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3日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 申报范围: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2. 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身体健康,达到国家硕士生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 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和补考记录。
3. 学业条件:
(1)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考核合格并取得学分,且所修全部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含)以上;
(2) 所修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含)以内;
(3) 原则上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含)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
4. 服兵役直接推免条件:
(1) 退役复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推免,不占学院推免名额,由学校单设指标安排;
(2) 退役复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且所修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含)以内,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推免,不占学院推免名额,由学校单设指标安排。
5. 特殊学术专长认定:
(1)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2)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术专长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通过后,方可按照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纳入"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见附表1)计算体系。
二、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
1. 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并排名,计算方法以学校"推免生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的规定为准。
2. 综合测评成绩构成:由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和创新实践能力加分两部分构成,满分500分,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占85%,创新实践能力占15%。
3. 计算公式:
(1) 综合测评成绩=累计平均学分绩点×85+创新实践能力加分×15;
(2) 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已修读课程绩点×课程学分)/已修读课程学分;
(3) 计算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范围为本专业培养方案必修课程,若某课程有多个有效成绩,以第一个修读的有效成绩计算。
4. 创新实践能力加分:满分为5分,加分项包括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发明专利、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具体加分办法详见"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附件1),加分项相关材料认定截止日期均为推免遴选当年8月31日。
5. 退役复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未达到直接推免条件的,在综合测评成绩基础上计算服兵役加分后,参加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加分分值:普通服兵役加5分,被评为"优秀士兵"加10分,荣立三等功加15分)。
6.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相同时,参考专业排名确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次序。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2026年8月18日
附件: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2026年+法学院2026推荐免试工作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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