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6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4日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推荐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办法的制定、修订,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和审核等工作。
2. 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组长黄现青,成员吴旭静、焦帅、张剑、谢新华、徐丽娜,秘书路平。
3. 专家审核小组:组长黄现青,成员吴旭静、张剑、谢新华、柳艳霞、索标、高晓平,秘书路平。
二、遴选基本条件
1. 为我院正式注册、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辅修双学士学位)。
2. 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求是创新,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
3. 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均没有出现过不及格记录,并具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4.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62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其以上,或TOEFL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或雅思(学术类)在6.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
三、综合成绩评定
1. 推免按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择优选拔。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95%+综合素质分(B)5%。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分均以百分制计。
2. 学习成绩(A)为前三学年所有修读课程的学习成绩(辅修专业课程除外),学习成绩计算到第六学期末,即A=平均学分绩点×10+50。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3. 综合素质分(B)为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五项内容得分总和。
4. 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凭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可获得综合素质分10分。
5. 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参照中国志愿服务网认定的志愿服务累计时长分级认定,每满100小时计1分,最高得10分。
6. 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并实施的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经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可获得综合素质分10分。
7. 科研成果项目,该项最高分值为30分,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产权所属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被SCI、EI正刊收录计30分/篇,国内核心期刊论文计15分/篇。论文要求已发表(通知单不作为加分凭证)且与食品领域相关,需提供论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所发表论文全部版面)。论文存在共同第一作者时,加分标准为该论文加分标准除以共同第一作者人数。科研论文加分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认定通过后方可加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素质分,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该加分项只能申报一项,不累加。
8. 竞赛获奖项目,该项最高分值为40分,仅限于作为主力成员(前3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三项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或铜奖以上的奖励。国家级一等奖主要参与人(1-3名)计40/35/30分,国家级二等奖主要参与人(1-3名)计30/25/20分,国家级三等奖主要参与人(1-3名)计20/15/10分。上述比赛有特等奖或金奖的按照一等奖换算成绩,后续奖项依次递减。该加分项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加分,不累加。
四、推免工作程序
1. 学院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办法(修订)>的通知》(农大教〔2024〕6号)要求,制定推荐遴选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推免遴选办法、综合素质分计算办法等。学院推免细则制定需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推免细则公布后原则上不再调整,确需变动且影响较大的,需报请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再次公布。
2. 符合遴选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办法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3.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按学校分配名额等额确定推免初选名单。推免初选名单以及综合素质分获得的详细内容,要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 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推免初选名单、推免信息表、学生成绩单等材料最终报教务处审定。
五、指标分配
1. 学院2026年推免名额共计20人,根据各专业符合推免遴选基本条件人数的比例分配指标。
2.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10人(含1个一流专业奖励名额),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7人,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3人。
六、附则
1. 本细则适用于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最终解释权归河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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