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国际体育组织学院2024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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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1. 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标准,规范选拔流程,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组织管理
1.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为学院领导,成员为相关人员。
2.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为相关人员。
三、推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刻苦训练。
2. 推荐对象必须是学院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3. 具有良好的学习、分析、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 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和训练。
5. 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和校内处分记录。
(二)其他条件
1. 获得以下称号之一: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累计不少于2次;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1次;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累计不少于2次,或校级以上“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1次;校级(含)以上“五四青年奖章”称号1次;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次。
2. 以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申请优秀学生系列的学生,该生所负责范围(党支部、团支部、年级、班集体、校级学生组织等)须无学校认定的意识形态问题。
3.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体魄强健,须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参加体质健康测试专业的学生近2次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因特殊情况申请免测除外);公共体育课两学期平均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在校级体育赛事团体项目中获得前3名或个人项目中获得前6名;在校级以上体育赛事团体项目中获得前6名或个人项目中获得前8名。
4.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有良好的鉴赏美、感受美、表现美及创造美的能力,须达到以下标准之一:须在毕业前完成美育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在校及以上美育类相关赛事(如北京市大学生书法大赛等)获得优秀奖(含)以上。
5.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在毕业前完成劳动教育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并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劳动实践活动。
6. 学习成绩优秀,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全部课程无补考、重修,且平均学分绩点数≧3.6以上;英语、德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相应语种的国家专业四级;葡萄牙语专业学生大一大二的专业精读课程加权平均分数达80分及以上;从学校其他专业转至学院的学生大学英语六级分数需达到425分(含)以上,雅思分数达到6.0(含)、托福分数达到78分(含)。
7. 或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3.0(含)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校应征入伍退役复学,且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参加校级(含)以上公派支教项目累计4个月(含)以上,且作出突出贡献,需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方可认定有效;参加校级(含)以上公派乡村振兴项目累计4个月(含)以上,且作出突出贡献,需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方可认定有效;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全国道德模范”等国家级荣誉称号;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铜奖(含)以上,且在团队中排名前3;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或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银奖(含)以上,以团队形式参赛需在团队中排名前3;本科期间在核心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名单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四、综合测评办法
1. 在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情况下,按学生学业成绩80%、综合表现20%的比例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综合表现包括创新创业能力、学术科研能力、社会实践能力、表彰奖励等四方面的奖励因素,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是决定学生是否取得推免资格的主要依据(综合评分部分加分标准细则见附件1)。
2. 具体计算公式:综合测评成绩=学生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80%+综合表现得分20%。
3. 根据《北京体育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四章《推免名额》第13条,具体分配方法如下:以各系部应届毕业生人数为首要测算依据,英语系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欧语系根据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确定第一名(或依次递补第一名),再根据前两年的综合英语平均成绩进行排序。
4. 综合测评标准均见《北京体育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北体字〔2023〕214号)第五章。
5. 如有综合测评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以下顺序排名:绩点高者优先;平均分高者优先;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分高者优先;已修完学分多者优先。
五、推免工作要求
1. 为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推免工作在校纪委全程监督下完成。
2. 对在推免生推荐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3. 对在推免生推荐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系部,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推免生名额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该系部停止推免生工作处理,并对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4. 免试生推荐实行公示制度,对公示名单和推荐过程有异议者,可向国际体育组织学院或学校反映。国际体育组织学院(学院办公室114)监督举报电话62989612,纪检监察办公室(北办公楼一层138室)监督举报电话62989450,邮箱jijianshen@bsu.edu.cn。
附件:北京体育大学+国际教育与交流学院+2026年+北京体育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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