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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6-09-17 07:54 1203 来源:海文考研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9日
一、推荐原则
1. 推免生工作遵循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的组织、考核、审核及咨询等工作。
2. 成员包括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院党委专兼职纪检委员、负责专业建设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
三、遴选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各类分段培养、联合培养项目、第二学士学位、延长学制)。
2.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非外语类专业学生英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为小语种者,要求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四级60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专业四级成绩需达到良好及以上,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对外俄语二级及以上。
7. 完成所在专业第1—6学期教学计划必修课,必修课初修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列专业年级排名前30%,且初修课程中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
四、推荐名额
1.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综合考虑优势/重点学科、品牌专业、卓越工程师学院、专业特色学院、应届毕业生数量及质量等因素,按照专业分配推荐名额。
2. 推荐替补名额按照每专业1人推荐,优先按照相同专业递补,若专业替补数量不足,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递补次序。
五、推荐资格确定
1. 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重视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有学术行为不端及弄虚作假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 综合成绩计算:推免生遴选综合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和综合素质评价分两部分组成,比例分别为70%、3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70%+综合素质评价分×30%。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和综合素质评价分通过百分制量化计算,满分均为100分。
(1) 学分绩点折算分计算公式:L = 10G + 50,其中G为参评学生第1-6学期必修课初修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 综合素质评价分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a. 科研论文成果:学生在本科阶段于核心及以上期刊正式发表的以江苏科技大学为独立单位(或第一单位)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涵盖独立作者发表及第一作者发表两种情形。若为共同一作,仅认定共同一作中排名第一的作者。
b. 学科竞赛成果: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相关比赛需在江苏科技大学学科竞赛项目认定表内,竞赛类别为“A1”或“A2”,且竞赛性质为“全国赛”。比赛级别依照参加竞赛时的学科竞赛等级目录予以认定。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且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c. 志愿服务:参加志愿服务需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方可纳入评价。
d. 国际组织实习:学生前往国际组织实习,实习期3个月及以上,该国际组织须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
e. 专利成果: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可纳入评价。
f. 入伍服兵役:学生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
(3) 学院成立“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认定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论文、发明专利及学科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评价重点应聚焦至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4) 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对学生科研论文、学科竞赛、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进行认定。重点考查科研论文、学科竞赛和专利等体现学科特色的指标。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在某一部分中存在多项加分的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单项赋分标准见《江苏科技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江科大校〔2024〕267号)附件中“江苏科技大学推免生综合素质单项分值设置表”。
(5) 申请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论文、专利和竞赛奖项等不纳入申请学生综合成绩计算。
(6) 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学生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 排序原则:
(1) 推荐资格按综合成绩(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人数一般不超过推荐名额的1.8倍。
(2) 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获得国家、省、市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4. 专项计划和普通推荐不得兼报。
六、推荐程序
1.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拟定院级推荐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 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到学院自愿报名并提交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3. 学院根据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核、特殊学术专长认定、核算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及递补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至教务处。
七、过程监督与回避制度
1.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推免生推荐结果负责,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 学院应及时准确公布推免生工作有关信息,保证学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畅通。
3.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与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遴选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4.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25年9月4日


附件: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2026年+江苏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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