
四、推免条件
依据学校文件,推免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感强,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2. 身体健康,国家体质测试达标,学校体育测试合格;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质和创新精神;
4. 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基础扎实,高质量完成大学前六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考核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专业学习排名或专业综合排名前20%,无不及格课程;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五、推免程序
(一)报名与材料初审
1. 由学业导师、辅导员分别通知学生。学院召开应届本科毕业生动员会,布置工作并公布推免政策。学生自愿报名,提交推免书面申请。
2. 学院推免生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与认定。
(二)专业分类划分
学院将申请学生专业分为两个类别:
1.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2. 非数学类:金融数学、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三)名额分配计算规则
学院2026年推免生名额总指标记为S。
1. 各专业固定指标:A=[0.15×S],[ ]为向下取整符号;
2. 全部专业固定指标总数:5A;
3. 竞争总指标:B=S-5A;
4. 类别竞争指标分配:数学类竞争指标B1=B/2+(1-(-1)^B)/4;非数学类竞争指标B2=B/2-(1-(-1)^B)/4。
(四)指标分配规则
1. 固定指标分配:以本专业内部排名分配固定指标,排序依据为原始综合成绩。公式:原始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学术专长成绩;学习成绩=(个人平均学分绩点÷本专业第一名平均学分绩点)×90;学术专长成绩=(个人学术专长成果分÷本专业第一名学术专长成果分)×10。
注释说明:
注1:平均学分绩点指学生入学以来前6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全部主修课程初修平均学分绩点。
注2:成果认定范围:①论文:本科阶段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②竞赛:本科阶段主力成员参与专业相关全国权威科研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赛事认定依据华水数统政[2023]6号文件。
成果基础分值: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20分/篇;国家级竞赛一等奖30分/项、二等奖20分/项、三等奖15分/项。
特殊成果限定:学生与直系亲属、高学历/高职称/高职务人员合作的论文、奖项,仅作同等条件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计分体系。
附表:量化计分权重表(按有效署名排名折算):有效署名总人数1人时第1名权重1;2人时第1名0.8、第2名0.6;3人时第1名0.75、第2名0.55、第3名0.35;4人时第1名0.7、第2名0.5、第3名0.34、第4名0.3;5人时第1名0.65、第2名0.48、第3名0.33、第4名0.28、第5名0.25;6人及以上时第1名0.63、第2名0.47、第3名0.32、第4名0.26、第5名0.24、第6名及以后0.22。备注:获奖名次以证书为准,无证书不予计分。
2. 竞争指标分配:仅未获得固定指标的学生参与竞争指标评选,依据二次综合成绩分数学类、非数学类分别排名分配。二次综合成绩=(个人原始综合成绩÷本专业获得固定指标学生最高原始综合成绩)×100。
3. 候补资格:除去固定指标、竞争指标获得者,全体学生不分专业按二次综合成绩排序,前两名获得推免候补资格。
4. 优先条件:同等成绩下,各类奖学金获得者、退役大学生士兵、三好学生优先考虑。
5. 审议上报:推免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签署学院推荐意见,报送教务处。
(五)公示与录取
1.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全程接受监督;
2. 公示期间查实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推免资格,并按校规给予纪律处分;
3. 公示无异议人员,在教务系统平台完成推免报名。
六、推免材料清单(一式2份,原件+复印件)
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 加盖教务处、学院双印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3. 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学信网下载学籍学历信息表(学生处学籍管理盖章);
5. 学术专长支撑材料:论文(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全文)、竞赛获奖证书;
6. 材料截止时间:与2026推免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材料按申请表顺序简易左侧装订,禁止精装。
七、推免工作要求
1. 适用对象:学院2022级应届本科毕业生;
2. 资格约束:推免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按期完成学业,违规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3. 报考限制:获得推免资格学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须按时入学就读;
4. 特殊问题处置:推免工作各类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议。
八、其他说明
1. 本实施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华水数统政(2024)10号》文件同时废止。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年9月2日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6年+关于“数学与统计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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