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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法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026-09-17 07:39 1215 来源:海文考研

河北大学法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学院“推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教字〔2025〕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推免工作。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陈佳
副组长:刘广明
成员:康翠迪、王利君、刘茜、吕庆明
(二)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学院推免监督工作。监督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李亚林
成员:赵雨馨、刘怡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河北大学+法学院+2026年+关于公示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的通知.docx
附件:
河北大学+法学院+2026年+1.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分级目录2024版(校团字【2024】1号).pdf
附件:
河北大学+法学院+2026年+2.河北大学法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分级目录C类.docx
附件:
河北大学+法学院+2026年+3.河北大学法学院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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