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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保研相关通知(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6年免…)

2026-09-17 07:53 1269 来源:海文考研

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日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 推免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为指导思想。
2.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学部整体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1. 学部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包含党政主要负责人(组长)、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副组长)、学生工作负责人(副组长)、研究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副组长)、纪检委员、专家教授代表(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教务秘书、辅导员及研究生秘书等。
2. 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部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审定拟推荐名单,集体决策和组织开展推免相关工作。
3. 学部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不少于五人),由相关学科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负责审核、鉴定申请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申请对象
1. 2022级四年制专业,且预计能于2026年6月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2. 在校期间曾因休学而延长学年,将于2026年6月首次进入毕业环节,且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特别提醒:此类学生应由本人于9月4日前向学部教务办公室提出拟参加此次推免的申请,经学部查实学籍异动记录等信息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学部于9月8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相应名单报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件发送至wbo@suda.edu.cn),教务处完成信息复核后,再由学生本人于推免申请时间截止(9月9日下午15:00)前登录申请系统完成自主申请。
(二)申请条件
1. 推免申请生应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探究精神等。其他申请条件详见推免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及学部推免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2. 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境)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教务处将不为这类学生的出国(境)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招生就业处将不再发放这类学生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时关闭智慧就业平台网签权限。
3.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4. 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含重修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成绩达60分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及以上学分,且须完成修读前三学年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必修类课程(因学校课程安排等造成的客观原因除外)。
5. 推免综合评价所用课程成绩为首次修读成绩,计算与记载方式按照学校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动员和公告
1. 在学部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推免政策、要求及推免工作程序。
2. 公布学部推免生名额及其分配情况和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二)申请
1. 申请时间:9月3日(周三)上午10:00至9月9日(周二)下午15:00。
2.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提交推免申请。
3. 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告知事项,申请提交后不可再修改或撤销。申请查询栏目中最终状态显示为申请成功即为完成推免报名。
4. 9月11日起,学生可在推免申请系统中查询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三)资格审核
1. 学部教务办公室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及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于9月10日(周三)下午16:00前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推免资格审查。
2. 学部教务办公室在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中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并报送学部推免工作小组。
3. 9月11日起,学生可在推免申请系统中查询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4.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回避报备应于9月10日(周三)前完成,并由学部汇总后向学校教务处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指标分解
1. 学部推免指标分配的具体方案见附件2。
(五)学部综合评价及遴选
1. 9月9日下午17:00前,学生参照发展素质评分细则表,在学部教务办发布的腾讯文档收集表中按照要求提交所有相关信息及对应的附件材料,审核专家组的审核评分以腾讯文档收集的材料为准,逾期不再接受。
2. 9月10日至9月11日,学部针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整理汇总其学业成绩、发展素质成绩结果,根据已公布的推免指标分配方案,生成综合评价最终结果,并确定初选学生名单。
3.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
4. 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学生在某一项中有多种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的一种。
5. 学部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如有需要,学部将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审核专家组将根据提交的材料、答辩情况等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6.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7. 综合评价结束后,根据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按专业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初选名单,并增报以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的1至2名候补名单(排名时首修GPA成绩取小数点后三位,若综合评价成绩相同,参考首修GPA成绩的小数点第四位及更多位次,首修GPA高者排名靠前)。
8. 初选及候补名单经学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给学校。
五、有关管理事项
1.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1)在申请推免生的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2. 对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部教务办公室申诉(电话67060350、邮箱guowenjuan@suda.edu.cn),由学部推免工作小组给出反馈意见。若仍有异议,可实名向苏州大学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出复议申请(电话67163652、邮箱xlhu@suda.edu.cn)。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 本办法由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六、推免工作的时间节点
1. 9月2日至9月3日:宣传、动员阶段。
2. 9月3日至9月9日:推免系统提交申请。9月9日下午15:00前,在学部发布的腾讯文档收集表中按照要求提交所有相关信息及对应的附件材料,推免审核评分以腾讯文档收集的材料为准,逾期不再接受。腾讯文档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T2pkUUpnZEhpbktS3
3. 9月10日16:00前:推免资格审查。
4. 9月10日至9月11日:学部材料审核专家组对有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及遴选。
5. 9月12日:公示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并提交学校教务处。
七、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陆岸、靳健
副组长:姚英明、张芸、傅楠
成员:李乐、朱健、李华、徐敏敏、张伟、王伟群、顾嫒娟、邓超、孙胜鹏、郭文娟、韩桂兰、余嘉斌、张颖、孙巍巍
八、附件1:发展素质评分细则表
1. 参军入伍服兵役:20分。
2. 国际组织实习:联合国公布认可的国际组织,10分。仅认定由苏州大学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参加的或在学部提前备案的国际实习。申请认定须提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组织人才服务信息网了解国际组织栏目(网站链接:http://io.mohrss.gov.cn/col/1002/index.html)找到对应国际组织的信息并截图;出具本人在该国际组织实习的官方证明材料;须有组织该次实习的苏州大学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若是个人联系的实习,须提前向学部报备,实习机构必须在人社部组织名录中,必须为线下实习,且时长不少于1个月,并于推免申报时提供尽可能全面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审查。
3. 志愿服务:
(1)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正)或者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10分;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副)、学部学生组织负责人(正)或者学部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9分;学部学生组织负责人(副)或者班长/团支书(要求连续任职至少满两年),6分;其他班委(要求连续任职至少满两年),3分。
(2)志愿服务相关获奖:国家级10分,省级8分,省级以下5分。
(3)志愿服务时间累计时长超过108小时,服务时间0.03分每小时,10分封顶。
(4)志愿服务加分认定不累计,且仅认定由苏州大学(含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组织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
4. 科研成果:
(1)大创项目:国家级结题优秀20分、合格15分,中期检查优秀10分、合格5分;省级结题优秀15分、合格10分,中期检查优秀5分、合格3分;校级结题优秀3分、合格2分,中期检查优秀2分、合格1分。项目人员2人时,排名第一60%、排名第二40%;项目人员3人及以上时,排名第一50%、排名第二30%、排名第三20%。
(2)莙政项目:结题优秀15分,结题合格5分。
(3)其他校级项目结题:1分。
(4)发表论文或授权专利(须为第一作者,不包含排名第二的共同第一作者;若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的可计入;学生本人和通讯作者的单位必须为苏州大学材化部,双学位专业学生可含能源学院,化学师范专业学生可含教育学院;论文需要正式发表):第一档30分、第二档25分、第三档20分、第四档15分、第五档9分、第六档5分、第七档3分、第八档1分。期刊专利的认定参照学部论文、专利分档方案。
5. 竞赛获奖:
(1)国家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和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第一等次30分、第二等次22分、第三等次18分。对于团体竞赛:排名第1计100%,排名2至6计80%,排名7及以后计20%。
(2)与学部专业相关且由学部组织参加的全国性大学生竞赛:第一等次25分、第二等次18分、第三等次12分。
(3)通过苏州大学(含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组织参与的其它全国性大学生竞赛:第一等次15分、第二等次9分、第三等次6分。
(4)省部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和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省级选拔赛:第一等次15分、第二等次12分、第三等次9分。
(5)与学部专业相关且由学部组织参加的全国性大学生竞赛省级或者地区级选拔赛:第一等次10分、第二等次7分、第三等次5分。
(6)通过苏州大学(含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组织参与其它省级竞赛:第一等次6分、第二等次4分、第三等次2分。
(7)省级以下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和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校级选拔赛:第一等次6分、第二等次3分、第三等次2分。
(8)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参加的比赛:第一等次4分、第二等次2分、第三等次1分。
6. 说明:
(1)每一个模块的得分不累计,只取最高的一项。
(2)同一成果跨模块取得的得分不累计,只取最高的一项。
(3)各类国家级、省级竞赛,除材化部组织参加的专业相关竞赛,仅认定苏州大学教务处发布的国家级、省级榜单赛事,且须通过苏州大学(含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组织参与。
(4)大创项目已结题的按照结题结果赋分,只来得及中期的按照中期检查结果赋分。
九、附件2:推免生指标分配方案
1. 学校今年给学部下达的推免生总指标为55个,各专业具体分配如下:化学7个,应用化学3个,化学(师范)3个,高分子材料与工程7个,材料科学与工程3个,功能材料3个,化学工程与工艺6个,环境工程1个,强化班9个,化学拔尖班5个,双学士学位8个。
2. 国优计划共10个指标,分配如下:化学(师范)6个,强化班2个,化学1个,应用化学1个。


附件:苏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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