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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6-09-17 08:03 1260 来源:海文考研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3日
一、工作原则
1. 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决策制度,推免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 坚持择优选拔、科学推荐原则,建立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科学推荐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3. 坚持学生自主选择原则,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
4. 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教师(含学院导师)代表、辅导员代表为成员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荐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推免对象和推免名额
1. 推免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辅修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发布的分配名额,学院确定等额推免生人选和不超过分配名额20%的候补人选。
三、推免条件
1. 基本条件:
(1)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感强,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国家体质测试达标,学校体育测试合格。
(3)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质和创新精神。
2. 学业条件:
(1)勤奋学习,基础扎实,高质量完成大学前6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考核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含3.0,列入计算的课程均为首次学分绩点),并专业学习排名前20%(或专业综合排名前20%)。
(2)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各项教学任务考核成绩合格以上,无历史不及格课程或未修读课程。
(3)国家大学英语(或俄语、日语等小语种)四级成绩不得低于425分。
3. 特殊学术专长:
(1)本科阶段以学校为第一单位,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核心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
(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4. 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的其他学术专长。
(2)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文艺或体育竞赛并获得奖励的。
(3)主持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并验收通过的。
(4)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外校友奖学金,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文明学生、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
(5)国家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国家英语口语考试通过,或雅思成绩5.5以上,或托福成绩100分以上的。
(6)在校期间取得发明专利的(限前7名)、实用新型专利的(限前5名),且专利权人应包含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一著作权人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的软件著作权的(限学生排名第1名)。
(7)在校期间服过兵役的。
四、推免办法
1. 学院按照学生的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学术专长等指标要素进行综合评定排名,其中学习成绩占90%,学术专长占10%。
2. 学习成绩计算方法: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并转换成相应成绩进行归一化处理,第一名90分,第二名及其以后得分计算办法为:个人学分绩点 ÷ 第一名学分绩点 × 90。
3. 学术专长计算方法:
(1)本科阶段以学校为第一单位,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核心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见刊)。核心论文须被中国知网学术期刊、万方数据或维普期刊收录,且以当年公布的核心目录为准;SCI、EI期刊论文须提交检索证明。
(2)科研论文赋分标准:SCI期刊15分,EI期刊12分,核心期刊10分(均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3)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获奖赋分标准:国家级特等奖、金奖、一等奖16分;国家级银奖、二等奖8分;国家级铜奖、三等奖6分。
(4)特别说明:参赛成员超过3人的赛事,前3名成员计分按照计分值×1.0计算,第4名和第5名成员计分按照计分值×0.6计算,第6名及以后成员计分按照计分值×0.2计算;科研竞赛指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以参赛当年公布的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5)根据学术专长总分进行排序,并进行归一化处理,第一名10分,第二名及其以后得分计算办法为:个人学术专长总得分 ÷ 第一名学术专长总得分 × 10。
五、时间安排
参照学校当年通知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六、推免程序与工作纪律
1. 推免程序:
(1)学院召开应届本科毕业生动员大会,动员布置、公布推免政策。
(2)学生自愿报名,提交书面申请。
(3)推免生遴选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民主评议。
(4)学院按照学生的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学术专长等指标要素进行综合评定排名,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学院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规定要求公示名单,公示时间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
(6)推免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接受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在规定时间上传"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sn/tm)。
2. 工作纪律: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依据学校规定取消其推免资格。
(3)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推免资格。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七、推免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由学院留存,原件审验后退回):
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
2. 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处公章)原件2份,复印件1份。
3. 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2份)。
4. 学籍学历信息表2份(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5. 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2份)。
6. 注意:各项材料按申请表顺序排列,左侧简装(请勿豪华装订)。所有提交材料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推免资格。
八、人数分配
2025届各专业推荐攻读免试研究生人数分配如下: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3人。
2. 软件工程:9人。
3. 人工智能:4人。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T:3人。
5. 软件工程T:3人。
6. 人工智能T:2人。
九、其他
1. 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当年文件为准。
2. 学院此前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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