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
试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同时也是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
改革的重要举措。为了做好应届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西南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梁志宏
副组长:张晴晖
成
员:李勤文、李会朋、寇卫利、吕丹桔、胡坤融、强振平、
徐伟恒、徐全元、杨微微
(二)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
专家审核小组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组
成,负责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各小组成员总人数应为单数,
一般不少于5 人。具体人员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回避原则从符合上
述条件的人员中抽选。
(三)推免工作申诉小组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
申诉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会朋
成
员:杨雨燕、强振平、叶诗玄
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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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
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工作部署,紧紧围
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
(二)推免工作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全面考查、
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
面考核,突出学习能力,注重一贯表现,在将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
作为考核重点的前提下,强化对学生创新精神、科研创新潜质、创新
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综合考查。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
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
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
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
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
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等)。
(五)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
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
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
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
或破格推荐。
(六)保障学生自主报考。要充分尊重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
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
不同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
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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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系列文件精神,注重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积
极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加大违纪惩处力度,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四、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学校学籍的全日制
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
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三)身心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平均
成绩达标(依规免于按该《标准》参加体能测试的患有严重疾病或身
体残疾或具有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特殊情况的学生除外),具有继续
学习深造的体能基础。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
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1. 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年的全部学分,所修课
程考试无缺考、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学生超出规定学分要求修读的公
共选修课程和专业特色课程除外)。
2.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且前三年全部课程
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30%以内。各科成绩按第一次
考试结果认定;转专业学生智育成绩只认定现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中的
课程。
3.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
于425 分;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以上
考试。
4.有科研成果或竞赛获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
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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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五)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上述推
免条件限制,不拘一格加以选拔。相关选拔和推荐规则按本办法第十
一条执行。
五、推荐名额
学校下达至学院的推免名额,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学生
规模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的推免比例或名额。但符合以下情形的
学生,占用各学院名额直接推免: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
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的有关精神,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
上的退役大学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可直接
推免;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学校推免工作
领导小组批准,可直接推免;
(三)参加学校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的
学生,可直接推免。
六、遴选规则
学院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由学业
综合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两部分构成。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
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推免名单。
(一)学业综合成绩以从学校教务系统导出的学生前三年全部课
程学分加权平均分为准,由教务处或教务处委托各学院教学管理办公
室予以认定。
(二)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涵盖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
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
向的五个指标,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总分不得超过10 分,加分方
式详见《综合素质评价加分规则表》。各学院也可在不超出核定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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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的前提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优化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合
理设置各项指标加分项目及单项指标加分上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
时间跨度为从学生入学起至推免当年的8 月31 日止,各学院应对申
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鉴定,排
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三)学院根据当年学校下发名额,综合考虑本届毕业生人数、
学位点分布、新专业等情况,由学院分配名额至各系。各系根据总评
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按照1:2 比例确定拟推荐者及递补者名单。
(四)学院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资格名单,若出现符合
推荐条件、综合排名靠前的学生因故未被列入拟推荐名单的,必须在
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对未顺推的考生,需进行书面情况说明,考生放
弃推免资格的须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纸质
材料。总评成绩相同者,按照班级排名、英语六级成绩先后进行二次
排名。
七、工作程序
(一)学院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在学院公告栏及网站等公示实施
细则相关内容(含学院推免名额及分配方案)。
(二)学院公布本学院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
学分绩点和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及其在本年级本专业的
排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处报名,并上交《西南林
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应
纸质版证明材料,经现场审核无误后,报名完成。
(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首先对申请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及
综合素质评价的支撑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申请学生进
行资格审查,然后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最后根据综合考核成绩
排名及本学院推免名额,确定学院拟推免名单,同时将有关材料保存
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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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院通过学院公告栏及网站等渠道公示拟推免名单和申诉
渠道,公示期不少于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免学生的姓名、
学号、专业、学业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及综合考核成绩在本专业所有或参加推免学生中的排名及相关说明
等(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者必须明确注明,
同时公示3 名以上本专业教授的推荐材料、特殊学术专长支撑或证明
材料、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意见等)。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
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 个工作
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免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学校推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有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书面作出《应届
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学院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
次递补,并按前述程序进行公示后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八、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或有
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
书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取消其推免资格。被确定录
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九、特殊学术专长推免
(一)推免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SCI(中科院一
区及以上)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
文1 篇;作为第一责任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
赛)并获得一等奖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
要求)。
(二)特殊学术专长基本条件必须达到推免生基本条件第(四)
条1-4 的要求。
(三)对于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经3 名以上学
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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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证明材料进
行审核鉴定,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
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
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
本人推免综合考核成绩计算体系,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
会质疑较多的竞赛、刊物(如列入中国科学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
名单》的期刊等),学院要从严把握。
(五)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要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审核鉴定意见要
明确并经专家审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
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
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考核成绩计算体系。
十、管理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
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过程均
要
做到可追溯。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其
他不正之风。
(二)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
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
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性的情
形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
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
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有异议的学生,
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
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性的情
形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
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
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有异议的学生,
学院受理其投诉和申诉,并及时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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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处理,追究相
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附则
(一)本办法所称“以上”“以内”“不低于”和“不少于”均
包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
(二)本办法由西南林业大学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
印发之日起施行。《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所有修订版同时废止。
附件:综合素质评价加分规则表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
2024 年08 月30 日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综合素质加分计算
综合素质评价加分规则表
评价指标
加分项目
加分分值
加分要求
认定机构
参军入伍服兵役
1.普通参军入伍服兵役大学生
1 分
分数不累加,如有多项加分项,仅按最高加分项加分。
以学生工作部(学生
处)认定为准。
2.普通参军入伍服兵役大学生,
在部队获得“优秀士兵”称号
1.5 分
3.普通参军入伍服兵役大学生,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
2 分
参加志愿服务
1.参加县级志愿服务活动
0.5 分
1.志愿服务包括县级以上会展赛事、文化传播、环境保护、支教调
研、社会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间累计应不低于两天(低于
两天不予认定,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各级志愿服务时间可
累加,如果学生需要通过累加服务时间方能达到两天的基本时间要
求,则只能按累加服务时间中的最低级别志愿服务活动计算加分
项;如学生参加多项志愿服务且均不低于两天时间,则仅按最高加
分项加分。
2.由学生本人提供志愿服务活动证明或表彰文件等,志愿服务活动
证明及表彰文件原则上只认可由党政机关或同级共青团组织提供
或颁发的(需加盖公章)。
以校团委(或各学院
团委)统计数据为
准。
2.参加县级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
表彰
0.6 分
3.参加州市级志愿服务活动
0.7 分
4.参加州市级志愿服务活动并获
得表彰
0.8 分
5.参加省级以上志愿服务活动
0.9 分
6.参加省级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并
获得表彰
1 分
到国际组织实习
1.实习3 个月以下
0.6 分
1.国际组织实习是指在校学生通过个人直接向国际组织申请或通
过学校与国际组织合作项目赴各类国际组织总部及所属机构或地
区办事处(驻华办事处除外)实习的项目。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实习
以各学院认定为准。
2.实习3-6 个月
0.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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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列表(实时
更新)》所涉及的范围,学生在各个国际组织实习的时间可以累加
计算,以累计总时长确定加分分值。
2.所有加分项目均应由学生本人提供官方证明或表彰文件予以证
实。
3.实习6 个月以上
1 分
科研成果
1.在普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被
CPCI-SSH、CPCI-S 或EI 收录的
会议论文
0.5 分
1.科研成果按学生以西南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独立作者或
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层次和水平确定加分分值。不可累计加
分,如有多项加分项,仅按最高加分项加分。
2.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与学业相关。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
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
生本人推免综合考核成绩计算体系,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国际期刊按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认定级别的,分
区标准以论文发表当年公布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
表升级版为准。
4.CSSCI、CSCD 来源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
研究评价中心和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来源期刊目录为
准。
5.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仅指论文发表当年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为主发
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
6.普通期刊仅指同时具有CN 和ISSN 刊号的期刊。被三大检索收
录的其他国际会议论文视同为普通期刊论文。
以科学技术处(社会
科学管理办公室)数
据为准。
2.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
扩展版期刊、CSCD 扩展库期刊
以及SSCI(三区、四区)、SCI
(三区、四区)、EI、A&HCI、
SCOPUS、ERIH PLUS 收录期刊
上发表学术论文
1.5 分
3.在CSSCI 来源期刊(不含扩展
版)、CSCD 来源期刊(不含扩
展库)和SSCI(二区)、SCI(二
区)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2 分
4.在SCI(一区)、SSCI(一区)
收录期刊或在《中国社会科学》、
《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
和《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
表学术论文
3 分
竞赛获奖
1.省级第三层次奖
0.5 分
1.竞赛项目以学生参赛当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
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目录》为
以教务处公布数据
为准。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准,竞赛项目获奖加分仅限项目参赛团队排名前三的学生,分别按
该项获奖应加分的100%、80%和50%计算学生个人加分分值。竞
赛获奖不可以累计加分,如有多个竞赛获奖,仅取最高奖项计入加
分项。
2.竞赛项目以一等奖为最高奖的,则一等奖为最高层次奖;以特等
奖为最高奖的,则特等奖为最高层次奖,其他等级奖依次类推确定
获奖层次。
3.凡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名: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
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中
获奖的项目,每项加分在核定标准上上浮20%,但总计加分不得超
过3 分。
2.省级第二层次奖
1 分
3.省级最高层次奖
1.5 分
4.国家级第三层次奖
2 分
5.国家级第二层次奖
2.5 分
6.国家级最高层次奖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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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西南林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6年+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示.docx
附件:西南林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 -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6年+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docx
附件:西南林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 -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6年+附件: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西南林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 -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4年+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pdf
附件- 附件1-西南林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6年+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示+通知1+1.docx
- 附件2-西南林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 -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6年+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通知1+2.docx
- 附件3-西南林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 -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6年+附件: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通知1+3.pdf
- 附件1-西南林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 -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4年+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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