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湄国际职业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8月16日
一、组织领导
1.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万勤、何永辉,副组长吴庆畅、刘纯怡,成员部门为教务办、党政办、学生工作办、院团委,职责为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及工作方案指导学院推免工作。
2. 监督小组:组长刘纯怡,成员张敬夷,职责为对推免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3. 专家审核小组:组长邓云川,成员何永辉、吴庆畅、韩春秀、罗志平、王峰、王凤军,职责为对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含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建议推免名单。
4. 工作小组:组长罗秀英,成员方惠琼、付更行、马涛、段霞,职责为推免工作筹备、答辩组织实施、推免工作情况的录像与记录,以及相关信息数据材料上报、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名额分配原则
1. 学院共上报13名推免生,按2026届全校基础指标人均推免系数0.022128测算各专业推免生名额。
2. 在按系数测算名额基础上,将“专业+非通用语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培养”奖励的4个名额每个专业分配1个名额,对国家、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等适当倾斜。
3. 如有分配给“专业+非通用语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学生的名额不能足额推荐,剩余名额优先分配给同专业内参加推免的学生。
4. 如有专业不能按分配名额足额推荐,剩余名额分配给其它专业参加推免的学生(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点优先)。
三、各专业分配指标
原文未提供具体各专业分配指标明细。
四、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2. 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经学院初审,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
3. 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勤奋学习,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秀,单科成绩合格,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30%,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7以上(含2.7)。
5. 外语水平要求:学习公共英语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专业+非通用语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培养的学生须通过云南省东南亚非通用语职业能力考试(三级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6. 达到上述条件者,根据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最终成绩构成为:学习成绩占70%(按教务系统记录的、截止2025年9月1日按所选课程成绩统计的最好成绩计算的加权平均分),综合测评成绩占30%。
五、推荐程序
1. 第一阶段(8月11日—15日):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细则电子版发给教务处(课程教师学生中心)教务中心审核。
2. 第二阶段(8月16日—20日):实施细则经审核同意(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和宣传栏等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院系推免条件设置。
3. 第三阶段(8月21日—31日):学院进行动员,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诚信教育和纪律教育,解读推免政策,组织学生线上申请;收集学生推免综合测评加分材料电子版,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电子版进行审核鉴定。
4. 第四阶段(9月1日—10日):组织申请推免学生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确保线上线下材料一致;组织开展线下综合评价,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拟推荐学生名单、推免生成果加分清单或材料在学院网站和宣传(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推免名单、推免申请材料纸质版等相关材料。
六、综合测评量化加分项
综合测评成绩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对参加推免学生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学科竞赛获奖、学术专长、获得的证书及参加的实践活动等多方面情况审核,综合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具体详见附件1《澜湄国际职业学院综合测评量化加分项一览表》。
七、申诉程序
1. 学院纪委对决定受理的学生推免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的申诉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维持原处理决定、变更原处理决定和撤销原处理决定等处理意见。
2. 推免申诉处理意见须获得学院纪委成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方为有效。
3. 学院纪委将申诉处理决定及时送达申诉人。
4. 学生对涉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申诉处理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
八、其他要求
1. 注重品德考核,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在推免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按教育部规定处理。
2. 注重加强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生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 审核辅助材料及开展答辩:
(1)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分数最高的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2) 严格审核认定特殊学术专长,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从严把握。
(3) 专家审核小组对加分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4. 严格管理推免生工作流程:
(1) 本次推免申请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请方式,学生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在线申请,同时按学院要求提交推免申请材料电子版,线下提交相应纸质材料,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均视为无效申请。
(2) 参加申请的学生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材料须内容完整、格式正确、符合要求、真实有效,逾期提交或提交不符合要求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3) 综合测评成绩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每位成员均须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综合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
(4) 学生答辩要求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宣传(公示)栏等场所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学生对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5)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者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 以上细则未尽事项参照《云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0871-65913188。
附件1:《澜湄国际职业学院综合测评量化加分项一览表》
附件:云南民族大学+澜沧江 - 湄公河国际职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澜湄国际职业学院 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云南民族大学澜湄国际职业学院(职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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