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能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日
一、学院工作机构
1. 推免工作小组组长:严冬生、彭扬;成员:包军、杨瑞枝、韩东麟、尹万健、吴玺、李晓伟、吴世凤、魏义凡;秘书:周荃。
2. 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冯莱、惠静姝、李晓伟、吴世凤、黄耀松。
二、能源学院2026年推免生申请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未曾计入历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免费医学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3. 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具体条件如下:
(1)已修课程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
(2)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须完成修读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必修类课程(因学校课程安排等造成的客观原因除外)。
(3)学习成绩优异,GPA成绩达3.2及以上,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4)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四级成绩达到480分及以上。
4. 特别强调: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境)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教务处将不为这类学生的出国(境)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招生就业处将不再发放这类学生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时关闭智慧就业平台网签权限。
三、推免工作组织过程及时间节点
1. 推免工作组织过程:动员与公告→学生申请→学院初审与综合评价初选名单公示→上报教务处审核。
2. 时间节点:
(1)动员和公告:学院在2026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学院的推免工作程序,于9月2日前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上报教务部门审核。
(2)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3日(周三)上午10:00至9月9日(周二)下午15:00,登陆“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自愿申请,点击“推免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审核: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在“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内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可进入推免综合评价环节的名单。9月10日起,学生可在推免申请系统中查询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4)综合评价: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进入初选名单的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并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拟推荐初选学生名单并按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排名确定1-2名替补人员。9月12日(周五)12:00前完成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并报送教务处审核。
(5)学校审核:9月19日前,学校审定初选名单,并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同时完成教育部系统填报。
四、综合评价的评分规则
1. 申请者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如发现申请者在材料提交等申请环节出现造假等行为、在日常的行为规范中有违法行为记录以及严重不当行为者,不予推荐录取。
2. 学业成绩:满分400分,各学生的学业成绩定为GPA100。综合评价评分环节采用GPA,采用教务处发布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的GPA成绩。推免综合评价所用课程成绩为首次修读成绩,计算与记载方式按照我校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3. 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满分20分)、参加志愿服务(满分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满分10分)、科研成果(满分30分)、竞赛获奖(满分30分)。各部分评分细则如下:
(1)参军入伍服兵役:苏州大学在籍期间,申请者如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完成义务兵役的,计20分。相关申请者在申请时,需提交可证明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的证明材料。
(2)参加志愿服务:以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为计算标准,根据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认定、审核并公示时长计算。入学以来参加志愿服务总时长累计超过36小时(含36小时)的计10分;累计超过18小时(含18小时)不满36小时的计5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苏州大学在籍期间,申请者如有到中国政府认可的国际组织(参考国际组织人才信息服务网http://io.mohrss.gov.cn/col/1002/index.html)实习的经历,本单项按满分10分计分。相关申请者在申请时,需提交可证明实习经历的证明材料。
(4)科研成果:苏州大学在籍期间,申请者所获得的科研成果,只取获取最高评分的某一单项,各项不累积评分。相关申请者在申请时,需提交相关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例如已线上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首页、专利授权证书、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具体计分标准为:在TOP学术期刊(见附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计30分;在1区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计25分;在2区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计20分;在3区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计15分;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人原则上限第一名,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的可放宽到第二名)计15分;在4区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优秀(未结题的中期检查优秀)、获得“䇹政基金”项目结题验收优秀,均计10分;在其它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论文篇幅不少于3个版面)、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结题验收合格(未结题的中期检查合格)、获得“䇹政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均计5分。注:以上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科研项目等必须以苏州大学为单位。
(5)竞赛获奖:苏州大学在籍期间,申请者如有参加竞赛并获奖,只取获取最高评分的某一单项,各项不累积评分。相关申请者在申请时,需提交可证明所参加竞赛的级别、内容、奖项等的证明材料。具体计分标准为: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特等奖(排名前二)计30分;获得一等奖(排名前二)计25分;获得二等奖(排名前二)计20分;获得三等奖(排名前二)计15分;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计15分;获得二等奖(排名第一)计10分;获得三等奖(排名第一)计5分。注:以上竞赛仅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以上竞赛须以苏州大学为参赛单位。
4. 排名依据及遴选办法:对申请者的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以专业排序。如出现综合评价成绩同分情况,按如下准则排序:
(1)综合评价成绩同分者,学业成绩(GPA保留小数点后一位100)高者顺位靠前。
(2)综合评价成绩同分、学业成绩(GPA保留小数点后一位100)也相同者,学业成绩(GPA保留小数点后三位100)高者顺位靠前。
(3)若仍然同分,则学院组织答辩,形式参考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答辩。
5. 推荐名额:根据学校2026年推免指标分配方案,能源学院2026年推免生指标为24人。各专业推免名额分别为: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6人,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8人,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人。替补1人。
五、回避制度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
2. 申请推免的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学校、学院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于9月9日前,主动向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递交报备书,说明相关情况。
六、申述途径和办法
1. 在学院公示期间对学院拟推荐初选名单有异议者,可以实名向学院2026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提出申述,受理申述截止时间为学院公示截止时间。
2. 学院申诉电话:0512-67164098;学院申诉邮箱:yangrz@suda.edu.cn。
3. 若对学院回复或处理仍有异议,可实名向教务处申述。教务处申诉电话:0512-67163652;教务处申诉邮箱:xlhu@suda.edu.cn。
附件:TOP期刊列表
1. Angewandte Chemie International Edition(应用化学国际版,德国)
2.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美国化学会志,美国)
3. Advanced Materials(先进材料,德国)
4. Advanced Functional Materials(实用新材料,德国)
5. AIChE Journal(美国化学工程师协会志,美国)
6.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环境科学与技术,美国)
7.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国科学院院报,美国,简称PNAS)
8. Optics Letters(光学快报,美国)
9. Optics Express(光学快报,美国)
10. Physical Review Letters(物理评论快报,美国)
11. Applied Physics Letters(应用物理学快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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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苏州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6年+苏州大学能源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苏州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6年+苏州大学能源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苏州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6年+能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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