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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2017年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2026-09-17 07:44 1203 来源:海文考研

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2017年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6年9月13日
一、总则与适用范围
1. 本细则由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制定,针对2013级本科生、2017届推免工作,依据教育部、山东省及校级推免文件制定。
2. 推免分为普通、特殊学术专长、支教团等多类,每位学生仅可申报一类。
二、组织与名额
1. 学院设立专项遴选小组,分思想品德、专业综合考核两组开展评审。
2. 2017年度药学专业普通推免总名额12人,延期学生不计入名额测算基数。
三、时间节点与流程
1. 2016年9月6日:公示前三学年成绩与素质测评,公示期3天,并召开政策宣讲会。
2. 2016年9月7日:申报截止。
3. 2016年9月8日:统一复试答辩,复试含3分钟自我介绍、2至3分钟问答,面试采用10分制,合格线6分。
4. 2016年9月14日:拟定拟推荐名单,院内公示3天。
5. 2016年9月18日:向校研招办报送名单。
四、综合排序与录取规则
1. 综合排序权重为学业排名80%、面试成绩20%。
2. 学院统一开展材料资格审查、现场综合答辩择优遴选。
3. 全程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拟推荐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上报。
4. 未尽事宜遵照校级推免管理文件,由学院遴选工作组解释。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2026年+医药学院关于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办法及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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