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年9月4日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原文未注明具体推免名额数量。
二、申请条件
1. 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四个自信,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规定所要求课程且成绩优秀。
4. 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 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7.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要求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
8. 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专业课程,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不低于前50%。
三、评审方式
1. 计分规则: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素质成绩(最高20分);思想品德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
2. 排名规则: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文件,实行分专业排名。
四、学业成绩
1. 学业成绩即为学生前三学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以百分制计。
2. 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除通识教育课程(含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军事训练、劳动教育)之外的所有课程。
3. 前三学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公式: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课程学分×相应的百分制成绩)/∑(学分)。
五、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1. 素质成绩类别及等级见“计算细则”。
2. 奖、助学金类证书不加分。学生在某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分值最高项,不重复计算。
3.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素质成绩进行严格审核,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供的各项素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杜绝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4. 对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直系亲属外的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以及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等情况,学生应提供文献检索、合作者出具学生在该科研和竞赛等中的贡献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集体研究确定学生是否应进行公开答辩。
5. 若确定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学院将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组织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6.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7. 对于教育部等部门首次组织的无等级认定依据的重要赛事,学院或校内相关赛事主管部门可以提出申请,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六、推免名额分配
1. 原文未注明具体名额分配情况。
七、时间安排
1. 2025年9月3日: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备案和公示,所有推免材料成果核准项目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6日。
2. 报名时间:2025年9月4-6日8:30-11:30,14:30-17:30。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附件2),并连同成绩单、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 报名者需提交申请表、承诺书和其它加分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有成果为多人共享,需提供书面的学生排序情况,附上导师及所有成员的签名。所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9月6日17:30,过时不候,不予认定。报名材料请递交到学院二楼教学办公室。
4. 9月7-9日:审核和评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素质成绩评议,并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及分专业排名。
5. 9月9-12日:学院按照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候补名单排序)。拟推荐和候补名单及相应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4天。
6. 9月12日17:00前:学院报拟推荐名单到本科生院审核。
7. 9月17-19日:学校公示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
8. 9月20日:学校将推免名单和相应材料上传教育部。
附件: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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