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3日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全校下达推免总名额25人。
2.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分配9人,材料物理、材料化学、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每专业各4人。
3. 单专业符合条件申请者不足时,剩余名额可调拨至其他专业使用。
二、申请条件
1. 仅限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生。
2. 无考试作弊、学术剽窃、违纪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
3. 前6学期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前25%,综合测评平均分专业排名不低于前40%。
4. 降级、转专业学生按现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核算成绩,成绩统一采用课程首次考试分数。
5. 外语需满足六级≥426分或四级≥462分,小语种需出具对应语种达标证明。
6. 体育课程、健康跑达到教学要求,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7. 服役复学学生同等条件优先推荐,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退役人员可免试攻读硕士。
8. 须主动报备推免相关回避关系,未如实申报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三、评审方式
1. 学院设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小组、监督小组分层负责全流程工作。
2. 以学生前六学期综合测评百分制平均分作为主要排名遴选依据。
3. 审核小组统一核验学业成绩、综合测评、各类加分材料。
4. 无额外答辩环节,材料审核核算分数后确定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全院总名额25人按专业固定分配,新能源材料与器件9人,其余四个专业各4人。
2. 本专业合格生源不够则名额流转至其他专业统筹分配。
3. 学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需手写放弃声明签字按手印留存备案,不设置专业内递补规则。
五、时间安排
1. 2025年9月3日学院正式印发细则并官网公示。
2. 学院统一核算并公示学生前六学期学业、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
3. 符合条件学生提交申请与佐证材料。
4. 学院初审拟定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与线下公告栏公示。
5. 公示结束确定最终名单报送教务处。
六、情况说明
1. 推免全程接受监督小组与全院师生监督,受理实名申诉举报。
2. 弄虚作假、隐瞒回避关系者直接取消推免与录取资格,依规予以处分。
3. 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未回避情形将依规处理。
4. 学生可在公示期提交书面复议申请。
5. 咨询联系人:刘亚鑫,咨询电话84022804。
6. 申诉电话84023949,申诉邮箱jyjqust@163.com。
7. 复议材料递交至材料学院223办公室。
8.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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