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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修订 的通知》(南党发〔2021〕63 号)和《关于做好2026 年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5〕50 号)
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的相关工作,确保被推荐学生的质量,在学校标准的基
础上,特制定我院具体实施标准与推荐办法。
一、推免工作的原则及组织保障
(一)推免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要贯彻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推免
文件和我院的实施细则,公开透明,规范操作;二是要贯彻择优的原则,坚持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努力提高人才遴选过程的科学化水平,形成
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二)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学院推免生遴
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
工作副书记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成员
不少于 5 人,并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术
专长审核鉴定工作。
二、推荐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
精神,思想道德素质优良,社会责任感强,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考试作
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必修课(通识必修课、大类基础课、
专业必修课) 平均学分绩(只计算学生在我校修读课程的成绩)排名应在本专
业本年级具有我校学籍学生的前80%以内(以排序时在校正式学籍学生数为基
准),必修课无重修课程。【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必修课无补
考记录】。
3.在推荐遴选时已经按照正常教学计划修满必修课程,转学和校外交流学
生可将已经学校认定的学分计入总学分。
4.外语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英语四级成绩在568 分及以上。
5.推免工作的对象为根据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毕业生。
(二)其他条件和要求
1. 申请推免的学生在满足学院推免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必须参加综合排
名,综合排名以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决定,推荐名单以综合排名顺序决定。综合
成绩由计算学分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加权组成,即综合成绩=计算学分
绩×权重+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权重。不得在综合成绩之外直接加分。
2. 被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要求毕业论文达到80 分及以上,且在最
后一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的成绩,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否则将取消推免资
格。
三、推免工作的遴选规则
(一)推免生的遴选以综合成绩为标准进行考察排序。综合成绩计算方
法:综合成绩=计算学分绩×9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
(二)计算学分绩包括的课程范围是通识必修课、大类基础课、专业必修
课和专业选修课(只计算学生在我校修读课程的成绩)。计算办法按《南开大
学本科生学则》进行。
(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
生特殊学术专长(40 分)、科研训练表现(40 分)、参军入伍服兵役(10
分)、国际组织实习(10 分)。
1. 学生特殊学术专长(40 分)
(1) 发表论文计分(20 分)
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CSSCI)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
相关的科研论文一篇计10 分,两篇及以上计20 分。
(2) 国家级科研竞赛获奖(20 分)
申请人作为核心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
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注:三
等奖及以上意味着本奖项体系内的前三顺位奖项,例如有特等奖的,特等奖为第
一顺位,没有特等奖的一等奖为第一顺位,以此往下排)
此类竞赛级别依照举办单位的级别进行认定(如国家部委、国家一级学会
主办的活动,一般认定为国家级竞赛);主题须为与专业相关的科研活动,举
办单位须为专业权威机构,所提交的参赛作品应为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类成
果。
国家级科研竞赛
获奖等级
负责人得分
参与者得分
第一顺位奖
第二顺位奖
第三顺位奖
注:本奖项体系内的第一顺位,例如有特等奖的,特等奖为第一顺位,没
有特等奖的一等奖为第一顺位,以此往下排。
(3)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
果、竞赛奖项等仅做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2. 科研训练表现(40 分)
(1)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 分)
国创、市创、校
百项工程项目
获奖
获奖等级
负责人得分
参与者得分
第一顺位奖
第二顺位奖
第三顺位奖
“国家大学生创
新创业训练计
划”立项
立项
“天津市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
划”立项
立项
注:本奖项体系内的第一顺位,例如有特等奖的,特等奖为第一顺位,没
有特等奖的一等奖为第一顺位,以此往下排。
(2)全国性专业案例大赛或其他专业学术竞赛(20 分)
获奖等级
负责人得分
参与者得分
第一顺位奖
第二顺位奖
第三顺位奖
注:本奖项体系内的第一顺位,例如有特等奖的,特等奖为第一顺位,没
有特等奖的一等奖为第一顺位,以此往下排。
3.参军入伍服兵役(10 分)
具体评分标准参照《南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
作实施办法》(南党发〔2021〕63 号)第四章第十一条执行。
4. 国际组织实习(10 分)
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由各系推免工作小组认定评分。
5. 其他
(1) 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只按最高分计分一次,奖项等级及学
生名单以学校发放的证书为准。同类竞赛多次获奖的,只以最高奖项计分。
(2) 同一内容符合多个申报项目的,只能选择一种申报。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院各系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 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本专业
高水平教师组成,教学副主任任组长,负责本系学生的推免工作。各系推免工
作小组名单报学院教科办备案。
(二)学院将学校及学院推免工作文件、各专业学分绩排名、名额分配
等,公开公布,让学生充分了解推免工作的标准和工作程序。
(三)学生根据推荐工作标准和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所在系自愿报
名,填写《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同时提交综合素质认定的相关证
明材料,由各系推免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资格及综合素质进行审核、并对学生
特殊学术专长进行鉴定。为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系推免
工作小组要组织申报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系推免工作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四)各系推荐工作结束后将推荐工作具体实施过程、推荐结果及排序
表、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鉴定结果等材料,经系推免工作小组成员签字后报教科
办。并将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学生申请相关材料、学生特殊学术专长佐证材料
等一并上报教科办以备检查。
(五)学院专家审核小组依据学校的标准及我院的推免细则及具体实施办
法对被各系推荐学生的综合成绩及特殊学术专长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学院推免
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形成我院被推荐的学生名单。
(六)学院将推荐的学生名单、综合成绩、综合排名及相关的学术特殊专
长鉴定结果等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未经公示的,推免资格无
效。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提出复议,复议申请人填写《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
究生复议申请表》提交商学院教科办(商学院大楼B501-5,电话23498145),
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要求以《南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
作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准备
工作的通知》文件为准。
五、其他
(一)本办法由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
办法为准。
商学院
2025 年8 月26 日
附件:南开大学+商学院+2026年+商学院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的公示.docx
附件:南开大学+商学院+2026年+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2025年8月26日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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