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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保研相关通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2026-09-17 08:03 1239 来源:海文考研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年9月5日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基本原则,实施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建立推免生工作监督机制、申诉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 坚持择优选拔、科学推荐的原则,建立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科学推荐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3. 坚持学生自主选择的原则,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
4. 学院建立推荐免试综合考评机制,考评要素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潜力、英语能力、身体素质等。
二、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组织、综合评价等工作。组长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师(含班导师)代表、辅导员代表等组成。组长:董金玉、于怀昌;副组长:王江锋、张昕、王四巍、张文豪;成员:屈吉鸿、毕庆涛、孟令超、陈世仲、黄健瀚、赵菲、张兴胜、宋日英、宗林杉、王晶莹、董文萍;秘书:李垒成。
2.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整理、报送工作;具体落实各个推免环节工作,计算推免生候选人综合成绩并报送拟推选人员名单;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和复议工作,如有问题,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事实通过会议论证形式进行决策。
3. 学院成立不少于5位高级职称的专家审核小组。组长:董金玉、于怀昌;成员:王江锋、张昕、王四巍、张文豪、屈吉鸿、张兴胜、王晓睿、毕庆涛、孟令超、陈世仲、赵菲;秘书:李垒成。
三、推免对象和名额
1. 推免生应当是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学院按学校下达指标确定等额推免生人选,并以不超过分配名额20%的比例推荐候补人选。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感强,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2. 身体健康,国家体质测试达标,学校体育测试合格。
3.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质和创新精神。
(二)资格条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勤奋学习,基础扎实,完成大学前6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考核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含3.0),并专业学习排名前20%(或专业综合排名前20%);汪胡桢实验班的推免遵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汪胡桢实验班"实施办法》文件执行,同时满足平均学分绩点3.5以上(含3.5)等资格条件。
2. 无不及格课程;无结课考试不及格或无故缺考但补考及格的、无网络学习成绩覆盖"重修"。
3. 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英语考试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通过英语考试六级(不低于42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推免程序
1.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院向全体学生公布推荐名额和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 学生根据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标准和条件,自愿报名,填写《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提交书面申请和参加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发表论文、外语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 由学院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依据学校标准和学院推荐依据与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 学院公示期满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校内公示。
5.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上传"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sn/tm)。
6. 其他要求以华水政[2023]173号文件为准。
六、综合成绩的评定
根据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综合考评成绩(含思想道德和学术潜力、创新创业、主要业绩和标志性创新成果、学术科研成果及工作表现等指标要素)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满分100分,其中学习成绩所占比例为95%,综合考评成绩所占比例为5%)排名,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满分为95分,具体计算如下:学习成绩分值=学生个人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第一的平均学分绩点×95。
(二)综合考评成绩
综合考评成绩满分为5分,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1. 获国家级或者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的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奖励的,参与成员的第1-2名分别计2、1.5分,其余排名计1分;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文艺或体育竞赛获得第1-2名分别计2、1.5分,其余排名计1分;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第1-2名分别计2、1.5分,其余排名计1分。此项最高分计3分。
2. 本科阶段以学校为第一单位,且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计1分。此项最高分计2分。
七、提交推免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均不予退还,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
1. 提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2份、加盖学院印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2份、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2份);学籍学历信息表2份(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2. 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2份);参加创新创业项目或竞赛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杂志封面、目录及全文,英文期刊论文另附检索证明);荣誉证书或其他证明自己能力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所有申请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排列,左侧简装(不需要豪华装订)。
3. 所有提交材料一经发现造假,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八、工作纪律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依据学校规定取消其推免资格。
2. 要求推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
3. 实行监督制度。纪检人员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院推荐工作小组报告。
4.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推免生的推免办法、推免程序、推免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5.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九、其他
1.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23〕173号)执行。
2. 学院此前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 本办法由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4.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十、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级各专业推荐攻读免试研究生人数分配
1. 地质工程:班级2021001-005,在校人数108人,分配数6人。
2. 地质工程(卓越工程师):班级2021401,在校人数25人,分配数1人。
3. 地质工程(灾害管理):班级2021011-014,在校人数121人,分配数6人。
4. 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及地下建筑):班级2021006-007,在校人数54人,分配数3人。
5.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班级2021008-010,在校人数67人,分配数4人。
6. 地质工程汪胡桢实验班:班级2021278WHZ,在校人数14人,分配数7人。
合计:在校人数389人,分配数27人。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docx
附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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