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2026届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5日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海洋与环境学院2026届推免总名额13人。
2. 各专业名额分配:海洋科学3人、海洋技术3人、环境科学3人、环境工程2人、海洋资源开发技术2人。
3. 名额可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酌情调整。
二、申请条件
1. 专业排名要求:推免平均学分绩点须为本专业前30%。
2. 基础要求:无违纪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体检达标,具备科研创新能力。
3. 专项特长认定:以本校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或获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可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需3名教授联名推荐;论文最高加分2分,国赛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
4. 支教团专项:须满足普通推免全部条件,并额外执行支教团专项要求。
三、评审方式
1.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业成绩占80%,素质发展加分占20%。
2. 评审流程:材料审核→特殊学术专长公开答辩(全程录像并公示)→按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
3. 素质发展加分包含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竞赛五类。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普通推免:13个名额分配至五个本科专业。
2. 专项推免:设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名额,由校团委单独评审选拔。
3. 无跨专业专项名额,按本专业排名遴选。
五、时间安排
1. 9月5日:发布推免细则。
2. 9月6日至9月7日:学生提交申报材料。
3. 9月8日至9月9日:材料审核。
4. 9月10日至9月12日:学院确定候选人,院内公示3天。
5. 9月12日:上报学院推免材料至教务处。
6. 9月13日:校领导小组审定名单。
7. 9月14日至9月20日:校级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
六、情况说明
1. 本院独立制定2026届推免实施细则,同时遵照校级推免总办法执行。
2.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纪委或学校监督渠道反馈。
附件: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2026年+关于推免成绩中绩点计算的补充说明.pdf
附件: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2026年+天 津 科 技 大 学 文 件.docx
附件: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2026年+海洋与环境学院2026届推免研究生素质发展能力项目加分细则.pdf
附件: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2026年+海洋与环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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