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1日
一、推荐条件
1.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校级违纪处分记录。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含),工程拔尖创新人才班不受专业排名限制。
5.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50分及以上(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除外)。
6.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入选国家队并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运会等重大国际赛事,或代表学校在国家级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生,不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限制。
二、遴选办法
推免遴选办法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按综合成绩进行选拔,择优确定推免学生名单。综合成绩(满分为5.0)由“学习成绩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和获得。其中“学习成绩分”占比90%,“创新能力分”占比8%,“实践能力分”占比2%。
1. 学习成绩分:按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已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不包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2. 创新能力分:满分5分,超过5分按5分计算。以学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发明专利并转化)、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自主创业、参加学科竞赛、开源贡献工作以及参加各类科研活动等为主要考核内容。相关成果的认定与评价办法见附件1。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授权专利(排名第一)、发表学术论文(排名第一),须以中北大学为第一单位,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竞赛奖项、专利、论文等成果不予计分。
3. 实践能力分:满分5分,超过5分按5分计算。以承担志愿服务等公益性社会工作、各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并有较大影响为主要考核内容。计分方法见附件2。
4. 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或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名额分配原则
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名额,学院按照各专业方向学生数比例进行分配,原则上保证每个专业方向都有名额。
四、推荐工作与信息公开
1.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必要时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要公开公示。
2. 学院建立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3. 学院统计应届毕业生综合评分及排名情况,并将排名情况向全体学生公布。
4. 学院将初步审定的推荐学生名单在本院内进行公示7日,结合公示期间师生反馈意见,推荐组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部。
五、有关管理事项
(一)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 经核实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2. 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3. 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4. 取得推免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者。
(二)畅通推免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学生如对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存在异议的,应根据具体事宜,形成书面材料,直接向学院推荐组提请申诉,学院依据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调查,并及时给予回复。学生继续存有异议,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起书面申诉,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回应和处理。不接收任何形式的匿名材料。
申诉电话:0351-3925275
地址:软件实验大楼329室
六、附则
本细则从软件学院2023级学生开始执行,由学院推荐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学校相关文件不一致时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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