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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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铁大教务〔2023〕38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推免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潜质的考核,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二、组织领导
1.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细则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
2.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系室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1. 推免工作的对象为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留降级学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 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的全部必修课(含实践环节)成绩合格且正考不及格门数不超过1门。必修课(不含实践环节)正考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6. 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含)。
7. 竞赛与学术成果计分大于0.1分(不含)。
8.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总成绩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9.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推免生:
(1)考试违纪、考试作弊;
(2)受到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含警告)或2次通报批评;
(3)因病或因事处于休学期间。
四、成绩计算
1. 对申请推免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学生,由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成绩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总成绩=学业成绩×85% + 综合素质成绩。
2. 学业成绩为学生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的全部必修课(不含实践环节)正考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比85%。
3. 综合素质成绩包括思想表现与优秀表彰、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发表论文、取得专利等,所占比重为15%,满分15分,其中思想表现与优秀表彰满分5分,竞赛与学术成果满分10分。奖项的认定以及折算分值详见附件1《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推免生评选量化积分表》。
五、特殊学术专长审核
1. 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作为第一完成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A1类)》中的竞赛并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奖励。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素质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特殊学术专长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官网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综合素质成绩。
六、名额分配及工作程序
1. 学院按本科专业推荐候选人。各本科专业候选人名额为K*M/N(K为专业人数,M为学院推免生名额,N为学院学生总人数),并向上取整。
2. 学院向各专业分配推免生名额K*M/N(向下取整),按总成绩推荐。剩余名额在推荐名单中不分专业,按总成绩推荐(如总成绩相同,优先按学业成绩推荐)。
3. 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个人自愿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4. 辅导员组织填写《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推免生评选量化积分表》,进行班级评议,初审并签字确认。
5. 专业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将所有材料上报学院。
6. 推免工作组组织专人核实申报材料,对候选人进行排名。
7. 推免工作组召开推免生评审会,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
8. 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3天),并接受申诉。
9. 上报推荐名单。
七、管理与监督
1.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鼓励具备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
2. 已获得推免生资格且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
3. 已经确定为推免生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思想品德表现不合格的;
(2)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5)本科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
八、其它
1. 本细则从2027届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由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九、附件1: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推免生评选量化积分表
1. 学业成绩: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的全部必修课(不含实践环节)正考学分加权平均成绩。
2. 综合素质成绩:
(1)思想表现与优秀表彰:退役士兵加4分;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爱心奉献、社会服务、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或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以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名义获得河北省级机关单位表彰或者官方媒体宣传报道(须经学校认定转载)的加0.5分,获得省级(不含)以上表彰或者官方媒体宣传报道的加1分。
(2)以下荣誉称号限1项:全国最美大学生,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团干部,全国优秀团员,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优秀青年志愿者,全国铁路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铁路优秀共青团员加3分;省五四奖章获得者,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团干部,省级优秀团员加2分;市级优秀团员,市级优秀团干部,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加1分;石家庄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石家庄市优秀青年志愿者加0.5分。
3. 竞赛与学术成果:
(1)A类竞赛奖励(限2项),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2)学术成果(限1项):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见刊),按以下标准加分:B1及以上级别加1.5分;B2/B3级别加1.0分;一般期刊加0.1分。授权国家专利,按以下标准加分:发明专利每件1.0分;实用新型专利每件0.1分。
(3)注:论文见刊但没有检索报告的SCI/EI期刊论文再乘以0.9、录用但未见刊的论文再乘以系数0.8;学术论文/授权的专利需与本专业相关,仅限学生为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一般期刊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且在知网检索。
4. 累计得分:学业成绩×85%+综合素质成绩。
5. 注:出示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及举办竞赛活动的正式文件方可加分,具体级别按获奖当年学院公布的学科竞赛目录确定;得分栏由学生个人依据实际情况填写,辅导员审核属实的打“√”,不属实的打“×”,待定的打“O”。
十、附件2:A类竞赛奖励评分细则
1. 赛事类型1包括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赛事类型2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赛事类型3包括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以及由工训中心、双创中心、教务处、信息学院、机械学院和交通学院牵头的A2类竞赛;赛事类型4包括电气学院为第一牵头单位的A3类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不含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赛事类型5包括其它A类竞赛。2024年学科竞赛具体赛事分类详见附件。
2. 同一项作品获得多个赛事奖项时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3. 所有赛事以4级奖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为标准,所设奖项多于4级的赛事按照“向上对齐”原则调整后重新认定获奖等级。
4. 赛事类型1和赛事类型2、3、4、5的有效成员总数上限分别为5人和3人,其中赛事类型1的获奖人员第1、2-3、4-5名的计分系数分别为1、0.8、0.6,赛事类型2、3、4、5的获奖人员第1、2、3名的计分系数分别为1、0.8、0.6。
5. 第一指导教师为外校人员的参赛作品得分减半。
6. 竞赛奖励具体分值表(赛事类型1至5,国家级特等奖至省部级三等奖):
(1)赛事类型1:国家级特等奖10.0000,国家级一等奖7.0000,国家级二等奖4.9000,国家级三等奖3.6750,省部级特等奖3.5000,省部级一等奖2.4500,省部级二等奖1.7150;
(2)赛事类型2:国家级特等奖7.3500,国家级一等奖7.0000,国家级二等奖4.9000,国家级三等奖3.5000,省部级特等奖2.5725,省部级一等奖2.4500,省部级二等奖1.7150,省部级三等奖1.2000;
(3)赛事类型3:国家级特等奖4.2000,国家级一等奖4.0000,国家级二等奖2.8000,国家级三等奖1.6000,省部级特等奖1.2600,省部级一等奖1.2000,省部级二等奖0.7200,省部级三等奖0.3600;
(4)赛事类型4:国家级特等奖1.8900,国家级一等奖1.8000,国家级二等奖1.2600,国家级三等奖0.7200,省部级特等奖0.5670,省部级一等奖0.5400,省部级二等奖0.3240,省部级三等奖0.1620;
(5)赛事类型5:国家级特等奖0.9450,国家级一等奖0.9000,国家级二等奖0.6300,国家级三等奖0.3600,省部级特等奖0.28350,省部级一等奖0.2700,省部级二等奖0.1620,省部级三等奖0.0810。
十一、附件3:2024年学科竞赛目录(部分)
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赛事类型1)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赛事类型2)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赛事类型2)
4.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赛事类型2)
5.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赛事类型3)
6.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赛事类型3)
7. 全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赛事类型3)
8.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赛事类型3)
9.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赛事类型3)
10.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赛事类型3)
11.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赛事类型3)
12.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赛事类型3)
13.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智能制造大赛(赛事类型3)
14.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赛事类型3)
15.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赛事类型3)
16.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赛事类型3)
17.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赛事类型4)
18.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讯技术大赛(赛事类型4)
19.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赛事类型4)
20.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不含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赛事类型4)
21.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赛事类型5)
22. 其他赛事(原文未完整列出,以学院当年公布目录为准)
附件:石家庄铁道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6年+本科生招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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