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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6-09-17 07:36 1203 来源:海文考研

河北北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8月30日
一、总则
1. 本细则依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河北北方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5〕115号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
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注重考查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遴选指标;突出对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和素质拓展等方面的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师生监督,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
二、组织领导
1.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和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2. 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秦树文、韩丹;副组长秦颐、张思光、李耀炜;成员于虹、梁秀娟、孙明辉、刘洋、李云贤、温明超、杨义风、刘丹丹、张飚、郭倩倩。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推免工作、拟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审核并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推免过程中的争议处理。
3. 专家审核小组:组长秦树文;成员秦颐、张思光、李耀炜、梁秀娟、杨义风、孙明辉、武敏、田颖莉。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核,以及对特殊学术专长(如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4. 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秦颐;成员陈晨、王慧慧。负责对推免工作开展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受理推免工作的信访举报。
三、推荐条件
1. 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等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学生)。
2. 推免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任何极端错误言论,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及素质拓展教育课程无考试不及格或重修、补考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四年学制的前三学年(五年学制的前四学年)所有课程(不含辅修课程)须同时满足:不存在本专业应修未修的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位列本专业本届学生的前10%(含),“加权平均学分绩”是指“学分加权平均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推免成绩计算办法
1. 以申请推免本科生在校期间的学业综合成绩在专业内从高到低排名,择优推免。学业综合成绩由四年学制的前三年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综合素质奖励加分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学业综合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90%+综合素质奖励加分×10%。
2. “综合素质奖励加分”指将学生本科生阶段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加志愿服务和荣誉奖励等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奖励加分计算方法见附件1。综合素质奖励加分相关材料截止日期为推免工作评定当年8月26日(含)。综合素质奖励加分可累加,最高不超过100分。
3. 如出现学业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按照“专业核心课总分成绩”“数学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四类分值从高到低的优先级进行推荐排序。
五、工作流程
1. 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本科教学质量、学科发展,以及国家急需的学科领域等情况研究确定推荐名额并分配到各专业。
2. 推免生资格审核程序:
(1)由专业负责人和辅导员向各本科专业四年级学生传达学校和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细则,解答学生疑问,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组织学生报名。
(2)符合推免条件并有推免意愿的学生,向所在专业系室提交申请,填写《河北北方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专业系室将学生相关材料汇总,初步审核学生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综合素质奖励加分等相关佐证材料,并统一报送专家审核小组。
(3)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其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奖励加分,并组织学生对其特殊学术专长(如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进行公开答辩,每位专家成员要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像并做好记录,所有过程性记录材料留存备查。
(4)推免工作小组对各专业申请推免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进行最终审核,确保成绩无误。
(5)符合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者,需签署书面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附件3)。
(6)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按照学业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各专业拟推免名单,并将拟推免名单及综合素质奖励加分支撑材料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学生,相关学院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推免结果报送学校教务处。
3. 材料报送:学院按要求将拟推免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河北北方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河北北方学院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学生加分项目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上述材料均须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 推免名单经学校审核、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学院按照国家推免工作要求将推免学生信息和相关材料上传至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接收阶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六、管理与监督
1.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坚守诚信原则,不得任意更改推免申请类别与志愿。如有放弃推免、更改申请等特殊情况,应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名单前向学院及学校提交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责任: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七、附件
1. 附件1:河北北方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加分计算办法.docx
2. 附件2:河北北方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x
3. 附件3:河北北方学院放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docx
4. 附件4: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docx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
河北北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附件1.河北北方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加分计算办法.docx
附件:
河北北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附件2河北北方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
河北北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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