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体育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9月5日
一、推免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1. 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本学院推免办法的制定和修订、推免生的遴选和推荐等工作。
2. 学院设专家审核小组,由各专业负责人和学院专家、教授代表组成,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各专业综合素质分中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项目的评分细则制定、内容审核鉴定和分值认定等工作。
二、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辅修双学士学位)。
2.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
3. 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均没有出现过不及格记录。
4.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62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或雅思(学术类)6.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
三、综合成绩评定
1. 推免按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择优选拔。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95%+综合素质分(B)×5%,均以百分制计。
2. 学习成绩(A)为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所有修读课程的学习成绩(辅修专业课程除外),计算到第六学期末(五年制到第八学期),即A=平均学分绩点×10+50,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3. 综合素质分(B)包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五项内容,分值为五项内容得分总和。
4. 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可获得综合素质分10分。
5. 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综合素质分最高10分,参照中国志愿服务网认定的志愿服务累计时长分级认定得分。
6. 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并实施的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可获得综合素质分10分。
7. 科研成果项目,综合素质分最高30分,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产权所属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
8. 竞赛获奖项目,综合素质分最高40分,仅限于作为主力成员(前3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三项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以上奖励。
四、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的评定
1. 对学生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根据不同的级别和名次设置相应的分值,制定合理的评分细则。
2. 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 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得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4.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素质分,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推荐名额
1.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办法(修订)》(农大教〔2024〕6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我院推免生指标12人,其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4人,舞蹈表演专业8人。
六、工作程序
1.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和修订推免生遴选办法,报送教务处备案,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公布实施。
2. 本次报名和审核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9日之前登录教务系统(点击主控—推免生)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不符合《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办法(修订)》(农大教〔2024〕6号)相关要求的学生无报名资格。本次推免报名原则上以教务系统报名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报名的学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 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提出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4.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的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可对候选人进行面试。
5.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提出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和推荐意见,在学院网站公示或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6. 在规定期限内,学院将拟推荐推免名单、拟推荐推免的申请表、学生成绩单及其他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教务处。
七、其他事项
1.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在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2. 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3. 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有弄虚作假、虚报获奖、论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2)受到违法处理或违纪处分者;
(3)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4)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者。
4. 凡在推免生遴选推荐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报请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做出处理决定。
5.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体育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领导小组
组长:唐大鹏
副组长:宛新生
成员:王建民、王献斐、袁静、黄妍、冯伦、李高华
附件2:体育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分部分实施细则
一、综合素质分共占比5%
1. 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可获得综合素质分10分。
2. 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综合素质分最高10分,参照中国志愿服务网认定的志愿服务累计时长分级认定得分。
3. 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并实施的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可获得综合素质分10分。
4. 科研成果项目,综合素质分最高30分。
5. 国家级竞赛获奖项目,综合素质分最高40分。
6. 五项因素分值在综合素质分中的占比分别为10分、10分、10分、30分、40分。
二、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产权所属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仅限于作为主力成员(前3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三项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或铜奖以上奖励。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不记分值),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奖励分计算体系。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3:体育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分部分项目评分细则
一、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参照中国志愿服务网认定的志愿服务累计时长分级认定,志愿服务时长每满100小时得1分,最高得10分。
二、科研成果项目: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产权所属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1篇以上得分30分。
三、竞赛获奖项目(三项国内权威竞赛):根据获奖级别和名次认定,第一等级获奖的第1/2/3名得分40/35/30;第二等级获奖的第1/2/3名得分30/25/20;第三等级获奖的第1/2/3名得分20/15/10。
四、附则:
1. 志愿服务应提供相关证书、材料支撑,认定材料须有签章且明确显示实习时长的证明。
2. 科研成果通过我校图书馆的CNKI全文数据库查询该刊物是否属于核心期刊,一般情况下标记“北大核心”或“CSSCI”的为核心期刊,文章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3. 单项分值不累计,学生在某一方面(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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