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能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日
一、学院工作机构
1. 推免工作小组组长:严冬生、彭扬;成员:包军、杨瑞枝、韩东麟、尹万健、吴玺、李晓伟、吴世凤、魏义凡;秘书:周荃。
2. 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冯莱、惠静姝、李晓伟、吴世凤、黄耀松。
二、能源学院2026年推免生申请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未曾计入历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免费医学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3. 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1)已修课程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
(2)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须完成修读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必修类课程(因学校课程安排等造成的客观原因除外)。
(3)学习成绩优异,GPA成绩达3.2及以上,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4)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四级成绩达到480分及以上。
4. 特别强调: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境)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教务处将不为这类学生的出国(境)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招生就业处将不再发放这类学生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时关闭智慧就业平台网签权限。
三、推免工作组织过程及时间节点
1. 推免工作组织过程:动员与公告→学生申请→学院初审与综合评价初选名单公示→上报教务处审核。
2. 时间节点:
(1)动员和公告:学院在2026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学院的推免工作程序,于9月2日前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上报教务部门审核。
(2)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3日(周三)上午10:00至9月9日(周二)下午15:00,登陆“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自愿申请,点击“推免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审核: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在“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内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可进入推免综合评价环节的名单。9月10日起,学生可在推免申请系统中查询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4)综合评价: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进入初选名单的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并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拟推荐初选学生名单并按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排名确定1-2名替补人员。9月12日(周五)12:00前完成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并报送教务处审核。
(5)学校审核:9月19日前,学校审定初选名单,并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同时完成教育部系统填报。
四、综合评价的评分规则
1. 申请者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如发现申请者在材料提交等申请环节出现造假等行为、在日常的行为规范中有违法行为记录以及严重不当行为者,不予推荐录取。
2. 学业成绩:满分400分,各学生的学业成绩定为GPA100。综合评价评分环节采用GPA,采用教务处发布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的GPA成绩。推免综合评价所用课程成绩为首次修读成绩,计算与记载方式按照我校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3. 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满分20分)、参加志愿服务(满分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满分10分)、科研成果(满分30分)、竞赛获奖(满分30分)。
(1)参军入伍服兵役:苏州大学在籍期间,申请者如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完成义务兵役的,计20分。相关申请者在申请时,需提交可证明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的证明材料。
(2)参加志愿服务:以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为计算标准,根据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认定、审核并公示时长计算。入学以来参加志愿服务总时长累计超过36小时(含36小时)计10分;累计超过18小时(含18小时),不满36小时计5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苏州大学在籍期间,申请者如有到中国政府认可的国际组织(参考国际组织人才信息服务网http://io.mohrss.gov.cn/col/1002/index.html)实习的经历,本单项按满分10分计分。相关申请者在申请时,需提交可证明实习经历的证明材料。
(4)科研成果:苏州大学在籍期间,申请者所获得的科研成果,只取获取最高评分的某一单项,各项不累积评分。相关申请者在申请时,需提交相关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例如已线上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首页、专利授权证书、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评分细则如下:
在TOP学术期刊(见附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计30分。
在1区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计25分。
在2区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计20分。
在3区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计15分。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人原则上限第一名,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的可放宽到第二名,计15分。
在4区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优秀,未结题的中期检查优秀;获得“䇹政基金”项目,结题验收优秀,计10分。
在其它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论文篇幅不少于3个版面;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结题验收合格,未结题的中期检查合格;获得“䇹政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合格,未结题的中期检查合格,计5分。
注:以上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科研项目等必须以苏州大学为单位。
(5)竞赛获奖:苏州大学在籍期间,申请者如有参加竞赛并获奖,只取获取最高评分的某一单项,各项不累积评分。相关申请者在申请时,需提交可证明所参加竞赛的级别、内容、奖项等的证明材料。评分细则如下:
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特等奖(排名前二)计30分。
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排名前二)计25分。
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二等奖(排名前二)计20分。
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排名前二);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计15分。
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二等奖(排名第一)计10分。
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排名第一)计5分。
注:以上竞赛仅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以上竞赛须以苏州大学为参赛单位。
4. 排名依据及遴选办法:对申请者的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以专业排序。如出现综合评价成绩同分情况,按如下准则排序:
(1)综合评价成绩同分者,学业成绩(GPA保留小数点后一位100)高者顺位靠前。
(2)综合评价成绩同分、学业成绩(GPA保留小数点后一位100)也相同者,学业成绩(GPA保留小数点后三位100)高者顺位靠前。
(3)若仍然同分,则学院组织答辩,形式参考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答辩。
5. 推荐名额:根据学校2026年推免指标分配方案,能源学院2026年推免生指标为24人。各专业推免名额分别为: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6人,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8人,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人。替补1人。
五、回避制度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
2. 申请推免的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学校、学院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于9月9日前,主动向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递交报备书,说明相关情况。
六、申述途径和办法
1. 在学院公示期间对学院拟推荐初选名单有异议者,可以实名向学院2026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提出申述,受理申述截止时间为学院公示截止时间。
2. 学院申诉电话:0512-67164098;学院申诉邮箱:yangrz@suda.edu.cn。
3. 若对学院回复或处理仍有异议,可实名向教务处申述。教务处申诉电话:0512-67163652;教务处申诉邮箱:xlhu@suda.edu.cn。
附件:TOP期刊列表
1. Angewandte Chemie International Edition 应用化学国际版(德国)
2.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美国化学会志(美国)
3. Advanced Materials 先进材料(德国)
4. Advanced Functional Materials 实用新材料(德国)
5. AIChE Journal 美国化学工程师协会志(美国)
6.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环境科学与技术(美国)
7.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美国科学院院报(美国),简称PNAS
8. Optics Letters 光学快报(美国)
9. Optics Express 光学快报(美国)
10. Physical Review Letters 物理评论快报(美国)
11. Applied Physics Letters 应用物理学快报(美国)
附件:苏州大学+能源研究院+2026年+能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pdf






1203
附件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