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日
一、组织领导
1. 根据学校2025年9月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本科生院〔2025〕76号)要求,学院成立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 组长:文琦、陈军胜;副组长:李茜、李应海、王兵;成员:杨美玲、高礼、郑芳、佘璐;秘书:孟洁、谭颖。
二、工作安排
(一)工作要求
1. 9月3日前,学院修订并审议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不少于5人的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并报送工程与地理学部。
2. 9月10日前,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将推免名额分配至相应专业,经学院领导小组审议无异议后,提交工程与地理学部推免生遴选小组审核。
3. 其他事项执行《2026推免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宁夏大学学籍的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体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修课程考试无缺考、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5. 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6. 在所学专业范围内学业成绩优秀,前三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课程平均分均指除通识教育选修课、辅修专业课以外的课程),且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进入前30%;CET-4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7.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具有继续学习的体能基础。
8. 宁夏大学公派访学学生(以宁夏大学学生处公布访学名单为准),需具备申报条件中的第1、2、3、4、5、6、7款条件,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按其在宁夏大学学习期间的成绩计算。
9. 宁夏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学生依据《宁夏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方案》执行,实行单列计划,不占用原专业推免生名额。
10.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金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获奖项目主持人,学校审核通过后获得推免生资格,实行单列计划,不占用原专业推免生名额。
(三)推荐程序和办法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励行书院提交申请,填写《宁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书院依据各学院实施细则审核学生所提交的各类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并将符合申请条件且自愿申请的学生申请表、附加项目成绩及相关材料交于学生所在学部。学生在校专业课程平均成绩由工程与地理学部从学校教学运行保障部教学平台导出并审核确认,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由励行书院出具。
2. 对符合申请条件并自愿提出申请的学生,工程与地理学部须以遴选总成绩排序的方式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其中附加项目依据《励行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附加项目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四)遴选总成绩的计算
1. 遴选总成绩 = 专业课程平均成绩×92% + 附加项目成绩。
2. 专业课程平均成绩 = ∑(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应修课程学分,满分100分;附加项目成绩按实际分值计算,满分8分。
3. 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取学生在校前三年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分。
4. 附加项目成绩主要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科研竞赛奖励、参加志愿者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其最高分项。
三、学术专长答辩
1. 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术专长纳入附加项目考核。学院须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审核工作小组,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
2. 专家审核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学术专长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3. 学术专长答辩实行实名制现场评分方式,重点评价学生所提交学术成果的创新性和学生本人的贡献度。
4. 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须独立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须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备查,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5. 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成绩计算体系。
附件:宁夏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2026年+关于印发《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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